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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暗恋冤家 第12页

作者:惜之

哪里晓得这男人出门就忘记家庭的存在,忘记可怜女人为了担心将他关在门外,而守在沙发前,等待他的夜归。

十一点二十三分,电话响起,电话那头人声鼎沸,高分贝的音乐声抢走他的大半声音。

馥词侧耳倾听,收纳他所有语音,他兴奋说:“馥词,我离开台湾太多年,不晓得台湾的女生也变得开放大胆。”

馥词很无力地回答他:“这是时代趋势,不管你走到哪里,都会碰上开放女子。”

尤其是他,一个年轻潇洒的多金公子哥儿,理智稍缺的女子,都会一劲儿贴上来。

“你要不要过来加入我们?”

他的精神很好,不像刚坐十几个小时飞机到台湾、逛了五小时街,再煮一顿晚餐的男人,看来他的体力相当优……是被那些女人夜夜贪欢训练出来的?这层想像让她心情恶劣。

“不要,我明天要上班。”摇摇头,负责任是她的本质。

“小英想认识你。”

几年的追逐经验教会宇文睿,妒嫉是爱情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於是他摆进江玉英,期待她相助一臂,催促他的爱情拨酵酝酿。

江玉英是他们菁英团里的唯一女性,名字俗到不行,但人家可是一路靠自己念进哈佛的。

初认识时,宇文睿因小英的家庭背景,对她特别亲切。

她家里卖菜,从小没考过第一名以外的名次,是不是和馥词相似?特别是她的计算能力,不用电脑、不用电子计算机,给她几十个数字和运算符号,她就能迅速把正确答案给你。

所有人一致认定她小时候学过心算,她摇头微笑,说自己三岁就会帮妈妈算帐找钱。

天!人家三岁在算帐找钱?你三岁在做什么?喝女乃?用口齿不清的话语闹著妈妈买玩具?

所以,她有本事申请奖学金出国,硕士念得比男生屌,菁英团里的薪资分红、作帐、制作公司损益表,全仰仗她一人。

当小英晓得,世界上有一个叫作游馥词的女生,性格背景和自己相似时,就想认识对方。

尤其宇文睿几经描述后,她更是疯狂的崇拜起游馥词,崇拜她,也崇拜自己,她迫切想和游馥词交心,聊聊高处不胜寒的寂寞和骄情。

小英?小莺?这家PUB吹起复古风?会不会服务生叫作小强、大华、小明、美美?店名是……哦,有了,店名叫“国立编译馆,中小学课本”?

“请帮我转告她,赚钱养活自己的女人很辛苦,能花在娱乐上的时间不多。”馥词的话夹枪带棍,讽刺他这位不事生产的“废先生”。

“好吧,下次再介绍你们认识。”宇文睿忽略她的“枪棍”,得意自己把小英摆对位置。

“你今天要回来吗?”她问。

“看情况。”他顺口答。

看情况?什么情况?看小英有没有意思和他进一步发展?

胸口胀胀,但不是生理期前的感觉,她是生气,生气他……认识其他女人?不,早八百年前,他就不可能是处男,为这种事情生气,浪费生命。

“太晚了,我不想招待客人。”

冷冷抛出莫名语言,拒绝他把小英带回家,进行他的台湾第一“夜”。她是有洁癖的女人,没办法容忍肮脏事件在她眼睫毛下进行,他想纾解,外面多的是饭店旅馆。

“小英很体贴,知道你工作疲惫,不会坚持今夜见到你。”

他站在小英的立场说话,让馥词的怏怏不乐更上层楼。

“我要去睡觉,不要替你等门,你回来时按门钤叫醒我。”

馥词愠怒?Good,他用对棋子了。“好,你安心睡,不用担心我,等等,小英想和你聊天。”说著,他不由分说地将手机递给小英。

“你好……”小英不解Boss的作法,但这年头花钱的叫作老大,她唯能选择合作。

“我不晓得你几岁,十八还是二十?无所谓,身为一个二十五岁、有社会历练的女人,想奉劝你几句,

“如果我是你,我会早早回家,不会留在PUB里寻找未来,也许回学校读书、也许学点一技之长,将来好在社会立足。

“你要是把希望放在身旁那个男士身上,迟早要后悔。

“他不学无术、他的脂肪比墨水多,他有无数个女朋友,假如你的耐心够,不介意领号码牌;假设你的拥有欲不强,不介意只拥有他的十分之一,那么就把我刚刚说的话抛诸脑后。”

馥词一串话尽吐,虽然生气,但语调温文坚定,她是圣母玛利亚,所讲的每句话皆出自肺腑。说完,馥词用力挂上电话,走回房间。

她在软软的枕头间辗转,不曾出席的失眠寻到她这条漏网鱼,狠狠地折磨起她。

於是她拿起枯燥的历史书,从唐吉诃德看到特洛依战争,再从亚历山大帝东征看到罗马帝国兴起……弄到近半夜,才把自己逼进梦乡。

梦乡里,宇文睿没停止对她的折磨,他的笑、他身边环绕的蝴蝶、他的不长进,偷偷在她眼眶下方涂上两抹紫蓝。

另一方面,带著好心情的宇文睿转身看小英,潇洒的笑容挂上,迷住敖近女子,她们有意无意凑过来,可惜宇文睿太高兴,没心情应付别人,只想和小英谈论自己的初恋情人。

“她挂电话了。”小英摇摇手机,交还。

这位游小姐,对Boss的评价还真“高”。想到游馥词不沾半点腥膻,赶走Boss身边蜜蜂的作法,她激赏!

“明天上班,你会碰到馥词。记住,别告诉馥词我们这个团体的形成原因,也别提及我和总麟林宗朔间的同学关系,就说……你们是我父亲从全世界各地请来,协助我管理总麟的专家。”

“你想在她面前扮逊角,即使这种角色让她对你不满?”

“对。”他笃定回答。

“为什么?你不喜欢她吗?大多数男人喜欢在女性面前当英雄啊!”小英不解。

“不为什么。”

他的自信让小英隐隐替馥词的未来挂起红色警示灯,让这个男人喜欢上,是幸抑或不幸?

“你是怪物!”小英评价他。

“我要是不够怪,怎么有本事把你们一群人集合在一起?”他丝毫不以自己的怪为忤。

“随你,你的名字叫Boss。”

突然,小英为自己的智商感到骄傲无限,至少,她不像那些眼盲少女,疯狂的迷恋宇文睿。她聪明、她了解,他心底从头到尾只存有一个女人,也许过客繁多,但她们不会在他生命中留下痕迹。

乾一杯,她祝福老板的痴心。

“告诉你,馥词国中时期,喜欢一个叫李帼升的男生……”

说起“馥词话题”,宇文睿兴趣不断、甜蜜不停,李帼升因他的强力放送,成了国际知名人物,嗯——至少他们这一团各色人种菁英,都认识世界上有一个用考高分勾引女性的李帼升。

这夜,宇文睿回到公寓,没扰醒馥词,只麻烦管理员替他开门。管理员在白天亲眼看见馥词带宇文睿回家,也交代过他将在这里住一阵子,自然乐意帮忙。

宇文睿打开馥词的房间,模上她的床,本来只想躺一下下,没想到一躺,她熟睡的温柔脸庞留住了他、她软软的身体留住了他、她馨香的自然体味也留住了他,於是,拥她入眠。

梦里,他和她共有的岁月回来,青涩的吻、满山的海芋,还有她挂在脸庞的泪水……

爱她,是几千世纪前的注定;不爱她,违反自然定律,他只能爱她、爱她、再爱她,不管用尽所有手段,他都要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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