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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4页

作者:董妮

“师姊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谨记终生,永不相忘。”说着,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嗯,真香,这有便宜不占枉为人啊!

丁叮打出生还没在花花世界里混过,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无耻之徒,嘴里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师弟,师姊照顾你是应该的啊!哪里谈得上什么山高海深?来来来……”她把腰一弯,蹲在曲笛面前。“你既不要师姊帮你复仇,那师姊就背你回去疗伤。”

这若换成一般男子,基于面子第一,哪里肯让个女人背?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无赖,又早认定了丁叮是他未来的老婆,那么有豆腐吃的时候为何不吃?

他手脚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脑袋埋在她如云发瀑里。香,真是香,他如饮老酒,整个人都快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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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期限转眼即到,曲笛练全天星步的十幅图,整个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脸庞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见半寸完好肌肤。

丁叮看他的模样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开口讨教,就这么闷着头练功,甚至不让丁叮知道他那一身伤原来是练功得来的,就怕丁叮误以为自己资质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实是他多虑了,丁叮怜他是真心真意,不会因他聪明与否就变了心肠。

不过也难怪曲笛心眼多,他从小尝尽人间冷暖,虽对丁叮一见倾心,却也不敢完全开放心扉让她走进,就怕哪天她突然变心,自己要肝肠寸断。

他的狼狈样连丁还看了都吓一大跳,这天星步是玲珑门最初步的入门功夫,一般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很快就能学会。玲珑门开宗立派数百年,还不曾有人练天星步练到如此凄惨不堪。

丁还不免心疑,难道他看错了,原来曲笛不是聪明过人,而是蠢笨入了心?

“曲笛,一个月到了,你也该把天星步演练一遍给师父瞧了。”若曲笛奇蠢如猪,他可不收这徒弟。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会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无赖性,只怕他是赖定白云庄了。

“知道了。”在丁叮面前,曲笛虽然不敢对丁还大小声,却也没啥儿好脸色。他本来就看丁还不顺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开口骂了。

曲笛按着记忆,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轻身步伐,摇摇晃晃、踉踉跄跄,虽然没有天星步的变化莫测,却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过丁还原先对他冀望太高,如今见他表现,脸上不免现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着曲笛好几回手脚交错,险些跌个四脚朝天,心底隐隐明了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伤是打哪儿来的了。

她疑惑,怎么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转腾跃间处处踬碍,不见灵敏,倒似困难重重?

这不应该啊!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练气心法运转,心到手到,这天星步便信手拈来,根本一点都不难。

尤其玲珑门武功博大精深,拳脚及步伐都得配合练气心法,动武练拳间,内功运转不绝,等于练拳就是练功,成效比一般专修外家或内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数倍。

曲笛再怎么样也不该专习步伐,弃内力而不用。他难道不明白,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还已不忍再看,还是丁叮快一步捉紧又差点跌倒的曲笛,轻手轻脚帮他拂去满身的尘上。“师弟,你踏天星步的时候,怎么不运转心法?”

“心法?”曲笛一脸迷惑。

“就是那段练气口诀啊!难道……”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还。“爹爹,你只教师弟步伐,没教他内功心法吗?”

“冤枉啊!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给他了,不信妳自个儿问他。”丁还好无辜。

“我没看到有什么心法啊!”曲笛从怀里掏出那本秘笈,恨恨瞪着丁还。

“胡说。”丁还抢过秘笈,指着上头的文字。“喏,内功心法,一字不漏,全在里头了。叮儿,我可没有冤枉他,是他自己不练的。”

“师弟,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练的,你怎么光练步伐,不练心法呢?”

“我……”曲笛面色一时青紫黑白交错,精采无比。他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根本目不识丁,教他如何练那心法?

“师弟,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里写的意思?也对啦!那心法写得古古怪怪,什么天地原始,阴阳初分……没接触过武学的人确实很难看懂,这样吧!日后你就跟着我练,我逐字逐句地给你解释,这样你练起来就比较轻松了。”丁叮心肠软,看曲笛受窘,忙不迭出面替他缓颊。

曲笛直感动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全天下就丁叮对他最好了。

“师姊。”当下他一声低嚎就冲进了丁叮怀里,把她搂得死紧,心头暗暗发誓口,丁叮为他解释内功心法,她她说一句、他就记一句,哪怕废寝忘食,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刻入脑海里。

这样子不出几个月,他也能识个成百上千字,就能自己读书了。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会学不通丁还的破武功。

混混脾气再度发作,他坚持非在丁叮面前挣回面子不可;否则以他天生的痞痞个性,就算丁还认真教导,他还不一定肯用功学习呢!

“走,师姊教你练内功。”说着,丁叮就牵起曲笛的手往后山跑去。

难得丁还这一次没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女敕豆腐。

他其实也被曲笛吓着了,这完全没练内功心法也能学成天星步?自玲珑门创派以来还没听说过,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顶,还是聪明绝世?他竟也看不透了。

自丁叮开始教曲笛练武,曲笛就再也不认丁还作师父了。

反正丁还又没有教他什么,顶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然后让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释给他听。

曲笛看过丁叮演练的天星步,玄异莫测、轻灵如仙,相比于自己的笨拙,真是天与地的差别。

他一时间驴脾气发作,咽不下这口气,男子汉大丈夫,将来是要保护妻子儿女的,岂能无力?于是他发愤图强,不过三个月便把玲珑门十八项心法、招式熟记于心,识字也已过千。

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诉人他不识字的事,所以虽看得懂书上文字,却从没实际拿笔写过,顶多拿树枝在泥地上照着文字的笔划描写,以致当他头一回拿起毛笔,那写出来的字真是……惨不忍睹。

丁还至此才了解,为何曲笛第一次演练天星步会表现得那么差,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内功心法嘛!

但因为曲笛一直狠瞪着他,所以他也识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戏。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我不习惯用毛笔,如果有炭笔我可以写得很漂亮。”的鬼话。

而曲笛就爱丁叮这样毫无怀疑地信任着自己,疼宠着自己。

如今,曲笛上山三个月,吃得好了,身体也逐渐健康起来,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长。

丁叮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已经不再是帮曲笛解释那些武功秘笈,而变成帮他缝制衣裳了。

看着丁叮手拿针线,一针针缝着那件短外褂,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布料也是粗货,但有了丁叮温柔的心意,那外褂可比苏州府里最有名的珍品了。

“师姊,我去提水了。”曲笛嘻嘻笑着跑到丁叮身前,脑袋往她面前一凑。

曲笛进白云庄时,因为自幼困苦,虽年长于丁叮,但身材体型却远逊于她,被丁叮误认为六、七岁的小童,对他万般怜惜,时不时地模模他的头、抱抱他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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