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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获绫儿 第9页

作者:常欢

看着方昔安躺下、合眼休息,丛杰才意识到自己允诺了什么。

他默默起身,推门出去。

第3章(1)

秋高气爽。今日气候宜人,但园子里迎面洒来的阳光非但没令他心情变好,反而让那光线里漂浮乱飞的尘屑给弄得心情一团糟!

瞧瞧!这该死的好奇心为自己招来了什么麻烦!明明公务缠身,琐事繁杂,偏偏还揽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差事上身!

找谁送那个男人婆回去好呢?

想到这个问题,丛杰突然闷了。他手底下有哪一号人物可以压得住温喜绫那风风火火的蛮性呢?

想必他们都宁愿面对最凶残的歹徒,痛痛快快的打上一架,也不愿意与一个粗野的婆娘处上半日吧!

可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丛杰总不能砸了自己的信用。

哎哎哎!丛杰咬牙想,下一回他肯定要好好约束自己,别再给自己惹事上身。

江宅大院。

“杰哥儿,你来啦!”园子里的江佬朝丛杰招呼着。

“那方秀才还好吧?”

“能起床说话了,情况不错。”

“问出啥了?”

他摇头,浓密的眉毛皱起。“都是些没什么帮助的线索。”

“这样子啊……”江佬拈着胡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那失窃的兵器里有几样是青铜制大刀?”

“我在各城门口及码头都立了关卡,那些兵器体积庞大,照理说没船没车,绝不可能运出城;但奇的是,就是没半点可疑的消息。”

“看来那帮人比你还沉得住气喔。扬州城这么大,他们铁定存心跟你耗下去。”江佬淡淡一笑。

“不提这个了。她今儿个好吗?”

“谁?喔,你说喜绫儿呀!”江佬的笑容加大。“她好得很,偶尔闹点小脾气,没事儿,没事儿。”

“没惹麻烦?”

“府里哪个多事的家伙乱嚼舌根?我这几天可比过去十年还快活。”

“……”

莫非江家下人传的流言全是真的?年过七十的江老爷子当真动了凡心,要娶个年轻的疯丫头来共度余生?

丛杰摇头。这真是太荒谬了。

“过两天,我派个人送她回苏州。”

“啥?”

“再怎么说她也是个外乡客,不方便在这里留太久。”

“啧啧啧!她方不方便又不是你说了算,这可是我决定的,老头子我还没死呢,有我在,整个江府里谁敢当她是个外乡客。”

“江府的家务事,外人不好插嘴,但江佬对她似乎超过了一般人。”

“是啊,是超过一般人。”江佬点点头,咧着嘴,一双低垂的眼皮下灰蒙蒙的眸子直瞅着凉亭里的温喜绫。

可是他看错了?江佬的目光里竟有不舍与怜爱?甚至还有些像是充满迷恋的情愫!

如此赤果果,再一次让想丛杰无言。

“我都一脚踏进棺材了,还在乎那些闲言闲语吗!”江佬打破沉默。

“但温姑娘可不是一般女子,要是江佬哪天没法照顾她了,只怕依他要强的个性,会把整个江府闹得天翻地覆。”

“啊?”

老人家困惑,好一会皱起眉来。

“你跟那些人一样,都以为我要娶她作小?杰哥儿,听你这么说,真是让老头子我失望,我以为你跟他们不一样。”

“呃?”

“当然不是这样。我对她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她让我想起一些再也无法回头的事。你还记得吧,那丫头第一回看到我时说话的样子,哎呀!真是吓我一大跳。”江佬忍不住呵呵笑出声。

“头一回听到她对我叫骂,还以为我那婆娘投胎转世了。”

“嘎?”丛杰这才想起,江佬丧偶的时候,他还不认识这个老人。

不过,也是教人打破脑袋都想不清,娶了那样坏脾气的妻子,不教男人早死三年才怪!奇的是,江佬不但没早死,还会在多年后思念她。丛杰看着老人充满追忆和缅怀的笑容,心中不解。

明白他的困惑,老人对他一笑。

“你当然不懂,杰哥儿,你没成过亲,也从没试着跟一个女人生活过,怎会明白我的心情。我那婆娘脾气虽坏,对我的那份心,却是百般真诚。只能怪我当年心高气傲,以为什么都懂,也什么都有,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直到她突然走了。唉!与她吵闹了一辈子,到头来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傻!这人生跟感情呀,都很无常的;在你手心底的时候要握着,别等失去了,才来像我这样长吁短叹。”

不曾从老人口中听过这样语重心长的话,丛杰不语。

“唉!可惜哟可惜……”

“可惜什么?”

“要不是她还有个亲爹,我又老得出不了远门,真想收她做义女,留她在我身边,陪我安享晚年。”

再听这老头这么哎唉嗳地,真会疯掉!他认识的江佬,何曾这么多愁善感过?丛杰站起身,感觉还是满满的荒谬。

不对!是打从认识那个温喜绫后,每一天都变得非常不可思议!

花园里,温喜绫倚着栏杆,盯着池底来去的肥硕鲤鱼,温慢的嚼着炒栗子,直到丛杰庞大的影子罩住她,这才不情愿的抬起头来。

“方昔安好点了吗?”她无精打采的问。

“嗯。他身体不宜远行,过两天我会差人送你回苏州。”

“我可以回去了呀!”她像松鼠似鼓起了腮帮,然后吞下栗子。“你不用差人送我,很麻烦的!”

你以为我没事找事做啊!丛杰在心里嘀咕。

“我可以自己回去。”

“是方先生的意思。”

“我又不归他管。”

“话是这么说,但再怎么样你也是个……”女人。一想到方昔安的嘱咐,丛杰差点为那两字咬到舌头。

妈的!这个男人婆真是麻烦!

“怎样?”

“你在这儿人生地不熟。”

温喜绫绷着脸,不得不承认丛杰说的是实话;打从跟着方昔安从苏州到扬州,这一趟路,她脑里和眼睛,除了吃吃吃、看看看,别无它项。

“同意了?”

她耸肩,平平的表情似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丛杰忍不住再问一次。

“无所谓啦,反正这儿也没认识几个人,每天吃那几样菜好腻的。”

两人坐得如此接近,温喜绫突然转过来对着他瞧,原本漫不经心的表情变得非常认真。

“你的胡子,好多。”她评论道。

“喔。”他一怔,下意识挲着满满的胡渣。这几天在外头奔波,确实没时间整理面容,反正他从不自认是潘安,这种事也就不在意了。

眼前她认真思量的表情真是令人不自在!莫非胡子扎进鼻孔里去了?

“看起来好面熟。”

“让你想起什么了吗?”丛杰逗趣的问,还是头一回能跟这男人婆这样平和说话。

“嗯。”她嚼着栗子,笑笑给了他答案。

“看到你就让我想起包子。”

丛杰嘴角抽搐!他早该知道,在她眼里除了吃,是容不下其它的。

他轻哼。“真绝,第一次这么被形容。”

“不是你长得像包子,是你太像我送包子的那个人。”

“都这么久了,你还记得?”他叹息,发自内心的。

“什么这么久了?”她抬眼,没好气的应回去:“那包子可是花了钱买的,我却一口都没吃嗳。”说罢又看他一眼。

“你真有点像那乞丐哎。但是不可能呀!乞丐和捕快,差太多了。”

“包子是很好吃,但你没必要这么念念不忘吧?”

“话不说这么说,我在意的是他有没有浪费我送给他的包子。”

“没浪费,好吃得很。”

听她仍挂念着那些包子,丛杰心里五味杂阵。其实承认了也无所谓,这瘟神不也吃了他一桌酒菜,还害他破天荒低声下气的跟老板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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