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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郎 第6页

作者:董妮

“我知道你是,因为刚才走出餐厅的人只有你跟另一名大个儿,他不可能,那么就是你了。”男人说道。

这家伙是个行家,他调查过她、还跟踪她,也许连餐厅里那只被她放鸽子的大色猪都是他的同伙,因此能如此快速、准确地掌握她的行踪。

她太大意了,该死!现在该怎么办?她的头已经开始晕了,手脚逐渐发软,这男人始终隔着距离绕着她打转,大概也听闻过她俐落的拳脚,所以不愿与她硬碰硬,只与她耗时间,待她药性发作,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她擒住。

可恶!偏偏此刻,她最缺乏的就是时间,待力气耗尽,她就死定了。

就在金迷脑袋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时,一只宽厚的大掌揽住了她的肩。

迷茫间,金迷回头一望,是少炜日阳也似的光辉笑颜,一股精神力量流进她体内,就像迷途的羔羊乍遇天使的指引一般,她感到安全。

“你怎么样?”少炜忧虑的眼眸定在她微白的俏脸上。疲惫地摇了摇头,她跟跄两步,软软倚进他的臂弯里。

“臭小子,想逞英雄?当心死无葬身之地!”偷袭金迷的男子阴鸷地说道。

“你意图绑架,才该当心法网恢恢呢!”想不到平日温和到近乎没脾气的少炜,也有疾言厉色的时候。

“法网?”男人撇嘴一笑。“看是我的死神厉害、还是你的法网强!”他两手一转,一把弹簧刀迅速在十指间闪动着,确是个用刀好手。

“红刃!”杀手界若有排行榜,“红刃”无疑是五十名内的高手,金迷很讶异会在这里遇见他。他们应该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吧?或者她最近接了什么任务得罪了他?

不!现在该担心的不是“红刃”的来意;有危险的是少炜,对手是有名的杀手,他讨不了好处。

“你快走!”她拍拍他厚实的肩,示意他远离是非之地。

“不行,我走了,你怎么办?”少炜沉稳的眉目中,有一股自信的气质。

但金迷还是担心。“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别多管闲事。”她虽然头晕得快要昏了,却近是逞强地推开了他的扶持。

“这不是管不管闲事的问题。人类之所以高于万物,就是他们有济危扶困的精神;而社会风气日渐败坏,就是这种精神被抹灭了。我不能说要济助天下,但今天我见到了,若仍置之不理,就是为这治安的崩毁添加一笔罪孽。这种事情我做不到。”少炜相当固执。

什么时候了,他居然对她发这种牛脾气?!金迷恼得险些当场昏给他看。

“佩服、佩服!”被金迷认出身分的“红刃”阴狠一笑。“你想当英雄,我就成全你。”弹簧刀带着一股凌厉的气势挥砍过来。

金迷拚出最后一口气,拉着少炜避开攻击。“你这个笨蛋……”一句话未完,弹簧刀又反削回来。这回金迷已经没力气拉动少炜,只好横身向前,将他护在身后,眼睁睁看着刀锋朝她胸前砍下。

突地,一只强壮的手臂挡在她面前,刀子划破他的衣衫带起一溜血珠。

“小心——”她勉强踢腿,阻止“红刃”的刀子对少炜造成更大的伤害。

“药性已经发作,你挡不住我的。”“红刃”冷笑。

这时,少炜忽然动了。他挥拳的姿势像个饱受训练的拳击手,每一拳挥出都挟带着利风,又快又重。

“红刃”闪了两下,却还是中了一记直拳,胸口立时闷得差点断气。那记拳头到底几磅重啊?这一拳教他痛得五官都皱在一起了。

想不到少炜高壮的体格不是长好看的,他的拳脚也有两下子。金迷讶异地瞪大了眼。“你叫什么名字?”“红刃”恨声问道。

“不要说。”金迷怕“红刃”要找他麻烦。

少炜却已经很诚实地开口。“金少炜。”

这个蠢蛋!他不晓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吗?毫无节制的诚恳只会缩短自己的寿命。这一次若逃得过,她一定要尽快解决“红刃”,免得夜长梦多。

“你还要打吗?”少炜无畏无惧地看着“红刃”。

“红刃”反而却步了。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讲究的就是气势;一旦气势输了人,这场仗也不用打了,必败无疑。

“红刃”模着前胸痛彻心扉的瘀伤,怀疑少炜是否一拳打断了他的肋骨。

“你放心,我出拳有分寸,不会给人致命打击的。”曾经得过自由搏击冠军,少炜是有一拳击碎十块砖的纪录,因此他的态度不卑不亢。“红刃”却觉得他是在讽刺。

金迷则更是气得想一拳扁晕他。这家伙,该死的诚实也不会看场合,他是怕“红刃”不懂得乘胜追击,特地提醒“红刃”别放弃吗?

看来要依靠他,她大概得有今夜睡马路的心理准备。但……天气这么冷,没有被窝很可怜耶!

靠人不如靠己,她决定自力救济。悄悄按响怀里的CALL机,刺耳的铃声吓了两个对峙中的男人一跳。

“终于有响应了,等得我差点急死。”她勉强自己站直房子,取出CALL机,边看边笑。“是‘小表’和‘冰死神’啊!还算不错,有他们两个来也够了。”

“你找帮手!”“红刃”恨声怒道。

“你疯啦?‘神风万能社’向来是团体行动,你哪时见过我们单打独斗?我会独自出门才有鬼咧!”她虚张声势。

“红刃”本来是很相信自己的跟踪术,但前一秒才败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再面对金迷的挑衅,不知不觉间他胆寒了。

“今天暂且饶过你,下一次,我绝对会逮到你——‘替身’上官金迷。”

如果再栽一次,她上官金迷的名字就任人倒着写啦!还想捉她?别做梦了。不过“红刃”一离开,她挺直的身子立刻歪歪斜斜地倒下了。

“小姐——”少炜及时扶住她。“你还好吧?撑着点儿你的同伴就快到了。”

“白痴!”金迷瞪他一眼,硬撑住疲累至极的精神在“红刃”走后,也跟着涣散。少炜温暖的胸怀,持续发散着某种安定人心的特质,终于她吁口气,缓缓闭上双眼,毫无防备地交出了自己。

不是缺乏警戒心,而是感到少炜有力的双臂正紧紧守护着自己。之于他,太多的顾忌是不必要的;直觉告诉她,只要有他在,她就会很安全,她信任他。“小姐!”少炜惊喊,一股慌张瞬间窜上,占领了他的心。直到发现她只是睡着,他像洗过一趟三温暖,全身冒冷汗。

这个他连身分都还不清楚的女孩,竟能如此左右他的情绪?真是奇怪啊!

多特别的女孩!以一种堪称荒谬的姿态闯进了他的生活,而他的记忆竟自动存取了她的味道,为什么?

茫然地想着,可他真的一点儿也不了解她;比如现在,他不知道该带一个睡昏了的女孩上哪儿去?只有带她回家了,希望她醒后别误会他。

乙醚的麻醉性虽然强,但对于常年在黑白两道间游走的金迷而言,她的身体已经习惯了各种偷袭,因此她只睡了四个小时,半夜雨点,她就醒了。

反而是少炜,大概是生活规律的关系,这时刻他好梦正酣。

“去,还以为你多君子呢!想不到才见第三次,就把我带上你的床。”她没好气地搓搓他厚实的胸膛,一股电流沿着指尖直射她心底,霎时她全身发麻。

“怎么回事?”她紧张地缩回手,愕异不已。“这家伙有超能力吗?”忍不住好奇,她又搓了一次,这回,她连筋骨都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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