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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许忘记我 第4页

作者:伊桔

方司尔的眼眸中透着疑惑,“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多听你的声音,你知道吗?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优雅,介于少年的青涩与男人的成熟之间。

睫毛微微眨动着,他胸口竟然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满足。她……喜欢他的声音?

“好了,我们先去吃饭吧。”她拉着他,“你今天有开车吗?”

“有……”他看着她的眼睛,随即重新说了一遍,“我有车。”至少这次的回答不是一个字了。

她笑了,“那就开车去,我刚才可是在你事务所楼下站了一个小时,腿酸得要命。”

一刻钟后,坐在餐厅里,方司尔看着狼吞虎咽吃着炒饭的梁可羽。

“为什么要等那么久?”他盯着她,开口问道。

“嗄?”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你完全没必要等上一个小时,如果我没有准时下班,或者是我有什么事提前离开,你不就白等了?”

她咽下口中的食物,抓抓头,“我倒没有想那么多,就是突然很想见你一面。”想看看这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现在看来,事实果然如此。

“你……很想见我?”他的声音有些迟疑。

她自嘲的耸耸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为什么会想要见你,说是为了少年警讯的活动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码能让你记住我的名字、我这个人。不过现在看来,我似乎还得再多见你几次,也许这样,你就会记住我。”

谤本不用那么麻烦……他已经记住她了。方司尔凝视着眼前的人,可是,他还想要再次见到她,一次、两次,甚至是每天……而这,又是为什么呢?

“不过话说回来,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个你不认识的人在餐厅里用餐。”梁可羽咕哝着,又埋头吃她的炒饭,“我是例外啦,要是碰上哪个对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对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说着,却迟迟没有听到回答,不由得抬头,“喂,我刚才说的你听见没……”

对上的是一双专注的眸子,他正在很专注的看着她,一边看,一边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唔……怎么了?”她咀嚼着口中的饭粒。

线条优美的双唇缓缓开启,他盯着她,低哑的声音如是问:“你可以和我结婚吗?”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咽下去的饭粒尽数喷出。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呢?难道他有见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说什么?”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着方司尔,怀疑自己的听力刚才是否有了障碍。

“你可以和我结婚吗?”他重复了一遍。

“结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进一步确认。

“是的。”

“可是我们才见过三次而已。”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声明一下他们认识时间的短暂。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张着嘴巴,半晌才说:“我们彼此都还不了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认为她刚才说的纯属废话。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记得我?”她激动了一下。

“我不会和陌生人进餐厅吃饭,我记得你帮我煮过泡面。”

“嗄?泡面?”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对于她的印象,就只有煮泡面吗?

他的视线直直的盯在她的脸上,她只觉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对应他的视线。

求婚……求婚……

一个才见过三次面,甚至对于第一次见面毫无印象的男人,可以这么轻易的向她求婚吗?或者说这根本只是一个玩笑?

等等!玩笑?脑中蓦地闪过一丝讯息,让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机,看着上头的日期显示。

四月一号,是愚人节。

她松了一口气,“今天是愚人节,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对不对?”只不过这样的玩笑,她还是第一次碰见罢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话,却立刻把她打入谷底,“我从来不开玩笑的。”

也就是说,他从头到尾,都是说真的?“为什么你要和我结婚?”她要问清楚原因,她可不认为自己有让人三见钟情的本钱。

他扬扬眉,“因为我可以记住你,你是第一个不在公事范围内,我只见过三次就可以记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总是要结婚的,不如找个我能记住的女人。”

这句话……有点问题,“你难道不能记住别的女人吗?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范围内的?”

“可以,不过时间会长点。”

“需要多久的时间?”

方司尔皱眉,“我记住每个女人的时间都不一样。”

“那好,说一个最快的时间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险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这是什么怪记忆啊。

“是的。”他肯定的点头。

梁可羽舌忝舌忝唇,“你花了六年记住的女人是谁?”

“王妈,我外公家的管家。”

与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确算是短暂了,但是也不能因为这种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当儿戏吧?所以她很坚决……坚决的回绝了方司尔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同是公共关系室的同事李明拍着她的肩膀问道。

“马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应。

“你负责的活动应该是这个星期天就要举行的吧,你现在还说马马虎虎,这话要是让古SIR听到了,八成会要你写检讨报告书。”

她也知道时间紧迫,可是……“和学校方面都联系好了,讲座的地点也已选好,只是律师人选还没搞定而已。”

“听说你打算找方司尔来进行这次的讲座?”他说着听来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经找过他了。”

“结果呢?”

梁可羽双手一摊,“被拒绝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尔是律师界出了名的冷面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么时候听到他有过别的新闻?照理说他那长相应该挺受女人欢迎的,可是他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听说之前有个咖啡厅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却可以在每次见到那女老板时,都明确表示不认识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说,他做得够绝吧。”

“也许他是真的记不住那个女老板吧。”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难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尔身上,却显得正常,毕竟他连记他家的一个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时间。

“怎么可能记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记错过法官的名字吗?有记错过当事人的名字吗?又或者他记错过证人的名字?那么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来,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对于这一点,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觉的认为方司尔并没有对她说谎,一个人的眼神,有时候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话说回来—“你倒是满知道这种八卦消息嘛?”一个大男人,能聊这种八卦聊得如此“兴致盎然”,也算是难得了。

“呵呵……”李明干笑两声,“我是常听隔壁组的女警们聊方司尔,这才知道的。”

“是吗?”她怀疑的挑起眉。

“你难道不知道方司尔在警局有多受欢迎?爱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满几卡车了。”他凑近她,小声的说:“要是哪天方司尔真的找了女朋友,说不定警局还会发生集体暴动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结婚呢?”她很难联想方司尔和人谈恋爱会是怎么样的情形,毕竟他的择偶标准,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记住对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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