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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没行情 第4页

作者:寄秋

“罗妮娜……”

好个有爪的猫儿,居然敢对他动粗,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他背上黑锅,成了奸佞卑劣的小人,仗恃权势胁迫她屈从。

从来没有人有胆如此对待他,丹顿家族虽未有贵族封号,可是在英国却是有四、五百年历史的古老家族,最远可追溯到伊莉莎白一世女王,他们一直是皇室近臣,备受重用,对于财经、政治、经济都有不小的贡献。

而她不过是个出卖色相,在伸展台上卖弄风情的模特儿罢了,竟然敢不知死活地挑衅他。

到目前为止,杭特还不晓得她动手的理由为何,但是不可否认的,她确实勾起他狩猎的兴趣,比起温柔却逆来顺受的杜兰莎,她的确更具挑战性,而且也更美。

在道德感束缚下的男子身躯,隐藏著一头狂猛的巨兽,它平时沉睡在礼教的铁笼里,未经剧烈变动不轻易清醒,长期蛰伏著,未有动静。

“呃,我今天的表现是不是让你感到不满意?为什么你宁愿淋雨也不愿回到我温暖的床上?”

一只纤细的小手企图关上窗,大掌一按将其拿开,以手心盛接雨水再任其由指间滑落。

“你做得很好了,杜兰莎,回房里睡觉。”他的神情十分冷淡,明摆著不希望有人打扰。

这是位于加纳利码头附近的一间两层楼公寓,占地不大,约五十多坪,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以及小型庭园,二楼则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和一般家庭没两样,杭特长期包养的情妇杜兰莎,以及她的三名子女的居所,一切生活开销皆仰赖他供养。

而杭特只在有需求的时间上门,不管多晚,她唯一的工作便是尽全力取悦他,让他身心得到纾解,他要的很简单,身体的抚慰而已,不涉及情爱。

说得难听点,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晓得什么是爱,这是一种陌生的情绪。

“没有你的床铺变得寒冷无比,让我服侍你吧!今夜的你不该一个人独处。”高涨的杜兰莎以丰盈双峰靠著他的背上磨蹭,手指轻柔地伸向前胸抚模。

“是不应该,不过……”他一把捉过她,让她横躺在大腿上,大手毫不温柔地抓住她不安的双手。“记得我才是主人,我说要的时候你才能张开大腿,反之,别来烦我。”

一说完,他冷冷的站起,眼神极冷。

她是他花钱买下的女人,除了身体外,她不该妄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金钱交易的买卖随时都能中断。

“是的,主人,我是你脚下卑微的蝼蚁,但求你施舍一点温暖。”她果著身伏行至他跟前,自贱人格地将头靠在他腿上,双手挑逗地抚弄。

杜兰莎是爱他的,但她不敢说出口,她知道一旦逾越了那条线,他们的关系也将宣告结束。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不幸的,当时她年纪实在太小了,又长年寄宿在教会办的女子学校,因此一见到年轻又俊帅的裁缝师傅,一时芳心暗动,便将身心交与对方。

交往不到三个月便珠胎暗结,不同意他们结婚的牧师父亲甚至提议孩子生下后送人抚养,他的女儿绝不嫁一贫如洗的穷小子。

但被爱冲昏头的她根本没法放下这段情,在情郎花言巧语的怂恿下,收拾细软与之私奔。

可现实并未如想像中美好,一段恩爱日子过后,生活越见捉襟见肘,孩子一个个出世,他们也越来越贫困,为求三餐温饱几乎让劳力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

她常想当年若没有一时冲动而嫁人,如今仍貌美的她定能与杭特匹配得上,而非拖著三个孩子,看人脸色。

“杜兰莎,我有没有说过别来烦我这句话?”现在的她,引不起他丝毫。

一样美丽的胴体,一样楚楚动人的脸蛋,可是却像少了什么,让他感到厌烦。

仰起头,她笑得特别妩媚。“我只是想帮你……”她见到他脸上隐隐的红痕,忍不住心疼的伸出手欲抚——

“不要碰我的脸。”杭特眼一冷地挥开她的手。“你能帮我什么,替我挡下这一巴掌吗?”他不想让她碰触他的脸,感觉太私密了,这里……好像已被烙印上某人的记号。

如果可以的话,她连死都愿意替他承受,可是他不会领情的。她苦涩地想著。“你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别烦躁,不太开心。”

她的话说进他的心坎底,他烦闷地让雨水直接打在脸上。

“虽然我的身分很低贱,但我是个好听众,你若心里有事大可对我直言,说出来会比闷著好过些。”

其实她也是有心机的,想藉由他倾吐心事,一点一滴渗入他的心,让他冷漠的心容许她的进驻,剽占一小块地位。

婚姻是不敢奢望,但以他的身分,外面有几个女人是常有的事,最爱往往不是受法律保障的妻子,而是懂得迎合、满足他需求的情人。

是的,情人,她将自己定位于有情的爱人,而非贪求金钱的情妇,即使在世人眼中她仍是受人唾弃的、可以买卖的“货物”。

“既然知道自个身分不适合就别开口,免得惹得我更烦。”她以为自己是谁,也配过问他的事?

“可是我想替你分忧解劳呀!”她的心,受伤了,却又不肯死心地想从他身上汲取一丝丝爱意。

“你逾矩了,杜兰莎。”他再度将试图挑起他欲火的女人拉开,单手钳握她双腕高举过头。

“我……我只是想服侍你,一尽你买下我的义务。”粉舌一伸,她故意舌忝著唇,散发引诱意味。

她真的害怕他不再要她,他今晚的表现实在太不寻常了,基于女人的第六感,她知道一定有事发生,而且是她不乐见的事,否则一向最爱吻遍她全身的男人怎么可能连一个吻也不给她?

要她如何不惊不惧呢?凝望著他不受引诱转过身去的伟岸背影,杜兰莎无端生起寒颤,难道她终究得不到他的心吗?

杭特忽地又转回来,以食指挑高她的下颚,“你还是很美,一个会让男人感到满足的女人。”

他的指尖由颈线一路滑至腰际,在小巧的肚脐眼划了一圈,停在葱郁的金色草原上便不再往下滑动。

“可是你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那就是爱上我。”他想起比她更美的一头小野猫,银色瞳眸倏地转深。

“什么你……”她顿时一抽气,发冷的四肢微微颤抖。

“你忘了我的原则,这是你最愚蠢的一点。”她太高估了自己。

杭特的怪癖……呃,姑且说是原则,他有很多为人垢病的原则,比如穿鞋一定先穿左脚,开门要用右手,茶几上不能摆放书报,走路时不与人同行,握手不超过三秒,讨厌猫狗之类的动物,不准它们出现在视线一百公尺内……

他的道德观很重,有让人难以理解的感情洁癖,他相信自己将来娶的妻子必是处女,而且兼具企业家之女的身分。

偏偏他又有旺盛的,不能跳月兑上帝强加于人类的考验,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固定的伴,能随时满足他的。

这方面他的原则也很严苛,一是必须是干净的身躯,没有复杂的性关系,二要非处女,温驯听话,不得有个人思想,三是绝对不能爱上他,因为女人一旦有爱就会变得善妒,一心想掌控男人的全部。

美丽的容貌是必要的条件,没人会想花大钱找个不堪入目的丑女,男人是视觉性动物,少了一副好皮相又岂能引得起男人的“购买欲”。

“不……我没有爱上你,我自始至终爱的人是我的丈夫伯恩,他才是我的最爱。”她慌了,拚命否认对他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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