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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红妆 第26页

作者:洛炜

凌宇尘轻笑出声,这才明白她在雾中为何装成不认识他的样子,原来是想戏弄他。

“你还不懂我对你的心?”他指着头发,笑道。“为了你,我可是急白了不少头发,仙子,这样还不够吗?”

蓝若霓噗哧一声笑出来,带泪的俏脸已经溢出一朵绝美动人的笑靥。

凌宇尘痴痴地望着她,而后低下头,以吻示情,一遍又一遍,允诺对她不悔的真心。“凌郎……”她双眸灿亮如星,双颊似火。

“什么事?”他应了一句,仍专注于她的粉颊上。

“你打算回天庭了吗?”她知道凌宇尘是天帝的得力助手,即使和她结为神仙伴侣,恐怕也得回天庭复命。

“不回去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而后将她一搂而起,轻轻放在床上,伸手卸下自己的外衣。

“凌郎,可是……”她欲起身,却被凌宇尘压回。

被他持续而绵密的吻打断,她已忘了要说的话。

沁人欲醉的幽香,滑如凝脂的皮肤,从粉颈依序到达她丰盈圆润的酥胸,凌宇尘逐一印下炙热的吻,将她的娇喘吟哦尽数吞入自己的口中。她肆意与她交缠,令她释放全部的热情和美丽,让她为他一人而娇艳……

云雨过后,他贴近她微湿的发鬓,低哑问道:“霓儿,你刚才想问我什么?”

“我……忘记了,都是你不好。”她星眸半掩,与他恣意欢爱后,她感到疲倦不堪。“睡吧!”他轻笑出声,将她搂回怀中。“啊!我想起来了。”她忽地抬头,慵懒一笑。“我想问你:为什么不回天庭?我以为你喜欢天庭的生活。”

“以前是独自一个人,到哪里都一样,但是现在不同了,我有一个举世无双的美娇娘,我要带着你云游四海,学着过别人口中那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凌郎——”她绝美的脸漾起一抹顽皮的笑容。

“嗯?”他情难自抑地低头吻她。

“我们已经是神仙了。”她好心地纠正他。

凌宇尘抬头,笑意再次回到他眼中,他得意地道:“真好,不是吗?我们既是神仙,又是鸳鸯。你嫁到了一个完美的夫君。”

蓝若霓格格轻笑,伸手替他刮羞。“你啊!真是爱吹牛,整个天庭只怕没有脸皮比你更厚的仙人了。”

凌宇尘抓住她的手,笑道:“现在你是我的妻子了,所谓出嫁从夫,以后有事你一定要帮我,不可以帮沉轩之,知道吗?”

“他是我师兄!”她无奈道。

凌宇尘板起一张脸。“我是你的夫君!”他再次强调。要让沉轩之好看,当然要说服蓝若霓。

“你又不讲理了,师兄从小教我养我,我对他一向言听计从。”她也瞪圆了双眼。

“霓儿!你误会我的意思。”眼看娇妻要发火了,他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既然咱们要去云游四海,当然顾不得天庭的种种琐事,这责任,理所当然会落在沈兄的头上,对不对?”

“可是师兄一向不耍受束缚?”她觉得太委届沉轩之了。

“他是天帝的女婿、宓儿的夫君,天庭的事本来就该归他管。”凌宇尘继续游说,为了日后能和若霓过着无人打扰的逍遥日子,他不惜出卖沉轩之。“这事还是要找师兄商量一下比较好。”她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不妥。

“霓儿!你我历经千辛万苦,我只想好好和你过个一年半载,不受其它人打扰的日子,这样的要求不过分吧!”

他开始动之以情,只要若霓一点头,他就要带着她躲到山巅水湄,享受两人世界,过他神仙般快活的日子。

面对他充满期待的双眸,蓝若霓终于点头了。

欣喜万分的凌宇尘忍不住抱着她又亲又吻。

屋外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映得佳人比霞光还娇艳。

凌宇尘望着她半晌,而后痴痴说道:“我第一次见到你时,火光也是将你映照得如此美丽。”

她仰起头,脸上只有醉人的深情。“那时候我对你一点好感也没有,觉得你既霸道又讨人厌!”

凌宇尘扬起得意的笑,自负道:“我是一个执着的人,一旦动了心,一定会让你爱上我,绝不让你有机会逃开。”

“我知道。”她甜美一笑,主动吻住他。

一切从心动开始,他执意的追求,她拚命的抗拒,直到相知相恋,历经死生缠绵,终于得以重聚。

一切从心动开始,而深情则换来永生永世的相守……

(全书完)

编注:关于凌宇尘和蓝若霓首次会面的故事,请看“蔷薇情话”182《红尘中的精灵》。

后记

《烈焰红妆》花了整整一个四月才写完;其中,洛炜去了落矶山脉滑雪,心烦时也常常停笔好几天,再不然就打电话回台湾给琼花和毓华,前者是想换得她的同情,告诉她手酸脚疼(目的,就是想偷懒)。打给毓华姊呢,就是厚脸皮地向她要《铁了心爱你》和《找人来爱我》两本书。

拖拖拉拉地过了两个礼拜,这本书还是没写完。可怜的洛炜都快“白发丛生”了,最大的困难,就是想不出该怎么让“蓝若霓”复活!

脑海中不断浮现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唉!是洛炜自己手痒让她丧命在先,又无能让她复活,所以只能每天望着空白的稿纸,苦思一些“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然而,从日出想到日落,蓝美人却一点复活的迹象也没有。

之后,我又整整发呆了一个礼拜。

其间回了很多读者的信,也喝了很多咖啡,就差没叼根烟在手上了。但是,洛炜的灵感还是没来。

再次打电话给毓华,言谈间说到交稿日期,五月初两个人都要交出一本,当时已是四月底,她还剩很多没写完,这句话奇迹似地安抚了洛炜,原来还有人比我混!炳!

越聊,越觉得和毓华同病相怜,我们同样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懒族门人,所以最后总是赶稿赶得头晕目眩,手臂酸痛。

蓝若霓快回魂吧!这是四月份我脑海中唯一想的事。

到了截稿的最后一个礼拜,突然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洛炜的梦中出现了一位身穿白衣、俊雅无比的男子,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蓝美人的师兄——沈轩之。他肯定是可怜作者已经不行了,所以很好心地递给我一张纸片,上面用蝇头小字写着:“以物借命,清莲续命。”

而后,他冷冷地开口:“这样你再不开窍,就太丢人了。”面对他嘲弄的黑眸,洛炜只能猛摇头。我满脸汗水地接过那张救命纸条,便赶紧坐回书桌前。

经过了几天几夜,聪明的洛炜终于想通了沈大公子的字义,女主角也终于回魂了。

洛炜正在开心可以好好补眠之际,头才一沾上枕头,沉轩之又出现了。

他俊脸满是不悦,口气也更冷了。“我帮了你一个大忙,你怎么不知回报?”

洛炜冷汗直流,哑口无言。

“你倒说说,我和宓儿为何要历经十难才能相逢?”

“……”洛炜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十难?哼!你真的懂得‘感恩’这两字的意义吗?”

“可是……你法术高,人又聪明……屈屈十难,应该不难吧?!”洛炜努力解释,就怕他紫玉笛一棒打下来。

“总之,你自己看着办!”沈轩之白袖一挥,消失了。

洛炜猛地睁开眼皮。原来是一场梦。唉!难不成在未交代完沈公子的情事之前,洛炜将夜夜不得好眠?

真是作者鸡为哟!

记得《烈焰红妆》写到一半时,洛炜忽然想到一个很有趣的新故事,而且一夜之间就想通了所有的结构,这种天赐的灵感,令我真想一口气全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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