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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 第26页

作者:董妮

“飞云,军令我已经交代下去,完事后如何挑拨蛮族内哄,我也告诉亲随了,诸事已了,我们可以走了。”余瑜回转速度之快,简直匪夷所思。

慕容飞云目瞪口呆半晌,才期期艾艾开口:“你……这么快……没、没人留你?”

“谁留我?”余瑜跳下马,将他扶上马背后,再翻回马上。

“关副将呢?”

“我又没见他。”

“你没见他,那军令……围歼……剩下的战事……”慕容飞云有点慌了,只差一步她就可以全歼蛮军,立下不世功勋啊!她就这么走了,可以吗?舍得吗?

余瑜回头,再望一眼血腥战场,蛮族联军已经被两支凤军渐渐逼成一团,全歼不过是早晚的事。

“这些兵部是我一手练出来的。”言语间很是难舍。“你看,那个使枪的,他叫小陆子,本来是个扒手,偶然犯到我手上,我是为了惩罚他才让他到军营服苦役,想不到这小子倒有练武的天分,一手长枪使得溜溜转,现在都是个参将了。还有那个大家伙,冲起来就不要命,他是大饼,我见过最差的伙头军,煮的东西猪都不吃,可谁知道,他一上阵拚杀,是这么地悍勇,一夫当关,万夫莫敌啊!另外……”说着说着,她泪已滑下。

“瑜儿。”他从后头抱住她的腰。“如果不想走,就别走了,我说过,我可以留下来当你的慕僚。”

她摇摇头。“不是不想,是不舍。这些人不是一般的兵,他们是跟我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像手足那么亲的兄弟。”

“那就留下吧!”他真的不在乎做她的幕僚,只要他俩真心相待,身分高低根本不是问题。

“可是再怎么亲的手足,还是有分开的一天。飞云,能够生同衾、死同穴的只有夫妻,兄弟哪怕感情再好,死后也无法同坟。”她握紧他抱住她腰的手。“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入黄泉,就做一对鬼夫妻。飞云,这不只是你的心里话,也是我的。”

从很久很久以前,她才十岁,家逢剧变,这面如冠玉的少年救了她,给她偷馒头、偷衣服,教她吹箫、弹琴、下棋开始,她就已忘不了他。

是他告诉她,世间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小小的镇国将军府、严苛的家规只是茫茫世间一粒小米,尚有更广阔的天地她不曾瞧见;她自此知道自己也可以拥有一双翅膀,有本事见识更多的东西。

不知不觉问,她记住了他,一缕情丝缠绕,任凭岁月流转,一朝兴起一朝落,她爱意下变。

如今,她只有一个念头!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辈子,她与他的手注定要牵在一起了。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他抱紧了她的腰。

“好。”她两脚一踢马月复,黑马如闪电般奔出。

远远地,就见两骑三人悄无声息离开了战场,奔向遥不可知的未来。

尾声

凤皇朝开元三十九年,大都杨柳巷弄底。

余家豆腐铺的磨房里,一个愤愤不平的声音正在嘀咕着。“当我排队买书容易吗?好不容易才弄来一本想留个纪念,却被老太婆这么丢了,哎哎哎,不知书肆里还有没有存货……”

“你叫谁老太婆啊?”随着一把调侃的声音落下,开门进来的不是余瑜又是谁?

三十六年了,任它红颜如玉,如今也成白发婆婆,而那碎碎念着推石磨的,正是曾有军神之称的慕容飞云。

曾经繁华、曾经灿烂,不论过往多少轻狂事,如今都成平凡。

面如冠玉的美少年也好、醉眼星眸的俏佳丽也罢,尽都随着岁月流转,让风霜染白了发、催老了容颜。

“这么紧张这本书,是不是很后悔当年你没兴兵自立?如此,凤皇朝和南朝孰胜孰败,还是未知数呢!”

“神经。”慕容飞云抢过那本南朝遗史,翻到忠烈公传那篇。“我不过是觉得很好笑,原来名留青史是这种滋味。”

“什么滋味?”她的事也被收入丁史书,自三十六年前大破蛮军后,凤帝对外宣布平辽将军战亡,追封亲勇郡王。那丧礼搞得轰轰烈烈,她本人也参加了,当然是易容参加,但说到感觉嘛……没感觉。

“嗯……”他摇头晃脑半晌,说道:“不知道我那一座忠义祠香火盛不盛?应该找一天去拜一下。”

可叹啊!自他二人计破蛮族联军后,随即隐遁,与赵乙三人走遍于山万水,到也逍遥。

又过三年,赵乙娶嘉兴商贩之女为妻,从此干起了行商买卖之事。

接下来四处飘泊的就剩慕容飞云和余瑜了,从东走到西、再从南走到北,望尽无数风光,直到他年届五旬,终于飞累了,与她在大都开了一家豆腐铺安定下来,两夫妻成天就斗斗嘴、调笑嬉骂,其乐也融融。

不过他们两人四条腿也算走遍天下,怎地却没去过忠义祠呢?教人纳闷。

“你才神经。”她一巴掌打向他的头。

“唉呀,你怎这么泼辣?”他疼啊!

“后悔娶我啦?可惜来不及了。”说着,又掐他手臂一下。

“唔,我又没说后悔。”嘻皮笑脸把老婆抱满怀。“辣才好,才有滋味……”他低声地唱起了歌。“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蹦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歌,听我唱过十八模……”

“要死了,都几岁了还唱这种歌?”

“说对啦!这歌是要唱到死的,唱到我们白发苍苍,唱到我们背驼腰弯,一样唱。”哪管身前身后名,不及携手到白头。

她倚在他怀里,听着那婬词,早没了年轻时的羞怯滋味,却添了几分甜蜜,回顾前尘,一切如梦,蓦然回首,只有这双扣住她腰的手臂是永远的真实。

全书完

后记

本故事纯属虚构,也就是说,那些朝代和人都是假的,不过地理位置……为了阅读方便,请大家将南朝想象成三国时的孙吴,盘踞江东,与中原划江为界。

举手,妮子自己承认,我完全不懂兵法,里头的兵法都不是我想的,全然参考自三国演义、孙子兵法、春秋战国策……等书。

会写这个故事,其实是被一句话刺激到了——君恩九鼎重、臣命一毫轻。

也许是因为时空的不同吧!我很没有办法接受“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不孝。”这种事。

于是有了一个算是叛国的男主角——慕容飞云出现了。

苞编编提这个故事前,我考虑了很久,像慕容飞云这样的人适不适合作言小主角?

没错,慕容钦很昏庸、很无能、很废物,但在固有的观念里,君父、君父,不管君主多坏,臣不就是该尽忠,这才叫爱国。

可我心里真的一直认为对一个昏庸的君主尽忠,是爱国家,却是害了百姓,不都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吗?为何实际例子上就完全相反了?

所以我想了快半年,还是硬着头皮、厚着脸皮跟编编提了。

我任性了,不好意思。

在书里,我终是让慕容飞云叛了君。当然,也许有人认为要对皇帝忠心不二,才是真爱国,如果有人看了书觉得不舒服,想骂,没关系,妮子虚心接受指教。

再来说慕容钦吧!

这位昏君是有真实版本的,参考的是汉时江都王刘建,他算是一个诸侯王吧!这厮是昏庸中的极品,变态中的变态,其父刘非在世时就与父亲的美人私通,父亲死后,更奸污了自家守孝的妹妹。

据野史载,他甚至令宫姬与羊、狗等禽兽交媾;骡子就是他一时兴起,让马与驴子交媾生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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