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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14页

作者:董妮

他淡淡地笑着。“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黄金千两,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小可本为金银而来,这亲嘛,很抱歉,恕小可无法接受。”

闻言,王老爷也不恼,仍是笑得和蔼。“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

曲笛摇头。“贵千金貌美无双。”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可知你一旦入赘王府,莫说金钱、美人双得,那权力、富贵更是逼人而来,曲公子真不动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随便弄个七品宫儿当当,那是不成问题的。

若他不想为宫,去经商,王府偌大产业,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谁不心动?

但是——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白云庄里的点点滴滴。

“师弟,你要每天洗澡啊!怎么可以说洗澡伤元气?不洗澡才会生臭气呢!”

“师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伤身体。”

“师弟,不要偏食,会长不大的。”

“师弟,天冷了,记得多添件衣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两人在白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直到两人头发白白、脸皮皱皱的,还是可以手牵手,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该死的黑衣人,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情不自禁地,他眼眶溢出热气,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王老爷,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也是有心无力啊!小可习练的是一门阴寒功法,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亲近的。”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爷大掌拍桌,终于翻脸。“你不能近,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

“王老爷莫怒,小可今日方进苏州,不知贵府今日摆的是招亲擂台。所谓不知者不罪,况且,嘿嘿嘿……王老爷,以小可的武艺,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挥挥手,先让王敏离开,复令下人清场,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

“你是何人,来我王府意欲为何?”

“王老爷,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小可名唤曲笛,久历江湖,途经苏州盘缠用尽,这才去打擂台。至于为何提出小可比谁都合适你的说法……嘿,江湖走久了,谁没有几分识人的眼力,恕小可直言,王老爷面白无须、鼻翼丰润、人中绵长,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至于那位王姑娘,美则美矣,却是薄埃贱命,她的出身不离歌伎、舞伎之流,断然不可能与王老爷有任何血缘关系。可王老爷却要为她招婿,又开出优厚过人的条件,因此小可妄自猜测,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艺高强的人上,至于是否要娶王姑娘,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老爷低头沉思片刻。“你真的不能亲近?”

“您老自可派人验身。”武功练到极处,缩阳也不是问题,曲笛才不怕人查。

“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高深的功力,为何会落魄江湖?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爷,嘿嘿嘿,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这江湖嘛……要在这里赚大钱,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颇难。最根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金钱和人脉。有了金钱,人脉自来,这手底下有了人,要寻找赚钱的良机还会难吗?你看小可的外貌,认为小可今年几岁?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诉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足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师父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太监,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宝典。”

王老爹差点昏倒,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身躯去练那葵花宝典?哪怕葵花宝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传言,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宫去练这等武学,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

“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一条舌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让他既痛,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个弃儿,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如小可这般的出身,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魔宫邪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壮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阴阳神功则是吸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练这两种魔功者,算是损人来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有好下场,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独葵花宝典,习练得法,十年内可登一流高手之列,又因残的是自身,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只要我不犯忌讳,谁能奈我何?至于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里,面对我,他们敢笑吗?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如此算来,我还是大占便宜呢!”

王老爷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到曲笛的想法,暗喜自己捡到宝了,真是知心人啊!他送女入宫,外人笑他卖女,可他也从一介商贾晋升为皇亲国戚,这笔买卖能不划算吗?

这一刻,他已认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白银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至于你……你很合我的胃口。这样吧!以我的势力,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边,好好辅助我,让我在有生之年,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础。”他会想找帮手,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才思索着收个义女,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

“当然,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更高深的武学?还是入宫做内侍?不管是哪一样,我允诺将来都能满足你。其实我更建议你入宫,以你的资质,大内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这可是个见官大三级的好位置啊!”

“入宫嘛,我暂时没那打算,这天下我还没看遍呢!饼几年再说。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也有点腻了,现在学学怎么做个富家翁,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曲笛没有直接要钱,但富家翁也是有钱才做得起来的。同时,他也在拐着弯儿告诉王老爷,他只对赚钱有兴趣,无意于权势,以减轻王老爷对他的忌惮之心。

王老爷很欣赏他这种优雅的狡猾,这才匹配得上王府这种官场、商场两得意的人家。“很明智的决定,你不会后悔的。”

曲笛呵呵轻笑,心里暗自冷哼:当然啦!我不会后侮,但你绝对会后悔莫及。

这回王老爷可真是亲自开门,引进了一头凶猛的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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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其实不姓王,她甚至根本没有姓。她也是个弃儿,正如曲笛所说,歌伎出身,花名就叫敏敏。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她原是宫里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若非数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贵妃,也不会落到今日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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