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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圣诞 第3页

作者:岑凯伦

“不见得吧?”王志昂冷笑:“别说妳记不起我,我根本也没有想过妳是高小咪小姐,因为那时候妳像我家的花猫!”

“你竟然说我像只猫?”我几乎想把咖啡泼向他身上。

安妮立刻按住我:“两个人见了面,好好地谈,不要吵。小咪,妳别忘了,如果不是志昂帮忙,妳现在可能还耽在街上。”

“好!王志昂,我欠你一次人情,刚才你侮辱我,我们拉平了,彼此互不相欠!”

“女孩子,小心眼,嘿!”他站起来,坐得远远的。

我也懒得理他,拉着米雪去打羽毛球。

晚上像拉夫似的,被拉到“迪斯科”去跳舞,我在反抗无效后,声明不做宾信的舞伴,因为他太烦、太闷、太忸怩。

“三男三女,除了宾信,就只有志昂。”

“亚拔呢?亚拔不是男的?”

“好,你要亚拔做妳的舞伴,让妳!”

我心想:这太自私了吧!拆散人家一对。“别让了,亚拔还给妳!”

安妮满意她笑了笑,道:“志昂一表人才,不错的!”

“啐!”我作状打嗝。

王志昂虽然是我的舞伴,但是,他一直没有请我跳舞。

看见人家跳得那么开心,闷死了!

我忍不住开口:“你不会跳舞?”

“不能说很会!”他的态度始终是那么恶劣、冷冷的、自负的。

“我教你,不难学!”我这个人懒于花心思和别人斗,明知他想找我麻烦,我偏不管,因为娱乐至上,来“迪斯科”怎能不跳舞?

“妳的腿不痛了吗?”

“不痛了!谢谢你关心,要你为我牵挂了那么久,实在不好意思。”我反问,一点也不动气:“这一次不是轮到你的脚痛吧?是不是穿了新皮鞋?”

王志昂翻了翻眼,没道理发火,但是心有不甘。

“假如你的脚不痛,我们跳舞去吧!”

他当然没有理由再拒绝。

王志昂的舞跳得很好,在我众多男朋友当中,他舞技最精,而且反应快,适应力又强,跳了几支舞,两个人已经合作得很好。

我跳舞时是很投入的,有时候,他来两句冷言冷语,我也充耳不闻,继续跳下去……***

安妮找我一起上CANTEEN,她还是喝她的鲜女乃,吃三文治。

“我等妳下课!”她说,把三文治撕开一小片。

“别等了,时间不同,妳下午只有一堂,我有两堂。”

“没关系,我等妳下课去吃茶。”

“呆呆地等我一堂,就为了要和我去吃茶?划算吗?”

“认为值得就划算,而且我可以利用那一课的时间去图书馆温习功课。”

“值得?妳回家睡一觉,等亚拔下班去接妳出来玩,岂不更划算?”

她闭了闭唇,喝一口鲜女乃:“妳觉得王志昂这个人怎样?”

我耸了耸肩:“他很高吧!力气也很大!”

“我不是问这些。是问妳他是否很英俊?”

“我不知道。大概不太难看吧!”

“不知道?”安妮压着喉咙低叫:“妳前后一共见过他三次了!”

“又怎样?第一次,我祇看见他的影;第二次,我承认见过他的人,但是他一直忙着换车胎,我也没有理由翻过人家的脸,像验尸官似的验个究竟。”

“但是你们跳了一个晚上的舞!”

“对呀!我拼命地跳,整个入投进舞蹈里。安妮,那晚我们是去跳舞,不是看相,由始至终我没看清楚他!”

“那下一次见面,担保妳又认不到他。”安妮挥着手,叹一口气:“说不定妳还有胆量间人家:先生,你贵姓?”

“这个妳可以放心,担保不会。”我吃完最后一口饭,在喝清茶:“我虽然没看清楚他的眼耳口鼻;不过,我还能认得出他的外形。”

“总算有进展。喂!”她见我正在翻开一且讲义,便推了我一下,说:“妳想不想知道王志昂对妳的批评?”

“没有这分好奇心,因为我差不多已经知道答案,他对我的批评一定不会好!”

“他说妳这个人的确很难对付,不过,妳也有优点--坦率而善良。”安妮说。“高兴吧?”

“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我脾气坏,但坦率、善良,人人这样说。”

“他想尝试跟你交个朋友!”

“我不反对,改天有机会碰在一起,大家谈谈。”我道。

“今天就有机会,亚拔约了他吃茶。”

“啊!原来如此!打着招牌做红娘。”

“我承认。小咪,别令志昂太失望,下了课我们去吃茶!”

“不行呀!”我摇了摇手里那叠Paper。“教授要我们星期五交一份报告书,我这个星期要一直忙下去。”

“小咪,妳不去吃茶,教我怎样向亚拔交代?”

“告诉他我功课忙,这是真理由、好理由,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唉!”

***

有空的时候我喜欢跑书店,在书店,我可以逗留两、三个钟头。店子里的售货员、售货员领班,甚至写字楼的那位卓小姐,也是我的朋友。

我还会坐在梯子上选书、看书,然后买它回家。

“卓小姐,近来新书不多!”

“对呀!佰币贬值,外国书本来价太贵的我们没有信心大量订购。”

“怪不得名出版社的书愈来愈少。”

“老板说,专做有钱人生意嫌不了多少钱,要改变一下经营手法,走大众路线。”卓小姐仰起头,问道:“高小姐,妳不是分别向英国和美国订了一本杂志?”

“对呀!不过,很快就看完了,希望在这儿有意外的收获。”

“有合意的吗?”

“两本。”

“一点也看不出妳那么活泼好动,竟然喜欢看书。”

“那都是环境造成的。我没有兄弟姊妹,父亲去世,母亲常常出门,家里经常只有我一个人,那时候我还不懂交朋友。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看书度日!”

“高太太又出门了?”

“唔!”我走下梯子,说:“今天早上刚去了台湾。”

“真不公平,我嫌弟妹太多、大吵,所以才会自己搬出来住,妳却连姊妹也没有一个。”

“安妮妳见过的?”

“见过!妳带她来过几次。”

“她对我很好,算是好姊姊!”我付款买下了书,然后跟店里的朋友道别。

我刚推开其中一扇门,却有另一个人推门进来。

“真巧!”他说。

我看他一眼,是王志昂,没错了,那么高大,我向笑了笑:“也来买书?”

“来拿书,我订了几本书。”他看着我:“妳可以等我几分钟吗?”

“等你?”我站开一点,以免塞着出口。

“我进去拿书签单,很快出来。我们喝杯咖啡,好吗?”

我看了看腕表,还早呢,反正一个人闲着,我终于点了点头。

吃茶的时候,王志昂说:“妳喜欢看哪一类的小说?”

“我不喜欢看小说。”

“刚才妳不是买了书?”

我把书由袋里拿出来。“一本是哲学、一本是心理学。我恨怪,是不是?每一个女孩都喜欢看小说,而我却喜欢看这种完全没有趣味的书。”

“妳是比较特别,但不能算怪,不是人人能看得懂哲学书籍。”

“我也是一知半解。你买了什么书?”

“妳看!”他把书交给我。“氢弹的混合元素、宇宙飞船的装备,还有一些新式的手枪。看,这把枪有多小,我的手几乎比它大两倍。”

“这是掌心莲,十几年前的新武器,大多数由女特务使用,由于体积太小,男人用根本无法控制;另一种掌心莲,较迟出产,男女适用,因为不必用手指扣枪掣,而是按钮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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