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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镜 第22页

作者:席绢

靠!“我爱你”这三个字居然与“天气真好”这种字眼同等级吗?这个男人会不会太随便了?她被他这样随便爱上会不会太不幸了?

她李想生平第一次被告白这三个字,都还没来得及震惊,就被雷到,真是不可忍受!

“张三!你应该庆幸你现在人不在这里。”她暗暗咬牙。

“我在啊。怎样?”

啊?!

“在你门口。我买了必胜客的龙卷风披萨,最新口味,叫‘明太子黄金虾球’,刚出炉,正热呼呼的。你闻到香味了吗?”

香味?啊!有香味!是披萨的香味没错!在门外!她不由自主的冲到门口,在差一点将门拉开时,理智及时回神——

“张品曜,你又来干什么?没事跑来气我,是你的生活乐趣吗?”她对着门外喊。

“我怎么会做这么无聊的事?”

“你现在就很无聊!你把我爱你和天气很好放在一起讲,就像在拿我做消遣,你是存心气人的吧。”

“不,我只是在让你知道,我爱你,就跟天气很好一样,是我们衷心希望,以及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你胡扯什么?!”

“不是胡扯。你瞧,天气好,我们一天的心情都会很好,就跟我每次想到你时,心情也很好一样。也许这一点也不刺激、不轰轰烈烈,但很实际、很生活,我们可以这样一直到老。”

李想很想开口骂他,但一时又想不出什么话可以骂,只能沉默。

而门外边,张品曜叹了口气,轻声道:

“小慧,你以为我回来台湾、来到你身边,不需要勇气吗?”

她怔了下,所有莫名升起的火气,全都在这一刻消蚀不见,坚如冰石的心口,有一角悄悄的被松动了。

在好一阵沉默之后,他没再开口,门外依稀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她耳朵一尖,对着手机疑问道:

“你在干嘛?”

“吃披萨。”含糊的声音。

这——家——伙!死张三!

“你给我差不多一点——”她恨恨的打开大门,就要破口大骂,但也只来得及出口那么几个字,就消音了。

“这口味应该不错。”他没有在吃,他手上抓着一片热呼呼、香喷喷的披萨,放到她嘴边。“来,张嘴。”

她忍不住诱惑,大口咬下……好好吃!

“另一个是什么口味?”不忘好奇一下。

“什么另一个?”张品曜捧着他的通行证——美味披萨,正大光明的登堂入室。而正忙着吃的李想也只能乖乖的跟在他身后,嘴巴忙着吃,更不忘探头探脑。怎么只有一个纸盒?另一个呢?

“买大不是送大吗?应该要有另外一个披萨的。”

“哦,我跟他们说不用送了,吃不完浪费多不好。”

看到张品曜居然还一副等人夸奖的表情,李想只想海扁他一顿。

“张品曜,你这个败家子!那个披萨虽然号称买一送一,但其实是强迫购买两个的价格!你叫人家不用送,等于花了双倍的钱买这个贵得要死的东西,你——”

“是这样吗?那我下次会注意。”比起李想的气急败坏,张品曜只是没什么诚意的耸耸肩。“快趁热吃。”说着,往她手上那片披萨咬一口。“这口味果然还不错。”

“你——”

“镜……仙子!”镜子另一头,传来惊讶又不可置信的颤音。

“啊!”李想这才发现,她还没“关掉”通讯。

“镜仙子,他——”姒水手指抖抖抖的指向李想身边那个此刻正瞪大眼看着镜子的张品曜。

“咦?这是什么?”同时,张品曜也发出疑问。

“姒水,你看得见他?!”李想好讶异。

“小慧,镜子里怎么会有一个穿古装的女人,而且长得和你这么像?”张品曜问。

“你你你,也看得到?!”李想这下子真的跳起来了。

“他他……主爷!在仙界也有主爷!”姒水惊叫出声,叫完之后,人再也承受不住,整个人厥了过去。

啥?主爷?

李想转头看着张品曜,张大嘴巴,突然觉得人生好奇特、好荒谬。

第七章

在姒水见到张品曜的那一天,李想也见到了那个传说中的主爷——阳赫。

那时姒水因为看到张品曜太过震惊而晕过去、倒在地上时,李想与张品曜连忙凑上前张望,这时便看到一双精致的男用小羊皮靴立于姒水身后,然后,镜头往上移,就看到了正面无表情望着镜子里的他们的阳赫。

虽然在姒水对着张品曜喊着主爷时,李想已经有心理准备,可是见到了其人之后,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那是一个容貌长得与张品曜很像(但是更帅、更细致),可是李想很快就能区分出不同的另一个男人。

很难想象,仅仅是气质上的不同,竟然就能让如此相似的两张脸,产生巨大的差别。如果他们有机会站在一起,相信没有人会将两人错认。

阳赫这个人看起来根本就是更权威、更有气势、更高贵、更深沉的张品曜。也就是说,如果张品曜投生成古代的皇亲贵族,应该就是长成这副模样。不过,既然出生在现代的民主社会,成长在人人平等的环境下,就算家里超有钱、就算从政做到行政院长或总统什么的,也无法培养出那种天生高人一等的气质。因为在这个时代,所谓做官,也不过是一个职业而已,随时可以离职,没空让你用几辈子的时间去蓄积声望财富,实践“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此等由富到贵的过程,把子子孙孙教成富贵逼人的样子。

什么叫“富贵逼人的样子”呢?简而言之,就是能够把目中无人的睥睨机车样演译得如此理所当然,全然不会让人觉得超机车超失礼,觉得他天生都是要这么跩、就该这么跩,要是不跩,就太失礼、太自我矮化了等等。这种能把高傲拗成优雅还被世人认同的特异功能,就是现代人怎么也学不来的本事。

任何性格与气质的养成都需要环境,没有人天生就具备了高贵或猥琐品性。

李想看到阳赫所到之处,人群像是被风吹过的草原一般,都朝他躬身敬礼,有的还行跪拜大礼——如果再看到有人朝他的步辇底下钻过去的话,李想差不多要以为这是在妈祖出巡咧。

打出生起就处于这种被高度崇拜的环境,阳赫也就理所当然养成这样贵族仪态与做派,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天神以下、凡人之上,注定了一生被仰望崇拜。

身为一个人上人,若是对一个平凡人有礼周到、青睬万分,实在不能不教那个平凡人感到受宠若惊,恨不得肝脑涂地以报之。

当阳赫发现李想这抹“镜灵”的存在后,很快接受,可见其心理素质之强悍,并且迅速的决定要与她打好关系,她需要什么,他全都能给。

所以李想得到他无比青睬的待遇,那男人甚至连自己的魅力都用上了——这肯定是个花丛老手,永远知道如何发挥自己的特色,来勾逗得女性芳心怦怦跳。可惜李想已经过了满心幻想白马王子的那个年纪,再加上他阳赫顶着一张张品曜的脸,摆出那种风流潇洒样,手上一柄玉质折扇摇啊摇的,虽然气质像极了她想象中的三国周郎,可就是怎么看怎么想一脚给他踩下去。

她认识张品曜一辈子,可以接受他有数不尽的缺点,就是无法忍受看到他变成行为举止充满贵族作派的样子!

即使她曾经以为她会喜欢这种有气势的男人,因为打从她中学时读过苏轼的那句“谈笑间,强掳灰飞烟灭”之后,就对强权且能力卓绝的男人有着美好的幻想,这也是她相信自己将一生孤独的主要原因——她心仪的那种男人,世界上并不存在。当然,即使存在,也不应该顶着张品曜的容貌,这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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