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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意外 第10页

作者:席绢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这下更有兴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欢。

“小姐,我是『风翊传播公司』的主任,同时也是『风翔广告公司』的企画主任,真诚地想与你谈论拍广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讪的伎俩而已。请相信我。”他将名片放在她手边:“敝姓郑,郑安权。”

这下她终于看向他了,不过口气更不耐烦:

“我不是说别吵吗?我什么都没兴趣啦!”

正面看她,更加发现这小女生美得秀致,既天真又娴雅,全然没有一般高傲美人所具备的任性倔傲,将面孔扳成朝天状,不自觉那种气质早已使美貌流俗折损,浪费了自己的好相貌。既美丽又清灵纯净,郑安权看遍世间美女的老眼,仍不禁为之一一亮。这种气质才是少见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吗?至少可以赚不少钱,你还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问只令孙束雅烦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为看不惯女人们尖叫流口水的对象是她丈夫,可是这种醋是不该吃的,那么走人来个眼不见为净不就啥事也没有了?何况又有陌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讨厌!

打定主意,她马上起身,转个方向便欲朝大门口挤出去──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请等一等!”郑安权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务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这是服务生一时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声。

拌唱声倏止。后方的骚动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则不然,蓦地以麦克风大叫:

“那个老家伙,放开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见帅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间已飙向肇事地点,全然无视乍然静止的人声,以及一脸铁青的老板。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拨一勾,老婆安然入怀。而郑安权跟跄地退了三大步。

“你……你怎么下来了?”孙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视觉焦点后,只差没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李举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暂时没空与老婆哈拉:“喂,老伯,年纪一大把了,别对小女孩出手.很难看的。”

老伯?郑安权抗议了

“我才四十岁!”

“我们才十九岁,比起来你够老了。”这会儿他倒是认出了这名中年男:“咦?你不是上个月那个缠着我的星探?用这种身分拐小女生不会良心不安吗?”

“我没有拐!我是诚心要栽培你的。她是你的女朋友啊?长得真好,一起加入我们公司吧!包你们大红大紫!”郑安权开始幻想财源广进的美景。

不过李氏小夫妻可没空理他,而且舞台那边的夥伴也在叫人了:

“李,你再不上来,我们可能会被老板踢出去,你那出戏演完了没有呀?”乐团团长也以麦克风大力放送,逗笑了台下一片看好戏的人海。PUB老板也止住了轰人的步伐。

“来了啦。”他应着,拉着老婆的手往台上走去,让她在后台休息比较安全。

“你们──”郑安权低呼着乞求被重视的一瞥。

李举韶伸出食指摇了摇:

“我不会拍广告,我老婆也不会。找别人当金山银矿去,少来烦我们。”话完,已领老婆站在台上,看着底下沉默且兴味的眼光──当然那些女歌迷就别提了,青面獠牙不看也罢。他低笑好一会,不肯让妻子挣月兑躲开。对着台下道:“这位小美人,是在下的亲密爱人。刚才有位企图搭讪的中年伯伯,认为她去上电视一定会红,这一点我绝不怀疑。”他已坐定在高脚椅上,将妻子搂坐在左腿上又道:“可是,她的美丽,只能由我来独享。而既然没有人会比我更爱她,那么我的独占也就天经地义多了,是不是?毕竟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除了金钱与困扰外,没有其它所得。尤其以爱最为贫乏。杰.Danny'sSong──丹尼之歌。”他伸手向乐团点歌。

在下如雷热烈、捧场不已的掌声中,他这次一点“混”的迹象也没有,十足认真地对妻子献唱情歌

“人们笑着说我是个幸运儿,而我俩才刚开始。

我想我会有个儿子,他会像你和我。

自由得像只白鸽,在爱中孕育,

阳光将会普照大地。

而尽避我们两袖清风,我依然深深爱你,

一切都会带来爱的连锁。

每天早晨当我醒来,你总是让我幸福得想哭泣,

让我知道一切将平安顺利。

爱那个用纸杯装住全世界,并且一饮而尽的男人,

爱他,他将带给你幸运。

如果你发觉她是你的意中人,

最好带她回家,可别独居,

试着去创造一个爱的天地……”

他在唱完后本欲偷香,不过孙束雅早先一步跳下他的膝,躲入后台。李举韶只好在狂烈的掌声中以戏剧般的声音呼叫:“亲爱的,别跑太远,今晚的歌全为你而唱。”

原本就已热烈的气氛,在此一事之后,更将亢奋的人们推到更满足的境地!

大胆的求爱宣言、俊男美女的卖相,怎么看怎么的唯美不凡!比看电影还精采,怎能不如痴如醉呢?

这个小夥子一定会红的!郑安权再度燃起了雄心壮志,非要说服这对小情人当明星不可!

比起外头吵翻天的情绪波涌,后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无脸见人极了。虽然心中暗喜,但羞人的感觉也不断泛滥出来。下次打死她也不来了。

“你就是举韶的小女朋友?”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随着冷淡却又好奇的问句。

她抬起仍红晕的脸,接过啤酒。

“你是?”不就是那位帅气女子吗?

“我叫王春杏,举韶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细地打量眼前秀丽纯真的小美女。“电研社”的女人们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说这位女子相貌平凡!难怪李举韶看系花不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质更是纯净,不是那个徒有美貌、老做作装斯文的刘淳雨比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还是高中生吧?你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不过她并没有什么不好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么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结果现在小老公一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么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于终于抓到美人儿的至大缺点──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才能。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T大顶尖会』也会招揽他加入其中。”语气中不胜惋惜。

实际情况怎么样孙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国高中时期已经风云得很够本了,恐怕对于名声的显扬已不那么有兴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类的人物,有什么好玩?

“赚钱是比较重要没错。”她以此做结。

呀?什么?难不成这女生就是李举韶拼命赚钱的原因?供她玩乐买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询问,李举韶已唱完今天的时段,轻快地跳入后台搂着孙束雅问:

“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还是多学几首歌再来混吃骗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点混。”她伸手理着他的乱发。抬头承接他的轻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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