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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骨二世祖 第12页

作者:绿风筝

“是。”她从经理手中接过记载著门市新陈设的资料。

“马上搭计程车过去,回来再请款。”

“是。”不敢有丝毫的迟疑,那钰婕赶紧抓过皮包跟外套,匆匆的出门。

说来意外,她以为经过发表会那件事后,部门里的同事们一定会厌恶死她了,没想到反而替她迎来好人缘,虽然彭经理的脸色还是不太好,但似乎也默许她继续留下。

后来她才听小晶姊说,原来那个大股东的儿子总是狐假虎威,早就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全集团上下对他都是敢怒不敢言,也多亏了她的好身手帮大家教训那个臭男人一顿,实在大快人心。

至于媒体能够如此配合对这件意外没有诸多著墨,小晶姊也透露,是陆总监运用人脉控制住报导,事情才能圆满落幕。

对了,他好像还没进办公室,因为她今天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心跳加速的状况发生。

站在电梯前,她低头翻著经理交给她的资料。

叮!她抬起头等待电梯开启,没想到,方才还想著的人正站在里头……

糟了,她又心跳加速、浑身紧绷了。

电梯里的陆承蔚迟迟没有走出来,就这样瞅著外头局促不安的她。

好一会,他等得不耐烦了,一把将杵在外头发愣的她拉了进来,关上了电梯门。

“你要去哪里?”

她紧张得喉咙发紧,只能把彭奕如给她的资料递给他看。

“你心跳得很快。”

经他一说,那钰婕这才发觉到自己竟被他拥在怀里。

“总监——”她一个使劲的推开他,慌得缩躲在角落,好藏匿自己对他的无力招架。

笑了笑,陆承蔚对这样的抗拒一点也不以为忤,迳自揉著肚子,“今天有爱心家常三明治吗?我快饿死了。”

“你还没吃早餐?”都快十一点了。

“我以为有人会意识到自己的身分,贴心的为我准备一份,谁知道,空期盼一场。”他又走上前逼近她,“看来,我得用另一种方法来获得补偿了。”

“什么补偿?”意识到他的再度贴近,那钰婕赶紧阻止,“等等!还有一个三明治!”她立刻从包包拿出来,“今天的三明治是我自己做的。”

像是个藉以换取缓刑的罪人,她眼睛眨巴眨巴的望著裁决生死的他。

陆承蔚扯开了笑,像国王一样接过了进贡的三明治。

“今天是周末。”

“对。”

“我想你今天应该会在门市待上一整天,下班我去接你。”

“我、我要回家。”最近安分的上下班,老爸的脸总算没那么难看了,她可不想又激怒了老爸的底限。

“你忘了那天我说的话吗?今天是我们两个的第一次约会,打电话回去跟你爸爸说临时要加开会议,不会太晚的,九点之前就送你回家。”

“……”她犹豫著。她想要靠近他,又害怕靠近他,可是心里的天秤却很诚实的向他倾斜。

他真的是她的未婚夫吗?

“现在就打。”他拿出手机,硬是要她马上打电话跟老爸说,门禁往后延长一个半小时。

硬着头皮,那钰婕结结巴巴的跟老爸说完谎言,陆承蔚突然二话不说就捧住她的脸,炽烈的吻了起来。

“原来你说谎的模样也挺可爱的呢!”他用足以眩惑她心智的迷人嗓音,贴近她低喃。

不同于上一次的短暂碰触,他辗转吮吻了她好一会才放开,一股强烈的悸动情绪措手不及的朝她扑卷而来,淹没了她整个心神。

他笑著放开她的同时,电梯正好也在一楼停住,他把恍惚的她轻推出去,目送著她离开。

“掰喽,亲爱的未婚妻。”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比吸毒还更容易让人上瘾的,那绝对非恋爱莫属,陆承蔚发现要爱上那钰婕,竟是超乎他想像的容易,恋爱连带的让他工作效率更好,他喜欢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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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那钰婕和门市人员还在忙著打点新品陈设时,陆承蔚已经驾著车子来到外头,他坐在驾驶座上欣赏她认真工作的模样,觉得眼前的她简直美得不可方物,难怪大家总笑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过,陆承蔚则更相信,是认真的女人浑身散发出的动人风情吸引他。

罢才离开公司的时候,瞥见彭经理用一种很吊诡的眼神望著他,仿彿他头上长出两个角似的。

这也难怪,打从两年前进入雷灭集团工作开始,外界对他的印象,全是在冷漠、严肃、疏离这样不亲切的字眼上打转,大家都知道“工作狂”三个字就等于是他陆承蔚的另一个名字,能够在下班时间一到就看见他迫不及待的离开,这的确是叫人意外。

没办法,工作虽重要,然而恋爱的渴望更是无法抵挡。

他不想催促她,就这样静默的等候著,直到透过落地橱窗看见她严肃的脸庞终于开心的绽放出充满成就感的笑容,陆承蔚知道她顺利完成工作了。

他拿出手机拨出号码,只见门市里的她连忙奔向沙发上的公事包,拿起手机,“喂,你好。”

“可以走了吗?我在外面。”

一听见他的声音,原本投注在工作上的专注神情当场溃散,她眸子里又不自觉的进发出恋爱的迷蒙。

转过身子朝外头的马路东张西望,直到陆承蔚降下车窗透露了自己的所在,她旋即用一种压抑的恋慕眼神朝他看去,“我、我马上就好。”

两分钟后,她快步走出门市,尽可能低调的躲入路旁等候多时的车子。

“怎么,跟我约会得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模模的吗?”陆承蔚揶揄问。

她偷瞟了他一眼,只看见他嘴角的揶揄。也罢,像他这种习惯被众人瞩目的人,永远不懂平凡人被关切的痛苦。

“饿了?”

她摇摇头,“刚才喝了杯咖啡,还吃了块蛋糕,不饿。”

陆承蔚没再说什么,双手操控著方向盘,往他们今晚要约会的地点开去。

不知怎的,那钰婕的目光很难从他的手指上移开。

相较于她,陆承蔚的手明显修长许多,指甲修剪得整齐又干净,很漂亮。

第一次看到他,她便觉得他是上天的完美杰作,实在不是她这样平凡的人可以亵渎的,可是,心里却抵抗不住诱惑,还是跟那些爱慕者一样,对他产生一种痴迷的情愫。

至今,她还是不懂,为什么他会认真看待她酒后的胡言乱语?那天晚上她到底做了什么啊?她问过他,可他每次总是一笑带过,就是没打算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我的手看起来很像薯条还是炸鸡柳之类的食物吗?要不然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很想把它们吃下肚似的。”

被人赃俱获的那钰婕顿时涨红了脸,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自己留连的目光,只能颠三倒四的说:“很漂亮,你的手。”

“漂亮?你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人的手?等等,你这是称赞还是羞辱?”趁著停红灯的空档,他忍不住别过脸来问。

“当然是称赞,漂亮怎么会是羞辱!”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手,但是漂亮不适合男人。”

“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

不是瘦骨嶙峋的枯指,而是骨肉比例完美的修长手指,很多男人不是把指甲修得像狗啃,就是放任指甲胡乱生长,万一不注重清洁,堆积污垢,看起来实在很恐怖。

陆承蔚的手指绝对有一百分的完美。

他笑了笑,“会打网球吗?”

“大学体育课修过一学期,不过打得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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