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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色男人 第4页

作者:寄秋

桃花。她在心里回答著,可是平静的表情仍像八风吹不动,状似悠闲地剪下园中玫瑰,修修刺、剪剪枝地往三尺高的白瓷花瓶一插。

嗯!虽不是大师级,起码不难看,日后想找副业做,插花是不错的行业。

一杯花茶送到江家小妹手中,她看也不看一眼地接过,顺喉一饮,装著轮子的衣架如尽职的管家,在她饮完后又把杯子收回去,丢给负责清洗的流理槽嬷嬷。

放假的日子在家里做什么才好呢?生性贪懒的江天爱两脚交叉斜躺在乳白色沙发上,有一页没一页翻阅刚出版的惊悚小说,宝蓝色菱格纹立体车缝的迷你洋装翻卷到大腿根部都不觉羞赧,边听著轻音乐边哼曲,轻松惬意得几乎浑然忘我。

几乎。

当气势磅,又荒腔走调的歌剧“杜兰朵夫人”骤然响起时,她沉静面庞出现短暂狞色,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翻著书,享受宁静的午后时光……

宁静?

想得美。

“都快二十岁了还穿纯白棉内裤,你没像样的蕾丝内裤或是撩人的性感贴身内衣吗?瞧瞧这雪女敕双腿多引人遐思……小女孩长大了,果熟蒂落地让人想采撷……”啧!春光无限呀!

无动于衷的江天爱翻个身,本来躺著的她斜倚著扶手,半是撑头半靠著沙发的翻到一百三十二页,满手是血的凶手正悄然地走进女主人卧室。

紧张悬疑的故事情节正进入高潮,穿著黑色披风的开膛手寻找下一位受害者,他粗哑浓重的呼吸声在幽深夜里特别骇人,一滴一滴的鲜血沿著无人走道滴落,骤地雷光大闪,照亮他苍白斯文的面容。

森冷的刀子高高举起,毫不犹豫地刺向隆起的棉被,喉间滚动的吞咽声似兴奋的笑声,他等著低闷的声响传入耳中……

“凶手是怀疑妻子与马夫偷情的男主人,他先杀了年轻健壮的情夫,后又了结当初反对他婚事的刻薄叔叔,以及尖酸婶婶,最后才是最深爱的女人,他一刀一刀地剖开雪白胸脯……”

地!书阖上。

青葱纤指微扬,撩过额际落发。

“你够了没,没人可以让你烦吗?”一个人的耐性是有限度的。

一道如雾如云的影子由灯架飘下,状似悠闲的落坐单人沙发,两手交握叠放在“修长”的大腿上,似笑非笑的勾起带著邪气的嘴角。

“真不容易呀!江小妹妹终于‘有空’拨些时间招呼客人,深感荣幸。”

“不速之客向来不受欢迎,你不晓得阴阳相隔,人鬼殊途吗?”不同的两个世界本就不该相互打扰,干预彼此的作息。

“我不是鬼。”他强调。

眉尾一掀的江天爱发出近乎讥诮的嗤声。“你现在这模样不叫鬼,我倒是不太理解了,人能穿墙而过,飘来飘去不成?”

“我只是因重大撞击灵魂弹出躯壳罢了,基本上我还活著,靠著机器维持生命。”他能感觉到与灵体的联系。

颀长的身躯看来飘忽,忽隐忽现地呈现空间错置感,拥有一张好看脸孔的男人斜睨著眼前清丽女孩,似乎一点也不介意她的厌恶。

“也许你只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贪恋人世间的美好而不肯去你该去的地方,以为时辰未到一拖再拖,自欺欺人,对吧?鬼先生。”不甘心死去,魂魄留恋不走。

“苍狼森,我的名字。”他非常大方的告知,张开手要她不用客套。

“日本人?”

“或许。”他不在意地掀唇。

“或许?”真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我是个孤儿,收养我的养父母是日本人,不过……”他顿了顿,才用冷酷的声调说道:“想杀我的人是一名日本权贵之后,他有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孔。”

“所以我应该帮你?”她露出稍有兴趣的表情。

“助人为快乐之本。”他低讽。

向来冷傲的苍狼森如同荒野一匹狼,孤傲而冷漠,从不轻易向人低头或求人,即使他在最穷途潦倒的幼时,或是受人牵制的成长期,他始终保有一贯的傲气,冷睨世间的一切。

一年前,江天爱和其兄姊毁了葛林菲尔特殊技能学院,包含他在内的异能者因此获得解月兑,但是长期受制的生活却让他们无所适从,不知该往何处栖身,有些同伴竟沦为佣兵一员。

而他则利用天赋当起隐形侦探,为人寻物找人,只要开出的价码令人满意,通常他是不会让客户失望,以网路来达成交易,根本没人晓得他是谁。

可是“那个人”竟神通广大地找上门,在他完成一件任务后,以他的身世为诱因引他出面。

“不好意思,我这人属巫婆的,只会棉里藏针、笑里藏刀,不捅人一刀、落井下石已经不错了,别指望我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善心。”他想都别想。

苍狼森闻言,低笑地“走”到她身边。“由得你不帮吗?”

半杯茶无声地倾倒,淋湿了她看了一半的小说。

“这是你求人的方式?”她隐含薄怒地抽出几张面纸,擦拭黄皮书面。

“不,我不求人,谁叫你、我有缘。”他低视滑入她双峰凹处,以银色颈炼圈勾住的红色水晶坠子。

“有缘?”她拧起鼻,狠狠地瞪了不具实体的影子一眼。

说是孽缘还差不多,分明是他死缠著她不放,哪来缘份可言,人死了还不安份,四处骚扰活人,简直是恶鬼榜样。

面色渐冷的江天爱对天来横祸痛恨至极,好不容易将两个生活白痴兄姊推给前世作孽之人,正想好好享受不用为他们操心的日子,她想人生的美好不过如此,终于能清心寡欲地当只米虫,不为琐事操劳。

谁知去了一趟鬼帽山探险回来后,同行的一伙人得到是一身疲累和满月复牢骚,既看不到鬼又差点迷路,没客死异乡算是幸运了。

而她属于不幸的,在发现十几户居民居住的小村落前,这只自称尚未死透的活鬼便不请自来,早也跟、晚也跟的形影不离,让她不堪其扰,连著十数天常在左右,犹如背后灵。

如果他安安份份地当只死鬼也就算了,反正“精灵城堡”里多得是自有生命、钻来钻去的怪东西,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相安无事倒能相容。

可是他偏不,从缠上她的那一刻起,他就不让她有安静的一日,镇日在她耳边骚扰,不论她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甚至她去上课也不放过。

表呐!为什么不怕阳光?即使日头赤如沙漠艳阳亦照跟不误。

(不否认地,她确实想藉著强烈的日光“杀死”他,以绝后患,她是邪恶,而且冷血的女巫。)

“我说过我不是鬼,除非我的死亡,否则你是杀不死我的,不管你用什么方式。”半透明的苍狼森嘲弄似的半眯起眼,深幽如墨的瞳眸迸射出冷厉。

她一怔,有些恼怒的拿起书朝他掷去,但厚重的书本却直直穿过他的身体,重重落地。

“你为什么不滚?离我远一点!”

他低笑。“因为你发怒的模样娇艳如盛放的野玫瑰,让人情不自禁地受到吸引。”

他并未说谎,从第一眼见到她时,他便对她感到兴趣,尤其是她倔强、早熟的面庞散落略带狡黠的慧光,让他心窝底起了不寻常的波动,不管相隔多远,“目光”总是在得空的时候就追随著她。

年龄不一定和一个人的智慧成正比,她就是奇葩中的奇葩,既能冷眼看世,又能置身事外的挑弄别人的情绪,她若将此才能用在不法事情上,必是令人头痛的人物。

“你的意思是你之所以缠著我是因为喜欢上我?”她的表情是不耐烦的,有点想生啃他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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