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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坟墓的猫 第10页

作者:寄秋

“不要动我的电脑和仪器,妳哪里进来就从哪里出去,不送了。”他有杀人的冲动,大脚丫砰砰的踩着地。

“啧!看不出来你兴趣挺广泛的,有人文科学,还有医学解剖,连食谱都有……咦!《航海王》和《飙风战士》,这是漫画吧!真是童心末泯。”

小型图书馆收藏包罗万象,整面墙都是书籍,好学者的福气。

“放下,放下,妳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在干什么,听不懂人话是不是,要我一拳打晕妳才肯罢手吗?”他要杀了她,一定要杀了她!

那纤细的脖子多像田里的茭白笋,只要轻轻一使劲便应声而断,血液会逆流到头部,不致溅脏他换上不久的新壁纸。

或者强灌她盐酸,一点一滴慢慢折磨,死前月复痛如绞,拖上一段痛不欲生的腐蚀期,生不如死的等待死神脚步接近。

包甚者,干脆打断她的腿,让她拖着沉重的上半身在地上爬行,一辈子再也难以双足行走,看她还能不能随意闯入别人的家。

皇甫冰影置若罔闻的研究起座标图。“公孙先生,你跟前跟后的行为让人十分苦恼,你该为自己找些事做,不用太介意我的存在。”

“什么叫不用介意,妳以为我爱跟着妳吗?赶快给我滚出去,不准再回头。”他要在外面罩个大铁笼,任谁也进不来。

她轻叹了一口气,转身面对他铜墙一般的胸膛。“你确定要光着身子和我交谈吗?即使你室温维持在二十五度C,但我相信不穿衣服绝非待客之道。”而且容易受凉,导致重感冒。

“谁没穿衣服……”

纤纤食指戳向他心脏跳动的位置,他呼吸为之一窒。

“你。”

顺着她视线往下瞧,公孙静云整张脸为之爆红,狂吼一声,颈部以上全染上赤艳的颜色,恼怒万分的动手一推,背过身冲向衣柜。

癘窸窣窣的穿衣声显得仓皇,不时发出不顺的咒骂声,他左脚穿衣,右手套裤管,手忙脚乱的找不到内裤,又是一吼的撞到敞开的柜门。

越是要穿戴整齐越是力不从心,明明平时可以俐落的打点自己,可在紧要关头上却笨手笨脚,怎么弄都不顺手。

“慢慢来,不要紧张,我的爪子已经收起来,不会扑向你。”皇甫冰影的声音里有着愉快,似乎十分满意他的笨拙。

人太有魅力也是一种诅咒,往往下自觉的影响别人,以致失去自我。

“闭嘴!”公孙静云咆哮。

“脾气有待改善。”缺点一。

“妳直说我暴躁无礼好了,妳可以走了。”同样一双大脚往她面前一站,只不过多了一层人造皮肤——布枓。

美眸轻轻一瞟,她顺手帮他将领子翻正。“有事尽避忙去,用不着招呼我,我是最不需要主人操心的好客人。”她会自找乐子。

“妳……”望着轻拍胸口的手,他失神了许久许久,消退的赤红又浮上脸庞。

他根本没多少和人相处的经验,一人独居十年有余,除了那只大黑猫外,称得上朋友的对象屈指可数,五根手指头还有剩。

猫不会开口说人话,而那些自称是他朋友的家伙也无法和他交谈,顶多在电脑里留言,不敢真的惹恼他。

曾经,公孙静云有过长达一个月的时间未张口说过一句话,这边走走,那边晃晃,一步未离地下墓穴,依然不觉得孤单。

他习惯了孤独生活,而且不以为苦,没人在身边晃动他反而安心,少了烦躁和不安,住在与世隔绝的城堡里,他就是唯一的国王。

谁知会遇到这个死皮赖脸的女无赖,性格恶劣的喧宾夺主,丝毫不把主人的怒气当一回事,目中无人的当走自家厨房。

“你的脸很红,是中风的前兆。”这般大块头的男人,若真有个万一,恐怕她拖不动他。

以东方女性的标准而言,身高一六五公分的皇甫冰影不算矮,再加上鞋跟的高度,少说也有一百七十,身处黄皮肤、黑眼珠的华人世界,她是属于高挑修长型。

可是和他一比,瞬间有矮化一截的压迫感,他比五行使者中的金略高一点,双肩也宽,让人仰望的颈感到酸痛。

“妳看错了,我什么病也没有。”他大掌挥开她的手,以愤怒掩盖眼底慌乱的窘色。

他从没遇过像她一样的女人。

正确说法应该是厚脸皮的女人,赶也赶不走,骂也骂不惊,神情自若的任由他气得直跳脚,犹自事不关己的东模西模。

“你太激动了,要不要喝杯薰衣草茶?它能安定心神,抚平烦躁,帮助睡眠。”人要心平气和,肝火才不致太旺。

罢要点头的公孙静云忽觉不对,双目微瞇的瞪视她泡好的一壶花茶。“妳来很久了?”

皇甫冰影看了看表。“不到三个小时,你家的『门』稍嫌麻烦了些,我试了几回才发现『门把』的位置。”

耗时三十分钟,光是那座半人高的墓碑,就让她绞尽脑汁,差点宣布放弃。

人有人气,土有土气,或许老天也帮她吧!就在她气炸胸腔前,无意间发现坟前祭拜的小平台,有一处灰蓝的花纹显得特别光滑。

试压了一下,她站立的花岗岩板突然轻微摇动,在她豁然明白的目光中缓缓下降,形成直达地底世界的升降梯。

当然,她会先观察环境,把利于己的地理条件整理出来,谨记在心以防万一。

人无伤虎心,虎有食人意。

“妳居然识破十年来无人能破解的机关……”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不是无人能破解,而是没人有胆走进这座被野草淹没的墓园吧!怕鬼是人之常情,如果再加上刻意的布置……”譬如貌如钟馗的鬼仆。皇甫冰影微笑。

“哼!别以为妳进得来就大言不惭,门外汉的幸运不值得夸耀。”公孙静云一脚踢翻矮几,将硕壮的身躯重重的往懒人椅一抛。

下不了手杀她只好容忍她,不然还能怎么样?他又不是杀手出身,哪能说杀人就杀人,他只能很不爽,不爽到把自己爆掉而已。

鲍孙静云没发现自己在面对六〇年代打扮的古典美女时,暴戾的性子似乎有所收敛,并未显现出令人退避三舍的野兽行径。

起码他没抬起铁椅砸向电脑也无破口大骂,多少像个人只踹家具出气,而且还是控制力道的踹,不似以往非踹出几个洞或是整个砸毁不可。

“你说得是,我的确是太狂妄了,不知天高地厚,烦请见谅。”皇甫冰影上身微倾,做出抱歉的姿态。

虽然她的态度诚意十足,可写意的神情带着浅笑,好像在应付一个顽皮的孩子,让人瞧了以后更加气得牙痒痒的。

“既然自知个性上的缺憾就赶快给我滚,别赖在人家家里碍眼……等一下,妳手上拿的是什么。”非常眼熟,熟到他几乎天天都会看上一眼。

皇甫冰影抛了抛手中之物,放在嘴边一咬。“喔!苹果呀!还是自家种的较甜脆。”咬在嘴里喀滋响,肉实汁甜好口味。

“妳、妳又偷摘我家的苹果,妳、妳这个小偷……”公孙静云的脸又红了,不过是气红的,手指气颤的指着她的鼻子。

“别气爆了血管,我没忘了你那份,多摘了几颗请你笑纳。”借花献佛,慷他人之慨。

“几颗……”他的双眼蓦地一凸,嘴角开始抽搐。

那不只几颗而已,当她掀开被毛巾盖住的竹篓,成熟的、半熟的,只要她瞧得顺眼,统统摘了放在篓子里,大约估算有七、八十颗。

以一棵十年生的平果树计算,她大概一口气摘了半棵,剩下不熟的,或是拇指大小的小丙实,那就等一个半月后再来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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