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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偷情去 第31页

作者:董妮

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让自己,也让别人生存。

他们结合成一个似组织、也不是组织的机构,专门帮助一些他们看得顺眼的华侨,让他们可以生存下去。

这会是一段……我记得网络上有人提过,它像可怕的黑色幽默。有人喜欢,也有人觉得受不了,太刺激了。

的确,它就像这故事本身一样,也像这些龙门中人的人生,虽然不完美,但他们仍然享受着,并且去玩弄那捉弄他们的命运,以无畏的勇气和不顾一切的手段去换取生存。

对于这样的故事我一直有想法,却一直捉不准感觉写,它们太多、太杂。

一直到18禁的条文在去年年底被提起,后来虽几经抗议,它被拖延到今年七月才会实施。

可是那一番冲击却让我真正将整个故事连结了起来。

也许是紧张、也许是压力、更多的是担忧,没有清楚明确的立法,单凭着各自自由心证去做这样的行动,谁也说不准会不会被人特意提出自己哪一个字写错了、哪一句形容词用坏了,就此变成罪犯,被直接送进牢里吃牢饭。

在这一场又一场的争论中,无疑地,言情小说已经直接被打上一个妨碍风化的标签。很多老师、官员、立委都直接指着它骂。

它们被完全地唾弃和贬低,变成教坏小孩的最佳教材,官员大人们恨不能立即拔之后快的眼中钉、肉中刺。

台中书展还焚书以待呢!

是不是很像龙门里那些人?一堆孤儿、一堆街童,在某些人眼中,他们的存在根本是专门耗费社会资源,男的长大了不是去混黑道,就是变成毒犯、酒鬼。至于女的,多数是沦入风尘,没救啦!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在事情没有走到终局前就给它下结论,是不可靠的。

而龙门这些人就是生下来颠覆这种既有观念的。

我身为一名言情小说工作者,之前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有一天沦为像街头老鼠般人人喊打的地步。

好像只要涉及言情小说就是与划上等号,就是罪不可赦。

于是,在有了生存危机的同时,更对求生这种事产生巨大的感触。

我要不要感激那个18禁法令呢?毕竟,它催化了龙门这个故事的成形。

但可惜我也不知道这七月一到,18禁法令一实施,整个小说业界会变成什么样?也许我不会有机会完成它;尽避我希望我会有。

PS:本文中洪门的切口引自金庸大师的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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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逃屋  1:月夜偷情去

夜逃屋  2:午夜的吻别

夜逃屋  完结篇:半夜来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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