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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 第2页

作者:安琦

盛夏的京城热闹异常,窄小交错的巷道挤满了努力吆喝的摊贩。

从字画贩售,到童玩小担,一摊接过一摊,放眼人脸人背,处处繁荣景象。

而杂杳的人群中,有两名男子特别引人注目,原因无他,因为他俩正是“封记”海味干货行的收款代表——整条长街上食品摊的衣食父母。

因为街上大多数的饮食店家、食担,都使用封记出货的海鲜山产干货,且用过的人莫不称赞封记的干货“物美价廉”。

就因为“物美”,所以用了封记干货的担子生意特别兴旺;也因为“价廉”,即使是小小生意,也能大大受惠。

于是,“封记”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大大小小摊贩口中的“衣食父母”了。

二少爷,这个月庆祥铺子该收的货款才给了一半,瞧那祥老爷子一脸的困难,会不会真的交不出余款吶?如果真交不钱来,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大少爷,将他列为『信誉不良户』?”

小伙计孝春怀里紧紧拽着布包,将刚刚一路上收来的货款压得牢牢,惟恐一个闪神,就得三辈子作牛作马来还。

一袭青衣飘飘,封呛蟀走在孝春前头,脚步随性,眉眼尽是和气。

“不急。”

他一面回答,一面笑着和一旁卖羹汤的老翁打招呼。

老翁在这街上卖羹汤已有数十年时间,一家子吃穿全靠这儿,他羹里添的菇类、鱼片干货,就是向街底的庆祥铺子买的。

虽说料理的材料有诸多选择,而干货固然不是最佳的抉择,可却是省去时间、距离的最好考量。

最起码,像卖羹的老翁一类的小贩,就无须为了在羹里添点鲜味,还得天天提着钓竿问候河神。

傍人方便,也就是给自己方便——这便是封家作生意的不二箴言。

“可是二少爷,今早出门,大少爷还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孝春,要孝春……盯着您将货款收齐的。”

“你说,大哥要你『盯』着我?”打趣地睨了身后的少年一眼。

“不……不是,孝春哪敢盯少爷!”他又不是大白天作贼——胆子大了。“只是大少爷说了,咱们店里的东西卖得够便宜,再让人赊帐,哪说得过去。”

像二少爷这样让人一赊再赊,摆明就像在开救济院,只怕一街子的小猫、小狈都给养得肥嘟嘟,封家上下十余口却给饿扁了。

“唉!你又听了我大哥的恶言恶语了。”封呛蟀瘪瘪嘴,掉头转进一条巷子内。

孝春忙跟上,微喘道:“但是大少爷他说的也对呀!”

“我没说他错,只是作买卖方法有好几种,刚柔并济,才会财源滚滚。”

他大哥封栖云常说他是下了锅的面条——硬不起来,可他瞧大哥那脾气才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如果天天收帐如讨债,迟早会连熟客都给赶跑的!

“刚柔并济?”

见孝春一脸疑惑,封呛蟀干脆来个“就地取材”,他霍地指向路旁一名该是做错事而正被爹娘修理的娃儿。

“瞧见没?”

“瞧……瞧见什么?”

孝春咕哝着吞下口水。二少爷指着那娃儿,该不会是暗示他再多嘴便会有此下场吧?

“我说那娃儿,如果小春子你再多嘴……”

“我……我不多嘴了,二少爷你怎么说怎么是!”小伙计摀住嘴巴,只余两只眼珠子惊慌地转。余音拖了半晌,封呛蟀终于忍俊不住,他大笑。“你这么紧张做什么?我又不是你那成天只会对人板着脸的大少爷。”损了自家兄弟一把。

二少爷不是大少爷?

是……是呀!二少爷是出了名的好脾气,怎会凶他!孝春这才松了口气。

“我叫你看着那娃儿,是想告诉你:跟我们赊帐的店家就和那做错事的娃儿一样,我们天天催他就像天天打他,愈打他就愈生脾气。”

“可是他们欠的是银两,能填饱肚皮的东西,不催可以吗?”

“我说过不催吗?”封呛蟀故弄玄虚,惹得身边人丈二金刚,模不着头绪。“还不懂?来,你再看看。”

就像是套好似的,刚刚还拿竹帚子打孩子的大娘,此刻居然拿出事先预备好的糖葫芦串,塞到仍在抽噎的孩子手中。

“这个……”

孝春胡涂了。以前他做错事,他娘都是这么打打他又模模他的,哪有什么稀奇呢!

封呛蟀笑了。

“拿出葫芦串的意思,是告诉孩子;做错事的下场只有一种,但做不做错事却是可以选择的。做生意也是一样道理,天天逼帐,店家只会觉得我们太过计较,但是我们今天让他方便,他却不可能不知道我们的用意。”

他又举步往巷底走,孝春则茅塞顿开地跟了上去。

“是不是店家认为我们够体谅人,就会一直跟我们买干货,我们也就会财源滚滚?”

“嗯!孺子可教也。”封呛蟀开怀地笑。虽不知道举这例子是否完全正确,可最起码让孝春懂了他的用意了。

“说的也是。以前庆祥铺子也不是没赊过帐,可到了一定时候,祥老爷子总会自己将货款送到店里来。”

记得上回他来店头送钱,还一面捧上银两,一面对二少爷哈腰道谢,直到人走了老远,才没再听见他不时结巴的声音。

“是了,我们不是不催帐,只是得催在时候上,祥老爷子好不容易盼到嫁闺女,我们等他囊袋宽松些,再收也还来得及。”

“原来如此。”

“懂了就好。收了一整天的帐,肚皮也开始不争气了,找家客栈坐坐!”

出了巷子,他们经常用膳的客栈就在前头,孝春肚皮早嚎叫得紧,带了头就往客栈门前去。

只是他才刚提了腿要上梯,就给一道从客栈里头飞出来的黑影吓得连退数步。

“死乞丐!好好的剩饭、剩菜不吃,竟敢到我店里来偷东西,真是给天借了胆子!”

只见客栈掌柜的在门前吆喝。

稍许,街上的人群全似苍蝇见着了粪一样地围了过来,这是这条街上三天两头必然会上演的戏码,不瞧白不瞧。

下了梯,掌柜那宽大的脚板便毫不留情地往伏在地上的人印去。

“呜……”承受着猛烈的外力,瘦小的乞儿只是细细地呜咽一声,就再没下文。

“王八羔子,以为装死就没事了是不是?啧!像块木头一样,踢得我脚都痛了。还不快放开东西!”又是一阵猛踢。

乞儿蜷着身子,怀里似乎抱着东西,他那接近皮包骨的四肢,活像四条绳索,全力缠护住怀中物,彷佛它远比自己的生命来得重要一般。

“该死,你到底放是不放?”

踹得脚酸,掌柜的停下来喘口气,等他气顺点儿了,又抬起脚准备再来一回合。

“掌柜的,这乞儿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气得吹胡子瞪眼?”有人好奇一问,但关心的却不是乞儿危险的处境。

说到这个,掌柜的就气,脚下又泄愤了几下,才说了:“你们大伙儿听听看,我在这街上开了十余年的店,就没碰过这种怪事——这乞儿不乞食,却偷酒喝来着!”

听完,一名小贩讶喊:“什么?你说他偷酒喝?”

“可不是。”

“那这臭乞丐还真该揍,客栈后头明明搁了那么多好吃的他不吃,反倒学人喝起酒来,真是癞蛤蟆妄想登仙班,该揍!”

说完,小贩马上伸腿一蹬。这一蹬不但蹬翻了乞儿不堪一击的身子,连带也蹬飞了他怀中的酒坛。

“瞧,我就说他偷了我的酒,现在大家都可以作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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