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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点擒郎 第25页

作者:席绢

“现在要还我了吗?”她走近他。

他冷然别开脸。

“是。”美梦早已湮没于流光之中,容不得他睹物缅怀。何况眼前演进到这情况,是不该有暧昧的物品来搅乱一汪春水,波动所有人的心。

方笙伸手拉开他外套一角,让耳饰又回到原来待着的地方。然后在他盯视下,拉起他手。

“不妨来做个交换吧!我一直极喜爱你这枚戒指。能给我吗?”

这只男用翡翠戒指,是父母唯一遗物。当年所有物品典当一空,只求治好母亲的心脏病。留下这一枚尚值几个钱的翡翠戒指,因为是婚戒,百般舍不得。在母亲坚持不卖,并且偷藏起来的情况下,才幸免于典当的命运。

很有纪念性,丢不得,给不得……但因为是这么一个萦他心臆佳人,所以他没有犹豫,将戒指拔了下来,递到她眼前。

她没有接过,竟是伸出右手,五指具张,轻道:“不知道哪一只手指适合它的尺寸。”

意思再明显不过,有劳他测试。

一只男朋戒指会合适女性指头?不必测也知道没有那一根手指会吻合得了。

但他制止不了悸动,控驭不住期望盈握她纤手的心。轻轻握住她手,以另一只手将指环套入她无名指,过大的戒指与过于秀气的素手,创造出垮兮兮的画面。

像是在圣坛前互许终生的恍然错觉呵——

他拿下戒指,又往她纤长的中指套去,依旧是嵌合不了。但他没有再拿出来,凝视她素白手指上戴有他的戒指,自欺的相信此刻她仍心仪于他,即将是他今生的新娘……他亲手杜绝了可能的一切,将她推入别个男人的怀中。此刻以此动作的自欺,究竟在妄想些什么啊?

怒气突涌而上,他又伸出手要拔下戒指。但方笙更迅速的将手包成拳,背在腰后。原本想用笑容以对,但却怕自己伤感的心思来不及收拾,于是只得转身而去,然而滴落在他手心上的晶泪,早已宣告了她相同的悸动。

“为什么?”他看着手上的泪水问。

“过去了!都过去了!能拥抱的只有回忆。”

“这个也是你正在创造的回忆?”他向前攫住她右手质问。翡翠灿绿的晶莹耀动在对视的双眸中。

“不然……还能怎样呢?”

“方笙!你究竟要如何?”他永远搞不清楚她。

“此刻,我只要当钟迅的妻子。”她坚定的回应。

他像是被火烫烧了一般,放开了她的手,再一次让她成功的击溃他的镇定。

是的!她快要是他的弟媳了!不管她做了多少小动作,说了多少感性的话……都改不了终究底定的事实。她已投入钟迅怀中!

“你恨我,对吧?”

“你早已知道了。”她认真的回应。

“因为当初不要你的爱?”

她微笑。

“因为你爱我却不要我,因为明明我们可以有好结果,都因为你的自私造成我的牺牲。最爱你的人往往最不得善终,不该被你看重的人却都成了生命中绝不违背的指标。那么,钟适,你该为你的自私而忏悔终生。你自私的只想成全自己的报恩行为。以为不愧于恩人此生便无憾,置所有爱你的人心碎于不顾。活该我要爱上你,对不对?幸而,我已决定放弃你,否则我一定会成为你心爱的,却又首先忽视的人。我的男人,只能绝对的爱我,以我的需求为先,以我的心为重。将我放在他心中第一顺位,而不是在心中爱着,却要求妻子陪他一同牺牲。”

这是她最激烈的攻击!却仍是用她一贯低沉轻柔的声音逸出芳唇,彻底的打垮了以冷静著名的钟适,让他踉跄得几乎站不住脚。

“你——”他声音困在喉咙,干涩难能成言,粗嘎而道:“我伤你这么深吗?让你聪明的明白再爱我只会不得善终,改投阿迅怀中,即使有新恋情,你还是恨意深存?”

“初恋应是最美最深刻,我俱以到,然而深刻却在于你砸碎我渴望的心;也许我与阿迅能这么快决定结婚,该说拜你所赐,我应——”

“别说了!”他们要结婚了?利刀笔直穿透心口,他脸色已呈死白!退到门边,不愿相信这个身躯小小的女子居然可以撩弄他失控至此,几欲发狂。

她拉开门,不再微笑,面庞上只有泪意。

“是该让你知道我承受过什么痛苦的时候了,不然你还以为突然间割舍一份爱是件太容易不过的事。更甚的以为看着心仪男子与其他女子因利益而订婚不会心碎。钟适,你是这么聪明的人,却是处理爱情上的智障。”

泪水扑簌簌奔落,但大眼始终不曾眨过,看着他的苍白,看着他的恸容,看着自己胜利的这一回。

以爱去打倒心爱的男人,即使胜利,也应叫失败。

他颤抖的手指接住她滴下的泪水。许久许久,他只能低语——“对不起。”

他们之间已不会再有可能性。

从他决意以恩情为先的意念根生在脑中那天开始。

无疑的,钟迅会给她真正的快乐。所以即使此刻他已是自由身,也没资格要她回头。他只会令她得到眼泪。

一次错过,便是终生的遗憾……

他如今竟也要开始浅酌起这杯苦酒了吗?

一杯名为后悔的苦酒。

第七章

婚讯来得如睛天霹雳的打入方家上下,让每一个人都呆若木鸡,不知如何反应才好。

被最后通知的方家两位大家长们由瑞士得知此讯息时,已是婚礼前五天的事了。他们是被通知回来参加的,而不是回来张罗长女婚事。

可以想见方学砚夫妇会气成什么样子!事实上他们夫妻一路愣回了台湾才记起要发火。

不必订婚,直接结婚,婚礼在香港举行。

为何如此匆促?

方家所有成员自得知方笙要当新娘之后,没有一个人心平气和得下来,几乎天天处在喷火的情绪中。

可惜狂怒的气氛并无法动摇到方笙意志一丁点。

她依然好吃好睡,班照上,会照开。虽然即将长居于香港,但能接手公事的方筝才大四,无法周全的掌理公司。近来她只是移交更多的工作到妹妹手上,至于她自己,大概还要辛苦上一年,两边跑兼遥控公司业务才行。

没有一个新嫁娘会忙过她。因为忙,所以也省下了一大堆婚前的必做事务。了不起请礼服公司送来目录让她伸手指定。其他首饰、礼饼……种种与结婚沾上关系的皆如法炮制,花不了五分钟一切OK。她没时间搞这些,因为公司之外,她还得安抚家人哩。

实在是对不起父母以及死去的爷爷女乃女乃,辛苦栽培了她二十四年,却没给方家太多助益就嫁人。原本父亲还希望她招赘一名丈夫,但别说钟家不会同意,她自己向来就不爱实行这种婚配方式,但她应该留在家中久一点的,至少到三十岁再说。

幸好方筝也是有担当有魄力的女子,也许待方筝成气候之后,气势会远远比过她,更适合掌方氏企业的舵。在这一点,她是放心的。

“大姊头,你的婚姻有问题。”

方筝趴卧在大姊的床上去拨弄着婚纱照的毛片,看不出幸福的感觉,只像在看俊男美女的合照。尤其新郎名叫钟迅才令她跌破眼镜。她记得大姊心仪的男人好像叫钟适不是吗?

这会儿蹦出个钟迅先生,演的是那一出呀?

“是吗?”方笙应得不专心,一边擦着湿发,一边认真研究着一份投资案。等会她还得把评估报告传真到香港呢!

“你真的爱这个白面书生?”方筝指着照片上的新郎倌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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