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不要在床上吻我 第1页

作者:沈曼奴

楔子

自序

嗨!好久不见。

这篇小说动笔于九九年年初,有一搭没一搭地为到第三章,因为不甚满意而丢开,改而着手另一篇小说的创作。但同样写到第三章,心情却因为既定的旅游行程而浮躁难安,终至一无所成地扛着行李溜出台湾。

回国后,由于存款大失血,同时答应旅途中一超使坏的戴嬿姗美眉在书序中好好提提她,再加上也到了必须给读者一个交代的时候了,于是翻出旧稿,硬着头皮完成这篇小说。

先说说暑假时候到日本玩了一个月的事情吧!

美其名到那是为了学好日语,事实上压根在享受大声说中文的乐趣——这件事走出赴日后才开始背五十音的珊妹教给我的。

戴嬿姗小姐,一个吃过她自己做的起士蛋糕后,再也不愿吃起士蛋糕的美丽女孩(拜托!她以为人家做的起士蛋糕都和她做的一样吗?)

对她印象深刻始于相约去八景岛的那个周末,我们瞠目结舌地望着一百多公尺高的自由落体,脚底开始发冷,纷纷从告示板上不适乘坐的客人种类中找退缩的理由。

“我脊椎受过伤,不能坐。”戴小姐的哥哥说道。

“我膝盖不久前才开过刀。”这是戴小姐的情况,不但有她哥哥作证,而且膝盖上的确有开过刀的痕迹。

我望着告示板上“妊娠纹处理方”的文字,才想着我也不能坐的理由难不成是“我怀孕了”时,只听得年轻可爱的戴小姐用她细细甜甜的噪音清脆地问:“为什么有‘妊娠纹’的人不能坐?为什么?”

之后,类似事件几乎每天都有。在温泉地看到名为“四汤物语”的泡汤包,又听见姑娘她说:“曰本人也喝‘四物汤’喔?还包装得这么漂亮?”

在新宿南口附近逛街,这小妮子抚着月复部,说:“肚子好痛,我要回家吃‘阿摩尼亚’。”原来她错把莫地拉斯讲成阿摩尼亚。

不过,别看她这样,她瞎拼起来的准度和狠度可是很吓人的。看到价钱夸张的商品,她会说:“拜托!这样也要卖X千元?土匪啊?”若是品质花色在她眼里稍微差一点的,她会说:

“丑得像大便一样!”

语文课程结束后有修业考试,只背好平假名的戴小姐,出来后便以无辜的表情告诉我们,在外来语单字部分考了披萨、牛女乃等等的食物名。她只会写面包,但面包这两个字未在问题之列,而是出现在例文之中。老师知道之后还同她道歉,说题目出得不好,让她英雄无用武之地。

这一趟旅程因结识戴家兄妹而笑料不断,每天都过得很快乐。也非常谢谢语言学校的校长、老师们的照顾。

在某几本书上曾提过来信请寄台中某邮政信箱,由于曼奴九八年便搬离台中,九九年二月后便未再去收过信,而早在六月底租约便已经到期。这段期间大概有些人的信件被退回原处了吧!真的很抱歉,都是我的错,我罪该万死。

现在如果有什么话想跟曼奴说,可能还是得透过出版杜转信。

这段期间曼奴曾写过一些短篇,笔名是沈玺,因为我喜欢“玺”这个字,也喜欢一位笔名为黄喜的小说作者。并不是要大家去找曼奴为的短篇小说来看,事实上,曼奴还很懊恼自己笔拙,写不出值得叫好的短篇小说,只是想让大家知道,如果我要换笔名,我会换为沈玺,所以,请不要再猜我是谁,谁又是我了。

从开头的字里行间便看得出曼奴不是很喜欢这篇小说,能够完成全仰赖书中秦家老二秦乐心,如果有续集,肯定是她的故事,而且书名会是“只有骚包不行吗?”。当然,得通过编辑那关才行啦!

记得曼奴还有一份写到第三章的稿子吗?去年八月底完成秦家小妹的故事,到一月初的现在,只进行到第七章的一半,完稿之路还很漫长。对不起,因为现在不是专职写作,完全无法控制进度。

懊写的故事还有很多,塔罗系列最终回,以及青家讨人厌的老三和老么,还有一本有始以来故事人物还没个影,便先有书名的“爱情惹人太神伤”……我都想写,也相信自己会写。

写小说是我爱做而且唯一能做的事吧!然而,有读者说她被“这辈子就这样了,是人生最差劲的想法”这句话缚住了,她不想败在这句话下,事实上,我也不想。

最近整个人很懒散,提不起劲做任何事,不过总不会一直这样子下去的,阴霾总会过去。

所以,我们一起好好加油吧!

第一章

匆匆的一督,

如天雷勾动了地火,

视线的交接。

燃起爱情的热焰,

瞬间焚烧了一切,

甚至连一丝理智也不剩。

秦乐凡提着吸尘器从二姊秦乐心的房间走出来,来到客厅,看了一眼墙上时钟,用手背抹去额上的汗水。

稍微喘了一口气后,秦乐凡重新拉出吸尘器的电线,刚要接上插座时,便听见大门门锁被打开的声音。

是大姊提前回来了吗?她暗忖着,走到玄关,发现进门的是二姊秦乐心。

“二姊,你不是说今晚不回来了?”她还记得早上出门前,秦乐心开开心心地告诉大家今晚不用等她。

秦乐心板着脸,用力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同说:“那又怎样?”她穿过玄关,一骨碌地坐在沙发上。

看着秦乐心赤脚踏入客厅,秦乐凡摇摇头捡起散在地上的高跟鞋,整齐地放入鞋柜裹,然后提着秦乐心的室内拖鞋回到客厅。

瞥见秦乐心扔在沙发上的皮包,随手摘下的耳环则放在沙发旁的矮柜上,秦乐凡不禁叹口气,暗自记着要帮她把东西归回原位,免得改天她需要时又嚷着找不着。

秦乐凡弯身将拖鞋放在秦乐心的脚前,“你不是说那个什么科技公司的陈经理……还是林经理的,很喜欢你……”

秦乐心拨拨头发,将细致的双脚套进拖鞋裹,挑高柳眉,媚笑的问:“这个世界上会有人不喜欢我吗?”

“呃”──秦乐凡怔愣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秦乐心并不在乎妹妹有没有适时的哄哄她,毕竟她还没有脆弱、虚荣到这种地步。她继续道:“如果有的话,铁定是那些人没眼光。”

“对、对、对!”秦乐凡急忙点头表示赞同。

说起来,秦乐心算是奏家三姊妹中最漂亮的一个,平常是一间贸易公司的职员,闲暇之余也担任平面及走秀的模特儿工作。

只是不晓得为什么,她每次的告白都会被拒绝,而个性够坚强的她,索性卯起来猛告白,只不过,每次告白的对象都不一样就是了。

秦乐心起身到厨房倒了一杯冰开水后出来,靠躺在沙发上,“你知道我跟那家伙告白后,他跟我说了什么吗?”

“什么?”秦乐凡好奇的问。

“他说:对不起,我不喜欢走路会摇的女生……”秦乐心压低声音,模仿那个男人的口吻说。

“好过分喔!”秦乐凡不禁蹙紧了眉头。

她不懂,为什么每次二姊告白的对象,都会说这种伤人的话呢?若照二姊所说的,他们应该都是事业有成,成熟稳重的好男人,不是吗?

“就是说呀!你也觉得他很过分对不对?哼!真是莫名其妙,我走起路来会摇,难道是我的错吗?”秦乐心翻了翻白眼,不悦地说。

“他那样说之后,你有没有再说些什么?”秦乐凡忍不住追问。

秦乐心放下茶杯,眉尾一挑,嘴角扬起一抹冷笑,“我先甩他两巴掌,骂他王八蛋、臭猪头,再狠狠地踹他一脚”──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