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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三明治 第1页

作者:钟琴

第一章

冷气团南下,台北的气温只有十度。

时序已经步入了冬季,时间正好是早上八点整,地点则是在台湾鼎鼎有名的明星大学。

即使天气这么冷,而且对于一般大学生来说,八点简直是早到不行,可是,今天依然按照住例,在他研究室门口的地上放苦一个小小的塑胶袋,里面似乎装了什么东西。

“这个是什么?该下会是炸弹之类的吧?”David一脸讶异的看著地上那袋不明物体,下了这么一个判断。

前一阵子看新闻,台湾最近的治安似乎不怎样好,常常有人莫名其妙就摆个炸弹什么的,所以看到不明物体出现在显眼的地方,最好就要小心一点。

再说现在的小孩念名校不代表高EQ,尤其秉修又是做教授的,难保不会有一些小表头因被当而怀恨在心,放颗炸弹在门口报复警告一下。

“我们要不要报警啊?”一早跟著好友麦秉修来研究室拿资料的David问道。

报警?麦秉修望著他所指的那一袋“炸弹”,脸上浮现出无奈的表情,完全没有被人放炸弹的惶恐害怕。一早在自己研究室门口发现一包不明物体,或许会让人觉得担心,可是如果这个东西连续出现超过三个月,所有的担心也早就变成了习惯。

麦秉修弯下腰,一脸无奈的将地上的那袋东西拾起。

“嘿!你不要命了是不是?”David见状马上眺开。

“事情没你想像中那么恐怖。想像力这么丰富,你当初真不该去念资工,该去念文学的才是。”麦秉修带著点嘲讽的说。尤其David可以去念文学创作,写写侦探悬疑小说之类的。

“小心驶得万年船,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David小心翼翼的看著他手上的东西。

看到David脸上戒慎恐惧的表情,麦秉修摇了摇头,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跟这种这么小心谨慎的家伙做好朋友。

“看来就算给你你也是不敢拿了。”麦秉修喃喃自语的说道,随即脚跟一转,往研究室右方走去。

“秉修,你拿著那一袋东西要去哪里?”David一脸紧张的跟了上去。出口是要往另一个方向走才对,再说看到爆裂物的第一个原则,应该是要把东西放在原处,赶紧打电话要警方的防爆小组来处理,而下是把爆裂物拿著到处趴趴走。

麦秉修又定了一下,最后他终于停在某一问研究室门口。

秉修拿著那袋爆裂物来这里干么?难道这问研究室的主人是他的仇人不成?David讶异的睁大眼,本来以为麦秉修会依样画葫芦,偷偷把那袋爆裂物放在那间研究室门口,不料却看见他轻轻的敲了敲研究室的门,随即打开门进去。

“早安。”

满满是书的研究室里坐了一个戴著黑框眼镜的中年男子,从他一脸憔悴的模样不难看出,他似乎彻夜末眠。

“老李,照惯例,这个就麻烦你了。”像是十分熟悉这种情况似的,麦秉修走上前去,把那袋东西交给中年男子。

“太好了!我就想今天早上你应该会‘照例’拿东西给我才是。”李教授凑上前去,一睑欣喜的接过那袋东西,随即高兴万分的打开塑胶袋,取出内容丰富的汉堡三明治以及大杯女乃茶。“昨天晚上我写那个程式写到太晚,等我发现时间时,外面的店早就已经关门了……”

“是你自己懒得出去吧。”

“哈哈,你知道就好,也不用真的说出来嘛。”

“你可以叫手下的研究生去帮你买。”看同事狼吞虎咽的吃著丰盛的早餐,麦秉修摇摇头,这行做久了,已经看多了这些为了工作投入到忘记三餐的人。不过话说回来,其实他也没什么立场说他们,有时连他自己忙起来也是这样,一工作就是焚膏继晷日以继夜日夜不分的。

“昨舌忝是李掰天,研久室没有人--”嘴巴里塞满东西的李教授口齿不清的说。

“也对,我都忘了。”麦秉修点点头。

“也真是多亏你了,如果不是你这样每天早上拿东西给我吃,我想我的胃不知道会再破上几个洞。”李教授一边吃著东西一边说道。

“没什么,东西又不是我准备的。”麦秉修不以为意的挥了挥手,算是对吃得没空抬起头的李教授道别。随即他便关上研究室的门,转身面对他身后一脸呆楞的David。

“那个不是炸弹?”直到现在,他还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当然不会是。你八成是最近的社会新闻看太多了,想像力这么丰富。”麦秉修一脸嗤之以鼻的笑容。

“早餐?!居然会是早餐……怎么会有人把早餐放在你的研究室门口呢?”David仍是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个我怎么会知道?”他本人也很想知道答案呢。

两个人又走了会儿,David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的转过头,看向麦秉修。

“既然知道是早餐,你刚刚怎么不拿给我吃?”他现在肚子正饿著呢,没想到他的好友居然当著他的面把食物拿给另外一个人吃。

“就算我刚刚拿给你,你敢拿吗?”他睨了David一眼。

真的是一针见血。

David想了想,连他也觉得自己似乎不会吃这种来路不明的东西,因为就算他知道不是炸弹,也会怀疑里面是不是有下毒。

“呃……这个……”被这么一问,他开始支吾其词,“啊!对了!你有没有想过早餐会是谁放的?会不会是暗恋你的学生?”既然已经支吾不下去了,David索性扯开话题。

“我没想那么多。”麦秉修淡淡的说,随即他掏出研究室的钥匙插入钥匙孔,打开研究室的门。

他推开门,由于前晚研究室的窗户没关,一瞬间所造成的空气对流,使得室内刮起了一阵不小的风,风自他身旁袭过,扬起了他的发。他不耐的拨了下被吹到眼前的头发,嘴里喃喃的骂了两句,这原本该是一幕再普通下过的书面,但是却叫在一旁的David不禁看呆了。

就算已经是多年的朋友,而且他的性别还是男的,可是在面对麦秉修时,他还是常常会看呆。

本质上来说,麦秉修的五官不是慈眉善目型,但他并不‘酷’,毕竟当教授至少要有独自在课堂上唱一个小时独脚戏的本事,实在是很难板著张脸。

他也不“冷”,“冷血”动物他一点都没有兴趣当,毕竞生物学已有名训--人类属于恒温动物,无论性情如何,总逃不过三十六度半的体温,而他拒绝成为一个躺在棺材里的冷血人类。

若硬是描述他,麦秉修会说自己只是一个条件比“普通”好一点的人,血统比“普通混血儿”复杂一点,人家混两国他混了四国的血统。

念书也念得比“哈佛普通资优生”好一点,求学生涯里只有跳级过四次,麻省的博士和硕士一起念,也足足花了三年才毕业。他的脸蛋只比“普通帅哥明星”好看点,身高比“普通欧美人”高点,而身材也只比“普通奥运选手”再精壮一点。

所以,他觉得自己真的很普通,充其量他也只是比“普通”好上一点而已,真的。

以上纯粹是他自己的认为。

任何一个有正常推理能力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一个人到了大学校园当教授,又是未婚身分,怎么可能不引起女士们的觊觎?

“你到底送了多久‘爱心早餐’给隔壁的?”David一脸好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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