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遍世界各地,看过各色胭脂丽色,就是没见过古诗人所描绘的气韵落实在现代美女身上。因此他一向认为古人有关对美女的描绘,实属幻想过度,绝非真实。毕竟唐肥宋瘦的奇诡审美观教人不敢恭维,对古人自然也就失去了信心。
但他错了!不是古人杜撰,而是他这一生未曾有幸遇见真正的古典美人——哦不,因为太罕绝,所以直接定位在仙女会更恰当。现在他看到了,依随着一颗几乎要蹦出喉口的心,他更加百分之百认定自己恋爱了!
以前他会对小说中铺陈公子被清纯少女收服的桥段感到嗤之以鼻,因为他自己就是流连花间到三十五岁依然坚守自己的心,没让任何一位旷世大美人取走,又怎么可能败在清纯小女敕苗手上!?
但此刻他愿意捧着心奉送到古典佳人眼前,乖乖束手就擒,从此成为她裙下忠心拜臣。
他一定要得到她!她绝对是上帝派来收服他、救赎他的仙女。(上帝的管辖权有涵盖仙女这一区吗?)只有他配得上她,她的美丽也是为了他而生成。
他,曾绍于,堂堂“浩南电子”继承人,身家钜亿的白马王子兼公子,决定要娶妻了!那个仙女必是他今生的妻,他有势在必得的决心来达成这个目标。
另一边嚼着口香糖吹泡泡的杜菲凡愈来愈觉得不对劲。她不意外所有人的目光会不时偷觑她这边,因为看美女是很赏心悦目的事,但真的有一道视线灼烫得足以使小小的场地发生大火。是哪一个该死的登徒子口水流成太平洋了?
转头看着萧素素,她正眼中含泪,专心且钦佩的看着舞台上肢体残障的小孩努力的表演着,暂时没空去感应各方的眼光。于是杜菲凡假意起身去角落取用果汁,站在可环视全场的方位,双眼有如雷达四处扫描,然后,她看到他了!
那人……对了,是“浩南电子”的少东,一个以“女人玩家”自诩的公子,品性如何,不言自明。将女人当成点心使用的男人,本质上就属于人格偏差的病态范例,不管他在其他领域上有多杰出的成就,都掩盖不了人渣的事实。
总是有这一类的人,自以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女人”更是可以用来买卖的货品之一。可不巧得很,她杜菲凡就是厌恶这种人类,蟑螂都比他可爱!偏偏公子在最后都会得到清纯美女来终结花心,当真是糟踏了天下所有的无知玉女。没办法,有钱好办事,用来营造罗曼蒂克的气氛拐骗小女生的心,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女人的“母性”向来使她们乐意权充“救赎者”,然而她个人认为,那些“千人斩”型的混帐男人只配丢入臭水沟中发臭,与天地同朽,大可不必浪费一名清纯少女来救赎了。不过可悲的是,清纯玉女实在相当好骗,使得那些想收山的在玩遍天下丽色后,仍有一名干净美女陪他共谱结局。所以由得天下花心男人安心去花,反正只要他有钱,任何时候花心到力不从心(也许肾亏了)想定下来,绝对不怕没有人来爱。浪子回头是多么值得歌颂的美德呀!
呸如果眼前这位曾大少打的是这种主意,那他绝对会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创。比起唐彧品性的端正,这人根本是狠狠落后了一宇宙的距离。这种也配妄想萧素素?!他连流口水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在他身前放一个水桶,只怕早溢满一桶口水了。
第一阶段的表演已然告一段落,在掌声完后,观众们皆离座喝水或取用吧台上的食物。萧素素自然是往杜菲凡的方向走去,没有发现有一名男人正大步走向她。
杜菲凡比曾绍于快了一步,勾住萧素素的手臂往女厕走去,快得教人措手不及,只能望着“女厕”两字兴叹。
洗着手,杜菲凡边对她道:“好啦,入场钱场都捧过了,我们等会就走了。”
“呀?那你今天不找那些有钱人募款了?”
“这不是我的任务。对不起,我对做善事没兴趣,没有分发到我头上的麻烦,我乐得清闲。我们今天前来各捐了五千元已经对得起他们了。”照她看,今天来的人都挺有钱,也挺爱摆慈善面孔,还愁没足够的钱入帐吗?这间启智学校的人脉经营得不错,很有企业头脑,绝对不劳她费心的,所以她上头的那名可恶吸血女魔头才没发派任务下来。
“但是表演还没有结束,那些多重障碍的小朋友好可怜,我们不看完怎么对得起他们辛苦排练那久。”萧素素好自责的说着。
“心意到了就好了,咱们还没空深谈你的事呢。”她擦干手,趁着一名女客推门来如厕的空档觑了下外头。那个站岗的男人正在与人谈话,暂时没空盯牢这边的门板。嘿嘿,不趁此刻开溜,更待何时?
“走喽,素素。”伸手拉住大美人儿,快步由太平门的方向溜了过去,前后不到十秒,她们已抵达停车场。
“怎么跑得这么急?”低喘不已的萧素素坐入车中后问着。
“没什么,只是迫不及待想知道你上星期与唐离去杉林溪的事情罢了。我们喝茶去。”
二十分钟后,她们已然坐在茶香袅袅的包厢中,欣赏着窗外日式小桥流水造景,一边品茶。
“你们“住了一夜”,没发生什么事吧?”
“什么?”她不太明白什么情况的发生才叫“出事”。
讲话突然成为困难的事,张开了口,却什么声音也挤不出,任潮红淹没她全身,面孔直想埋入桌子底下。已经极力要自己别再去想那一夜了,但被菲凡一提,脑中不由自主又描绘 “那,就是有喽。”杜菲凡兴味的看了她良久:“而且,感觉不错对吧?”
萧素素捂住面孔,根本不敢回答。
虽然两人从未深谈到闺房内的事,但杜菲凡敏锐的知觉到素素过往,她视为畏途,将丈夫拒于心门外。而做唐彧的性格来推敲,他应是那种得不到回应、努力无效后便不会强迫别人的人,也因此造成了夫妻分居近四年。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情况改观?由畏惧转成知晓人事后的红晕满布?
“我很坏。”许久许久之后,萧素素语带哽咽的说着,红潮渐褪,因想到自己的自私而转成苍白。
“我利用了他。”
“啥?”只要双方皆得到欢快,就没有利不利用这回事了吧?
“菲凡,这些年我太寂寞了,也太害怕寂寞,所以我的身体才会接受他,因为我想要把他留在身边,想不断的吸取他的好,我用身体来迷惑他,我觉得自己好坏!”
“素素,你想太多了。其实,呃,虽然我没经验,但据我所知,身体的反应决非理智可以控制的。就像你所害怕的异性,你可以接受唐彧碰你,可不代表你可以接受其他男人。这么说吧,倘若有另外一个男人也可以付出相等于唐彧的关怀给你,你就能毫不犹豫的投入他怀中吗?”
萧素素低道:“我不知道,我没碰过别的男人。”
“想像一下嘛。”
“想不出来。”没经历过的事如何去猜想?何况她怕男人怕死了。??,投降了!杜菲凡敲了敲额头,其实也不太笃定杉林溪的那一夜能不能代表什么。不过至少可以证明唐彧仍是深受素素吸引,以及素素并不讨厌唐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