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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犯桃花 第29页

作者:林如是

可那个桃花——

她居然不结婚!到底要怎么样她才满意、才甘愿?

两个人不该做的都做了,偏偏该做的却不去做!居然说不结婚!

还有,哪有男人住到女人那里去的!明威那样时时去她的地方过夜,又不结婚,成什么体统!

不行!一定要找个日子,要他们把这个婚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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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婚是吗?”

徐明威一点都不失望紧张,嘴角还噙着笑。

桃花也说她“不爱吃”起士蛋糕,他先喂她一口、两口,然后一片、两片,直到她全吃下去。

桃花也说“不要跟他有纠葛”,他一次、两次等着她,然后上门,然后过夜,然后把他的衣物、日常肘品搬过来,然后书、电脑、书桌也跟着搬过来,再然后,就半正式同居,理直气壮住下来。

桃花也说“不要干涉”她约会。哦,他不干涉,一点都不干涉。瞧,他还大度地送她去跟别的男人约会!不过,送一次、两次,然后,又然后,现在桃花没半个约会。

所以,不结婚是吗?

他抿嘴愉快地笑起来。

明天,他就去买个钻戒,先套在桃花的小指、中指,然后,就牢牢地套进她的无名指。

他的桃花儿……“妳还结不结婚呢?”

全书完

后记

请先容我仰天长啸三声——

炳——哈——哈——

终于把“桃花”给写完了,这个公寓“系列”的故事,总算告一段落。在“系列”两字上引号,是因为一开始并没有想写成系列什么的,只是想写写那个破公寓里几个怪胎女人的故事。

所以,每个故事基本上都是独立的。如果妳在看故事时,不小心不认识这个谁是谁,那也无妨,她们彼此之间也是互不去相识,老死不相往来,连对方真正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总之,我要大大欢呼终于把这几个女人都搞定了!

尤其是那个桃花,实在很给他难缠,整得我七荤八素。现在,我很高兴,终于能摆月兑桃花了——摆月兑这几个火星来的怪胎女人!

我假设那些坚持看到这个“桃花”的故事的人,对我的故事大概有一点兴趣,所以对这几个女人谁是谁,在那个故事中,大概都有一个概念。不过,对于偶尔翻翻我故事的人,我想还是说明一下,免得害他们搞糊涂。

霉女——“我的男人运有点差”。

二十八——“浪女二十八”。

二楼药仙——“因为他”。

再来就是这本“桃花”的故事了。

就是这样。

我想我已经尽了我的“本份”了。该提醒的提醒、该宣传的宣传、该打广告的打广告——

好了,大功告成!

然后,接下来——

接下来啊……

唉唉!

先让我眼我的脑袋瓜商量商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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