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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聒噪的女人 第3页

作者:杜默雨

“你怎么可以欺负小狈?”这个斯文男人竟然踢狗!伍忆铃看不过去了。

“阿福不是小狈,牠只是体型小,牠已经八岁了。”叶海旭收起大伞,甩了甩雨珠,放在围墙内。

“大狗也好,小狈也好,总之你就是要爱护动物,我如果检举你虐待动物,那是要罚钱的,你知不知道啊?”伍忆铃义正辞严地说着。

面对这个陌生女人的连珠炮质询,叶海旭冷哼一声,懒得响应。

伍忆铃只觉得这男人好没风度,又是欺负小狈,又是对她爱理不理的,恐怕这家伙是这条巷子的恶邻吧。

约定的见面时间已到,她不敢再耽搁,赶快进屋子。

“妳是伍小姐?被狗吓到了?”坐在办公桌前的孕妇笑脸迎人。

“还好。妳就是跟我联络的黄小姐?嗳,小心。”伍忆铃看见孕妇摇摇摆摆站起身子,赶紧上前扶她。

“没关系的,妳请坐。”黄秀桦感受到这个女孩子的热情,顿时生出好感。

伍忆铃没有马上坐下来,她仔细瞧着这家小鲍司。本来是公寓的三房两厅格局,如今客厅摆着两张办公桌和计算机,一套会客沙发,饭厅则摆上会议桌,看来另外三个房间也是办公室。

“我们公司很小吧?”黄秀桦为来容冲了一杯热茶,在沙发坐了下来。

“是很小。”伍忆铃环视墙上的粉彩挂画,还有铺上格子布的铁柜,以及随处可见的干燥花,她由衷赞美说:“小而美,感觉很温馨。”

“明天可以来上班了吗?”

“嘎,这么快?”

“电话里跟妳讲的条件可以接受吗?”

“可以,可以。”伍忆铃猛点头。

黄秀桦笑说:“我们登了快一个月的广告,年轻人一看到我们这种小榜局的公司,就不肯待下来了。”

伍忆铃早已厌倦了大办公室的冷清疏离,这个小鲍司的幽静环境正适合她的心情,她大可蜗居此地,悠悠度日,慢慢舌忝舐她的心灵创伤。

“公司大小都无所谓,外面不景气,能找到工读机会就很好了。”

“妳说正在准备二技考试?”

“是啊!”伍忆铃拿出编好的说词。“我毕业好几年了,一直在南部家里帮忙,现在想再念点书,所以来台北一边工作,一边准备考试。”

“真辛苦呢!不过妳放心,妳的工作很简单,就帮我跑跑银行、邮局,有空的话,我再教妳国贸和会计的东西,说不定我去生产的时候,妳就可以代班了。”

到了那时,她大概另谋高就了。伍忆铃心里这么想,嘴里却应道:“没问题!”

黄秀桦如释重负,向着外头走进来的人笑道:“海旭,我找到人了。”

踢狗男人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伍忆铃有些惊讶,不过相逢自是有缘,她微笑点头,正想说句客套话时……

“妳不是请工读生吗?怎么找来这个欧巴桑?”叶海旭看了她一眼。

欧巴桑?伍忆铃眼里冒出怒火。虽然她长得不够幼齿,至少短发俏丽,身材窈窕,穿著青春亮丽,站出去也有模特儿的架势,他竟敢说她是欧巴桑﹖﹗

“黄小姐,这个欧吉桑也是我们公司的人吗?”她不甘示弱地反击。

黄秀桦捧着她的大肚子,笑道:“妳叫我秀桦吧。这个欧吉桑,他姓叶……哈哈……海旭,人家是小姐,你很伤人耶!”

“她跟欧巴桑一样聒噪,秀桦,拜托妳也找个赏心悦目的。”

“喂,姓叶的……叶先生。”伍忆铃觉得自己被忽视了,大步站在叶海旭面前,正气凛然地说:“我叫伍忆铃,队伍的伍,回忆的忆,铃铛的铃,不是她她她的,更不是欧巴桑。我虽然长得不够赏心悦目,至少也是清秀佳人……”

叶海旭倒抽一口气,见识到什么叫做厚脸皮。

伍忆铃继续哇啦啦地说:“老板娘已经录用我了,以后我们就是同事,希望我可以和你和平共处。”

叶海旭瞧了闷住笑意的黄秀桦。“老板娘﹖﹗妳确定要用她?”

黄秀桦用力点头。“我更确定了,忆铃很有趣,以后公司会很热闹。”

伍忆铃忘记来这儿“疗伤”的目的,用力地推荐自口己。“是啊,我很会办活动,有什么员工旅游、庆生活动都交给我吧。”

叶海旭将公文包放到桌上,冷冷地说:“公司上下才三个人,办什么活动?”

黄秀桦更正道:“现在四个人了。”

伍忆铃一愣,这公司真小!她四处张望,还不知道老板在哪里呢!

叶海旭径自从公文包拿出几件东西。“秀桦,这是妳要的酸梅、无花果、蜜饯、八卦周刊。还有,几个户头都办好转帐了,这些存折和印章还妳。这边是昨天开信用状的电文和收据。”

“麻烦你了。”黄秀桦收拾桌上的东西,又说:“外面那几个装货的纸箱要拆,开叠好,清出空间,机车才好牵进来放。”

“嗯。”叶海旭得了指令,又踱了出去。

“原来他是跑腿的小弟啊。”等姓叶的出了门,伍忆铃不可思议地说:“这年头小弟也穿得这么体面?”

“我们是小鲍司,他是校长兼撞钟的啦。”黄秀桦笑意盎然。

“校长?”伍忆铃背上突然烧上一把大火。

“海旭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另外还有一个副总郝自强,他们专门负责国内外的业务,我就在里头打杂算帐。”

“妳?他?他是董事长?他是妳老公?”头上又飞过一群嘎嘎乱叫的乌鸦。

“喔,不!”黄秀桦笑着解释。“我们是同学,也是事业伙伴。”

这姓叶的是老板﹖﹗

她对他没好感,他对她也没有好印象,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开始。

伍忆铃转着手里的玻璃杯,考虑是否明天落跑,不来这边上班了。

她从落地窗看出去,叶海旭把领带折进钮扣缝里,董事长摇身一变成为搬运工,正在卖力拆解纸箱,那专注的神情让他看起来更像是美术教室的石膏像。

虽然刚下过大雨,送来些许清凉意,但夏日气温高,才几分钟的工夫,他已经是满头大汗,衬衫左边肩袖更是全部湿透。

伍忆铃记起来了,那是他为了替她挡雨,因而淋湿自己。

“忆铃,妳在看他吗?他人其实不错的。”黄秀桦微笑说着。

“我才不看他哩。”伍忆铃转回视线。要不是黄秀桦亲切,她一定当场落跑。“呃……那我不打扰了。”

“记得明天来上班喔。”

“唔。”她正在快速思考,打算编出一套说词推掉这份工作。

“杯子放着就好。”

“我来帮妳洗。”伍忆铃看到黄秀桦又要摇摇摆摆站起来,忙把她按回去。“妳忙妳的,当孕妇可别太辛苦喔。”

“谢谢妳了。”

伍忆铃怀疑自己脑筋短路,既然不想待下来了,何必这么殷勤洗杯子?

心不在焉地走到厨房,心不在焉地冲洗杯子,瞧着玻璃杯绿的口红印,她拿起菜瓜布,沾了洗洁精,用力搓搓抹抹。

“喀﹗”闷闷的碎裂声传来,“叮﹗”接下来是玻璃碎片掉落流理台的清脆声响,伍忆铃还搞不清楚状况,就看到血珠子一滴滴掉下。

抬起右手腕,哇!好长的一道血红裂口喔,好象张着一张嘴巴,缓缓吐出暗红的鲜血,埋头的肉像是生鱼片,更里面还有白白的脂肪呢!

“救命啊!”她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什么事?”叶海旭冲进厨房。

“我快死了啦,”

叶海旭瞧见她的伤口,神色一凝,立刻拉出这个麻烦精。“快,按住伤口。”

“不能按,里面有碎玻璃,要是玻璃跑到血管,我死的更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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