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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女二十八 第3页

作者:林如是

后来又才知道,那个俊男只是来找四楼桃花的,根本不住在这里。

实在,她真是昏头了。想也知道,有钱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破地方?要找有钱的、英俊的、有条件的男人,这种破公寓绝对无望。会蹲在这种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火星人。

绝对没诋毁。这栋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当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这栋破公寓里头,唯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来的。

比如二楼的,第N度的下岗人员,药罐子一具,几乎整天足不出户--至少她没看见她出去过;楼上那棵妖桃,成天在开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没;至于五楼的那个霉女,第N度被抛弃,简直是一枚白垩纪时代的活化石。

一开始真是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她住在离地十多层的地方。住在高处久了,会对距离产生一种错觉,往远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很近,实则遥遥在远方。而今这视觉效应完全相反,从破公寓的三楼望出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下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爱情,大概也归于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天长地久。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月兑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浪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慎重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暍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避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

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都是毒。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不出他,认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还当他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根本为守而守,守一个虚无缥缈。而她在那边守活寡,他在那边第二春;千守万守、死守活守,到头来,见面却已对面不相识。

被了。

不再在寒流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头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字Me在他跟前傻气的晃来晃去,只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两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情人--亘白一点,是连情人都没有。留了一个国中女生头,发线旁分,启以为看起来年轻,抓住青春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晓得是怎么样!她也不想知道了。

第二章

一年一度,总有一个她讨厌的日子。

“又来骗吃骗暍了。”踏进阿a的“冥王星”,阿a围着围裙,拿着锅铲,看见她,眉毛一吊,一点都没有欢迎顾客的意思。暗光下,眼珠是淡绿的,像猫一样。

“饿死了,大人施舍我一客炒饭吧,顺便加点蛋。”范江夏涎着脸,讨好地笑,简直赖皮。

阿a开的小吃店,卖一些小吃跟炒饭、炒面,偏偏要装有学问的,取什么“冥王星”的,装潢得跟咖啡店似的。结果来的都会时尚人喝不到咖啡,要吃小吃、炒饭的不会来。

“口袋有钱吗?”阿a眉毛又一吊。

“两个十块铜板,还有一些零散的。”她又讨好的笑,说得挺心虚。

“就这点?”阿a摇头。“可以给妳加点葱,炒酱油,蛋是没有的。”

“就这样?”她哀叫一声,四处搜寻。“大苏呢?”

大苏是小吃店另外半个老板,在某个广播电台主持深夜节目,谈一些都会人的无病申吟或风花雪月。她从来不听那些,睡觉要紧。

有一阵她无聊去学调酒,在调酒补习班认识阿a,然后因为阿a再认识大苏,他们是高中学长、学妹。

阿a说他没有名字,人只要有个符号不就好了吗?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没有人报告自己的祖宗八代,阿a就叫阿a,大苏就叫大苏。

她是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纯粹的友谊啦,不过,阿a例外。他从来没有对她表示兴趣过,有一天要如此,她想大概也就做不成朋友。

就是因为阿a对她没兴趣,他有兴趣的是大苏,关系才维持下去。

她最受不了那种女人,明知道对方的意图,还故意做作的说什么只做朋友,制造暧昧,然后才说人家误会她了,她只当对方是朋友。

“别想打大苏主意。那点钱,根本只够妳吃泡面。”

阿a喜欢大苏,但大苏跟一个有钱老板在来往,还有另外一个有钱老板在追大苏;然后,一个常来小吃店的女客喜欢阿a,在倒追阿a,很复杂的。

她猛摇头。“我不吃泡面、罐头这些死了会变成木乃伊的东西。』

“那就勤劳一点,赚钱去。”阿a是实际的金牛座,讲话也实际。“老是来这里骗吃骗暍,大苏在电台赚的那点钱,还不够妳吃。告诉妳多少次了,妳有钱,不见得好过、过得快乐,但可以肯定的,如果妳没钱,那日子一定不太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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