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怪。
妹喜无聊的翻了一翻。
※※※※
哦呵呵呵,妹喜笑得花枝乱颤,她觉得这真是老天爷在帮她,让她无意中得到这本“天书”——天外飞来的书。
她爹、她娘不是一直逼着她嫁人,还威胁她说如果她不依,近日内就要自作主张把她嫁给杨至广吗?
哦呵呵呵!她现在不用怕她爹跟她娘了说,因为,这本书册子里头就有解决之道。
那书里头写的是一个壮族姑娘找丈夫的故事,故事的一开头就是——
咦!不对、不对,那里头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本书册子里头提到在他们大中原地区有个地方是母系社会,而那里的女人最大,男人都是狗屎。
唔——她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狗屎,但这字眼听起来就很有震撼效果,所以,她就照本宣科拿来用一用。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就是在壮族里,女人是天、女人最伟大,所以她决定了,纵使她要嫁也要嫁到壮族去当壮族的媳妇,然后,她就可以胡作非为的乱搞一通,而且还没有人可以管她,因为——女人最大、女人是天!
哦呵呵呵!妹喜光是用想的就已经很爽了。这一天晚上,她“包袱款款”,换上男装。
为什么要换男装呢?这个道理还不简单,在她捡到的那本书里写着壮族姑娘会跑出来“拉郎配”咩!
而她既然要去壮族,当然得女扮男装,让壮族姑娘把她抢回去先当她们的“郎”,等到她们把她拖上床,要跟她嘿咻咻之际,她再“登登登登”的公布她是女儿身的事实。
呵呵,真到那个时候,木已成舟,她人就在壮族内,届时,还怕她找不到壮族的男人当她的相公吗?
妹喜愈想愈得意,衣服换一换,赶紧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的离家出走。
她要去找她住在壮族的“郎”了。
妹喜留书一封,告诉家人她的决定。
棒天,羊咩咩一大早打了洗脸水送去小姐的闺房,却在看到妹喜的留书,羊咩咩立刻哭天抢地的喊着,“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小姐她又离家出走了啦!”
这一天,文家是闹得人仰马翻,几乎要把整个村都找翻了,但他们还是没找到妹喜的人。
第二章
衣服,有。
吧粮!有。
手巾,有。
就连那天捡到的那本书——《不落夫家》她都带出来了,所以严格来说,文妹喜还真是有离家的天分,是不?
不——
因为,她什么都带了,就是最重要的银子、银票没带,现在可好了,才走一个上午,她的肚子就在闹空城计,她肚子饿、肚子饿啦!
但是——呜呜呜——她没有钱。
妹喜趴在地上像只可怜的小狈一样,眼巴巴的看着对面那个卖包子、馒头的摊子,她的肚子好饿——
她咽咽口水,看看老板。
老板给了她一个嫌弃的眼神,连个肉包屑屑都不赏给她。
哼,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他知道她是谁吗?
她可是春水镇上文大富的女儿耶!她家的宅子是三进三出的大院,光是田地就有几千亩,家里的长工十余人,她从小到大向来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
他以为她会跟他乞食吗?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她才没那么没骨气;妹喜很想骄傲的挺起腰杆子,跑到那摊子指着那老板的鼻头骂,但她才挺起腰——
哦——肚子好饿,她实在不该浪费多余的体力;妹喜又趴回地上,懒洋洋的看着前面,就希望有个人好心来扶她一把,施舍一碗饭给她吃。
突然,前面一群人急着猛向前面跑。
他们在干吗!逃难吗?!
妹喜拉直了耳朵听,但身子还是趴在地上动都不想动。她听到他们在说什么——观音出巡,快!快去看柳姑娘扮观音。
扮观音!
唉!无聊。
妹喜原本发亮的眼眸一下子暗了下来,她本来以为会有什么好事,所以大家才会争先恐后的往前跑,原来只是扮观音啊!那有什么好看的?
人家她在她们村里,十三岁那年,她也扮过观音,而且,还是她们村里历届以来最美的一个观音。
所以,观音出巡之于她而言,那又没什么了不起。
如果要说观音出巡能有什么好事,那她最最最喜欢的还是观音娘娘座前的糕点,那是包着豆馅做成桃子状的馒头,还有……
咦?等等,她刚刚脑中一闪而过的是什么?
馒头吗?!而且还包着豆馅!
是哟!她怎么忘了,只要观音出巡,那么就一定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是要发给民众保平安的。她怎么都忘了!
事不宜迟,要吃就要快。
妹喜好怕慢了就吃不到了,于是用她仅剩的一点点气力做最后一搏,她要吃到馒头。
“冲啊——”
妹喜马达全开,冲了出去。
※※※※
“不要碰我,我叫你们不要碰我,你们是没听到是不是?”李元季被人群挤到最后头,他虽然很想不看观音了,但人已在最后面的他却还是挤不出去,硬是让人夹在人海里。
他讨厌这种情况,因为,他每碰到一个人,他的脑海里就会听到那个人现在在想什么。
比如说,他现在脑子里就有一大堆人的声音,像是“啊!看,观音来了、观音来了!”而这还是比较普通的;有些人就比较愚蠢一点,竟然在心里面想着待会儿要跟观音求钱财、求姻缘。
白痴、笨蛋!这些事哪能靠求的,要钱、要娘子,这些都得靠自己努力才对;但是最重要的是,这些关他什么事啊?为什么他得听到这些心声?!
李元季觉得自己有这种异能实在是讨厌透了!他从小就能听到很多人的“心声”,所以他打小就知道人心是贪婪的;甚至有些人表面上与你交好,暗地里却把你数落得一无是处。
为此!他一点都不喜欢听到那么多人的心声。也就是这样,当他面对现在这种状况时,李元季只有三个字足以形容他的心情,那就是“烦死了”!
他不想待在这里,他想出去——
“阿义——你给我死到哪里去了?”李元季放开喉咙大叫找他的小厮,但他的声音却被人潮给淹没。
他在远处的小厮压根没听到主子的叫声,还是很开心的往前钻去,想要去见观音。
而另一处,也有一个人不断的往前钻,那就是妹喜,不过,她往前钻不是为了看观音,而是为了吃馒头。
但她高头小,肚子又饿,根本没体力跟那些人高马大的大男人们抢位子。
她挤破了头,最后仍然挤在队伍的最后头,而且,她现在连一点力气都没了。
呜呜呜……怎么办?
妹喜好想哭,她觉得自己好可怜,因为,以前她要是碰到那些没饭吃的可怜人,她都会很好心的施舍一些银两给那些人,而就算是碰到有困难而当扒手的偷儿,她也会大人有大量的原谅他,还询问他的难处,再想办法替他解决。
瞧!她就是这么善良、这么有爱心,可老天爷为什么不可怜她,不让她好好的吃一顿,为什么要派这么多人来跟她挤?
知不知道这些人全身都是汗臭味,她闻得头好晕,还有些想吐。
唉!要是现在她有钱就好了。有钱,她就可以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饱,不用跟这些人一起净在这里挤看观音。
有钱、有钱、她想要有很多、很多钱——
咦?!
前头那个人的手在干吗?
妹喜定睛一瞧。
喝!那人竟然在偷别人的钱包!
“喂喂喂!那个人在偷你的钱。”妹喜好心地拉开嗓门叫道,想提醒被偷的人,告诉他说有贼;但在这热闹的市集,人声如此鼎沸,妹喜的声音很快就被喧哗的声音给淹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