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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30页

作者:席绢

萧诺看她一脸陶醉,抱胸问:

“你那白马王子灌输了多少口水给你?三魂七魄全飞光了!”

原颖人挥挥手。

“哎呀,你不懂啦!没恋爱过的人无论我怎么形容你也不会明白!”

“呵!变成专家了!相不相信我比你还会形容接吻的感觉?”萧诺捧着泡面吃,顺便提振精神。

“我相信!因为我们会幻想,也会看书,把简化繁是我们骗稿费必做的工作!”

“你们没有许下生生世世的盟约吧?”萧诺不怀好意的问。

原颖人也坏坏的笑回去

“我才没那么笨!”白痴才会互许下生生世世的约定!谁知道下辈子会不会是相同的性别?如果都生为同性,是否就要当同性恋了?更糟的是,轮回之下,成为父女,母子,怕不了?更甚者,两人分生不同时代,又因前世有盟约,所以当了永生的孤寡,多亏呀!

是哪个灵异学家说的:誓言的念力在许诺之后有其强烈的效用,绑住了彼此的来世,不得自由!幸运的,再度成为夫妻,若不幸,只好成为天伦大悲剧了!

以前她们看小说时,皆讨论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喜欢以“生生世世”来表示爱情坚贞伟大,事实上起这种誓挺危险的。何况今生今世都不见得会幸福到死了,还敢互许来生?多惨呀!而且,萧诺更提了一点:老是与同一个人恋爱有什么好玩的?一对夫妻做上三十年就够腻了,下辈子应该换换口味,也许有更好的,不然图个新鲜也好。再者,即使是相同灵魂,身体皮囊仍是个别存在,有自己的意志力,谁有资格在今生论来生,指示要如何做?为何来生要受到今生的指挥行事,不能重新过活?

做人要厚道,在今生如果不愿接前生的孽障,就不要在今生造孽祸延来生。一笔一笔帐各自算清,让每个身体有了生命后就是全新的开始。

什么生生世世?顾得了这辈子就该偷笑了!

多美妙呀!写小说的人总是想得比别人都多,所以才不会轻易跳入陷阱。把一些老掉牙的剧情、誓言拿来仔细研究;不仅好笑,又可以在反方向找出新想法,然后下笔写些更能引起读者大人喜爱的故事!

实在说,若跟着人家步子走有什么意思?真正要当笔耕者,就要耕出自己的心血,否则当真白来这一遭了!在引退前,至少得要有过灿烂的一刻;就像生命,不必要惊涛骇浪,但要发光;平淡中走过,但要有意义。

否则当真是——回首向来萧瑟路,也无风雨也无晴了……悲惨的灰暗!

想到她们曾有的论调,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两个作家同住不是没有好处的。互贬、互损、互较劲,然后看到相同的小说拿来讨论一番。

谁说写小说要灵感来着?当你看了一本小说,即使是不好的,三两句的内容反驳下来,或与内容表达的意见不合,马上就可以下笔挥洒故事,而写出理念不同的东西。或者对着一本好书赞不绝口之余,又因故事内容当可有别的发展,又开始天马行空了!什么叫灵感?一开了稿就要有全部故事的骨架,如何着墨则是随心所欲,不偏离主题就好。然后非常重要的是,要注意情节的进行不能太快,非要熬到十一万字不可。而那“熬”字诀又不可以拖泥带水得让人察觉出来!也就是混水模鱼要混得很不着痕迹,由此才得以见到作家的真工夫——看谁会拖!

结论是:写小说是不需要灵感的——萧诺名言。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天天喊灵感呢?”原颖人反问。因为太多人向她们问如何找灵感。

萧诺喝了一大口汤。

“因为业余者通常无力架构完整的骨架大纲,随想随写,写到一半,完蛋了!无以为继,便说没灵感了!其实写小说的架构或灵感早该在下笔前编排好,一次列二十种不同发展备用也可以,但真正下笔后就不能再想了!我实在懒得一一回信告知读者所谓‘灵感’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让她们去模索吧!一旦她们成了作家就知道了!”

“是呵!多无情!不理那票读者,亏她们这么崇拜你。”原颖人拿起桌上的一封信,抛给她。这女人专与读者作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并不希望因为我的热心协助,而出现了‘练华二号’。当作家这码子事,我鼓励他犹可,教人下笔就不好了。”

“为什么?多一个徒弟很好呀!”至少目前尚无人愿意做“原茵二号”。

萧诺冷淡一笑。

“我初出道时,有人夸我为‘琼瑶二代’,认为那是天大的光荣,要好好努力,别弱了威名。要不是那人真心的赞赏,我一定会让他下不了台!谁想当他人的影子?为什么不能是独一无二的‘练华’?而居然在那么努力后还被归类为某大师的影子!不管是什么东西,一个就够了!我只愿当没没无名的‘练华’,不当大名鼎鼎的‘琼瑶二代’。”

作家的傲骨,不屑作他人的光影。

“你有某种程度的孤僻,不易相处。”原颖人下了结论。这种人不结婚也是好的,否则要当她丈夫则必须是个圣人了!三岁小孩也知道,中国史上唯一的圣人生在春秋时代,再没有第二个了!

“所以说我可以当朋友,不好当情人!”这也就可以说明如今恋爱的人是原颖人而不是她的原因了!

“知道吗?小说会展示出作者的观感与内心世界。即使我们变再多花样也是走不出自己的性格,依然是那调调。初见你的小说,我就知道你是个为外表所苦的女人,然后你渴望命定之人的出现!一个温柔又敦厚的男子。”萧诺分析着。

原颖人颇有同感的点头。

“潜意识吧!想嫁人的女子心中都有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王子,只不过少了五官而已。其它皆备。”

萧诺笑问:

“为什么我们一见面总是在聊写作的事?”

“那是因为读者大人们正如此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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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中,总爱以误会来制造一些高潮,以让相爱的男女在误会澄清后更加恩爱。

但现实中,“误会”却是挺难安排的,尤其像现在,午餐约会变成了三人行,连急智如罗京鸿也忘了该随机应变!

谁会想到秦宴儒会带原颖人前来?罗素与罗京鸿都傻掉了!这情况有什么误会可以制造?不知是秦宴儒太聪明,还是他们当真已走到难分难舍的地步?连分开一下下都舍不得!

他想要的女人正依在别的男人怀中——这事实象针般刺得罗京鸿不仅眼睛痛,连一颗心都快穿孔而亡了!以前纯想象还不至于那么难受,现在亲眼看到,却几乎承受不住!以前他总是以胜利者的睥睨之姿站在秦宴儒的位置上,接受挑战失败者眼红含妒的仇视、欣赏他人的挫败与不甘!如今角色易了位,他才知道他能活到今天实属奇迹!没有一个失意男人会不想杀掉他的情敌的!此刻他正想这么做,如果他手中有枪的话!

原本躲在暗处拿着傻瓜相机决定当一天傻瓜的他,不忍见大妹对场面走样的无措,完全失控的情况,她那颗天才脑袋也会罢工。所以三人行成了四人行。

“学长,好久不见,我以为今天公事的场面你会一个人前来,颖人是个作家,恐怕不太受得了一些数字、公式解答之类的乏味话题。”他完美的展现翩翩风度,以熟稔的口气直呼原颖人闺名,企图以这方式来回扎一下秦宴儒的心,以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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