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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见总裁Mr. Right 第7页

作者:洪颖

商耕煜,突然变成何旭薇想解开的一道谜。

“你对每个你认为暂时『迷路』的女人,都说同样的话吗?”就像他说的,就把这里的生活当度假吧。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她从没这两天来得轻松。

“我在这儿生活两年多,到目前为止,你是第一个『迷路』到我面前的美丽小姐。”

“那么请问一下,让你陪,我得付出什么代价?”

商耕煜轻声笑了笑,说:

“顺其自然吧,你不愿付的代价,我不会强迫。”

“我还以为你会说,什么代价都不必。”

“何旭薇小姐,你年纪不小了,应该已经充分理解:天下没白吃午餐这个道理了。”

对商耕煜玩笑似的语气,何旭薇吐了吐舌头,一副耍赖模样。但另一方面她则想着,商耕煜并非她一开始以为的温吞无害,至少他此时展现的态度,清楚表达了他对她有所企图。

然而,尽避何旭薇感受到商耕煜对她的企图——那是种男人强烈想要一个女人的企图!她却没有任何不舒服。

以往对她表露过相同企图的男人也不少,但每个都被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那样明显露骨的企图,总让何旭薇觉得恶心、无聊。

究竟是商耕煜跟以往那些男人不同?或是她的心,因为换了环境变得不同?她竟有些迷惑了。

“商耕煜,你要记得你刚才说的,我不愿付的代价,你不会强迫。”何旭薇忽然有些忧虑,她不知是忧虑商耕煜对她的企图多些,或是忧虑她很可能把持不住自己多些?!

商耕煜……似乎很容易让人感觉彷佛认识他许久了、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但他们明明就对彼此有八成陌生,她甚至不晓得他以何维生!

罢了!想这么多做什么呢!

“放心,我不会忘记我说过的话。旭薇,喊我名字就行了,多个姓,听起来很剌耳。”

“可以啊,你要给我什么好处?”

“这个好处,你觉得如何……”

何旭薇正要开口问是哪个好处,眼前却一暗,商耕煜俯首遮去了洒在她脸上的夕阳橘光、俯首在她唇上……点了一个轻吻!

那轻吻只短暂地停留一秒多、只是—个唇碰触唇的浅吻、只是……

他拉开四片唇瓣的距离,低声说:

“对不起,你这个模样躺在沙滩上,夕阳余晖把你染得好美,你的脸颊粉粉女敕女敕的,看起来就像幅画,我很难克制住不去吻你。”

他的拇指,抚模着她的粉颊,画着小圈圈,他的声音,低沉得彷佛海贝里响着的遥远海浪声……何旭薇几乎迷失了。

“商耕煜……虽然没几个男人吻过我,你却是其中表现最糟的,从没哪个男人吻我,像你的吻,这么蜻蜓点水、这么随随便便——”

“你在抱怨我吻得不够缠绵吗?”他轻笑。

“缠绵……是不错的辞汇,我确实是这个意思。”

“我怕你觉得太快、怕你觉得我侵犯了……”

“你如果能赶紧闭嘴,赶快补救不够缠绵的缺失,我可能会考虑原谅你侵犯我、又吻得太快的错……”

何旭薇最后终究没能把话说完,商耕煜就又一次低头,封住她的唇,这回,他可是尽了全力,试图挽救方才那吻是最后—名的纪录……

他尝着她唇里的甜蜜,尝着尝着,竟忽然想知道,究竟有几个男人吻过她……刚刚那个吻真是最糟的吗……他以为他表现的是尊重女性的绅士态度……没想到竟被评为最糟的一吻……

何旭薇再也无法思考了!她没办法去想,这样的吻是不是像商耕煜说的,太快了?她更没办法想,为什么在商耕煜怀里,她会有近乎找到依归的感受?

她的心产生某种难以形容的熟悉感觉,像是在告诉她,她就该待在商耕煜怀里。

这个吻,果真是绵长深腻……

他吻着她,吻得最后一抹夕阳余晖都没入了蓝色地平线、吻得她差点忘了该怎么呼吸!

何旭薇其实分不清,到底是某种不知名的渴望,让后来的她急喘吁吁?还是商耕煜给的吻像醇洒,太浓太烈,而她尝得太急,以致喘气吁吁……

这个傍晚,何旭薇得到生平第一个可以评定为——最热烈、最忘我的吻。

缠绵呵!

多亏商耕煜说出来,原来缠绵是那般忘我、陶醉的感觉,整个人像是漂浮了起来,什么都不具意义了,只剩当下如波涛奔腾的强烈感觉。

第一眼看见她,满屋子昏暗,他却觉得仿佛看见一道灿亮。

何旭薇……阳光下的艳丽蔷薇,她给他的感觉,正如她的名字。

商耕煜合上那本读了三、四天的白鲸记,这阵子他似乎做什么事,步调都有些缓、有些紊乱。自从他生活里多了一个何旭薇,已经好几个晚上他没看新闻、没看发现频道。这些天的晚上,他几乎都跟何旭薇一块“浪费掉了”。

前一晚,他教她下厨,看她好有本事,把小小的厨房弄成战场,想来就觉得好笑!他不过是要她剥去洋葱的外皮,她竟拿了把水果刀,用力一削,三分之一的洋葱就让她削飞出窗子,她尖声一叫,迭声问:怎么办、怎么办?仿佛闯了滔天大祸那般紧张。

当时,他真想好好取笑她一番。但转头瞧见她懊恼的模样,他又觉得不忍,生怕打击了她的信心,怕她决定从此不进厨房。

丙真如此,他岂不要害她未来的老公口福全无?不过看何旭薇下厨的模样,就算她真能在厨房苦苦修行个几年,他还是十分怀疑她能做得出可以吃的菜!

忙了整个晚上,结果只做出两菜一汤,若全让他自己动手,那两菜一汤顶多四十分钟,而他们却花掉三个多小时,大部分时间,他都浪费在替她收拾善后。

至于昨晚,何旭薇两天前买的全自动洗衣机送来了,弄好之后,她理所当然地把说明书放进他手里,甜甜地笑说:“你看完说明书,再教我怎么用,好不好?”

好不好?她明知道,他不会说不好。

他原想,既然是全自动,又是那种OneTouch一按就搞定洗衣月兑水的,要操作,对何旭薇来说应该不太难。

可惜,他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因为何旭薇根本是个小麻烦!

她不爱洗衣机是洗衣、月兑水一次完成的,她说有些衣服她要手洗,只要月兑水;有些衣服她可以洗衣加月兑水。

他只好捺着性子教她如何设定,怎么设定水位高低、清洗次数、月兑水时间,因为是OneTouch,所有设定只有两个按键,没想到这也能搞得她一团混乱!

就这样,为了教她记住洗衣机的使用方法,他们又浪费了两个多小时……当时,他真想跟她说,以后想洗衣服,就叫他过来好了。

至于,大前天、大大前天,他究竟为了她把时间浪费到哪儿去了,他实在不愿想了……这几天,他开始怀疑,何旭薇把所有的聪明伶俐,全留在台北了。

深夜十二点多,商耕煜把手中厚重的原文小说“白鲸记”搁往床头,正准备倒上床,床边的电话却响了。

“Hello!”话筒里传来小男孩清亮的招呼声,“Daddy,thisisAndrew.”(爹地,我是Andrew。)

“Hello,son!Longtimenosee.IseverythingOK?”(哈罗,儿子!好久不见。一切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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