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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苍鹰的欲望 第22页

作者:古灵

但现在,眼见那一片人山畜生海,她不得不承认卡布斯的坚持不是没有道理,单靠他们两个人绝对无法安全度过这一趟市集探险,结束时不去掉半条命才怪。

为了她的小命着想,卡布斯不得不作坚持。

此刻,她舒舒服服地盘膝坐在一顶四周围着黑色纱幔的抬轿里,倚着松软的天鹅绒靠垫,累了还可以躺下来睡一觉,卡布斯徐步跟在轿旁,两位随行太监尾随在轿后,另有八位皇家卫士护卫在抬轿四周。

一见到披在侍卫身上绣有金色皇家徽章的披风,群众立刻自动分开让路--好象红海被摩西分开似的,卡布斯和她的抬轿顿时成为市集上的注目焦点。

“幸好我有坐轿子!”

要回避人家的好奇目光,最好的办法就是躲起来--躲在抬轿里。

“妳想看什么?”卡布斯问。

“随便,哪里好走就往哪里走好了。”欧阳萱莎掀起头纱说,既然有纱幔就不需要戴头纱,不然隔着两层纱什么都别想看得到,看自己的鼻子就够了。“你为什么不骑马?”

“人潮太拥挤,”卡布斯淡淡道:“一个不小心,马儿可能会失控伤及人群。”

“说得也是,不过……”欧阳萱莎转眸望向另一边。“那边怎会有人骑马?”

不但有人骑马,而且还是十几匹,团团护卫着三顶抬轿,其实当人群一见到那些骑马的人身上披着绣有银色皇家徽章的披风,已经尽快让出路来了,但那群人还嫌不够快,猖狂地驱赶人群以便加快抬轿前进的速度。

见状,卡布斯眉峰紧皱了起来,旋即侧首对身边的护卫讲了几句话,那位护卫应命离去。不一会儿,那群骑马的人即匆匆收起猖狂的姿态护着抬轿离开人潮。

“好威风!”欧阳萱莎赞叹地透过纱幔斜睨着卡布斯。“果然是王子!”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带头的人应该是我表弟,”卡布斯淡淡道:“而轿子里的人或许是我姑妈和两位表妹。”

“就是那位想把女儿嫁给你的姑妈?”

在阿曼人的传统观念中,男人必须娶自己的堂妹或表妹为第一个妻子,这样既体现了亲上加亲的婚嫁观,又可保证财产在自己的大家族和部落圈子内流动。

卡布斯没有堂姊妹,所以表妹应该是他的第一妻子人选。

但他却拒绝了表妹,还娶了一个“外人”做第一妻子,这简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

然而那个“外人”不但拯救了王子两次,也在最危急的时刻里解救了苏丹,在苏丹大加赞赏她是阿拉恩赐给卡布斯的好妻子的情况下,自然没有人敢提出异议,于是那个“外人”便名正言顺地坐稳了第一王妃的宝座。

卡布斯送给欧阳萱莎充作聘仪的臂环便代表了她第一王妃的身分,所以那个臂环的价值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它所代表的意义。

至于那个表妹也只好委屈她做第二王妃,谁教她没本事救人。

不过……

“我不会娶努拉娜。”

“为什么?她也跟乌苏妲一样任性霸道吗?”

“不,她是个安静又高雅的女人。”

“那为什么……”

“那边有家珠宝铺子,妳要看看吗?”卡布斯若无其事地打断她的问题。

欧阳萱莎静了一下,而后耸耸肩,顺着他目注的方向回过头去,只看了半眼就移开视线,“不要,我对珠宝没兴……”顿住,视线又拉回来,眼神发亮,改变主意了。“要、要,我们过去看看!”

珠宝铺子前,欧阳萱莎差点掀开纱幔来看,幸好及时住手。

“那对宝石钻戒,我想看那对宝石钻戒!”

卡布斯把一对尺寸不同,但造型一模一样的戒指拿进纱幔里给欧阳萱莎,她一眼就爱上了那精致典雅的造型,不过……

“手,卡布斯,把你的手伸进来一下!”

卡布斯狐疑地把右手伸进去。

“不对,左手!”

“左手?”卡布斯犹豫一下,换左手伸进去。

“很好,嘟嘟好!”

卡布斯讶异地收回手,见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当即皱着眉头倾身探进纱幔里,但见欧阳萱莎左手无名指上也戴着另一枚戒指,不禁更疑惑。

“为什么要……”

“请问丈夫大人,你到过回疆吗?”欧阳萱莎两眼亮晶晶地瞅着他。

“……没有。”

太好了,这才好骗!

欧阳萱莎藏起狡黠的笑,板起脸来,“那我最好告诉你,我们那里的习俗是结婚的男女一定要戴对戒,而且要戴在左手,表示圈住对方的心。”她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不戴的话,就算你没有休弃我,我还是随时都可以走人,其它男人也可以向我求婚,因为没有戴戒指就表示我的心没有被任何男人圈住!”

“既然如此,妳戴就好了。”

是喔!男人的心就不需要被女人圈住,这样他才能再去圈其它女人的心!

“不行,你也要戴,瞧见没有,我们的戒指是一对的,表示我的心是被你圈住,人家一看就知道了!”

“但……”卡布斯抬起左手。“为什么是左手?”

“因为左手最靠近我们的心。”

卡布斯沉默了,蹙着眉宇盯住她看了好一会儿,欧阳萱莎心想他一定是在判断她说的话是否可信,不过最后他还是会相信的,因为他不是井底之蛙,他曾经到许多国家去游历过,一定知道即使同样都是穆斯林,生活习惯和习俗多少还是会有些不同,这点他应该比谁都清楚。

闷不吭声地,卡布斯退身离开轿子,然后欧阳萱莎听到他的声音。

“多少钱?”

他相信了!

欧阳萱莎窃笑着继续看向其它铺子,虽然心里也有点纳闷自己为何要买结婚戒指,他们只是“同居”不是吗?

之后他们继续住下逛,欧阳萱莎又买了一些卡布斯无法理解的东西。

“妳买那个做什么?鹰隼殿里也有啊!”

而且比这个精美多了,欧阳萱莎也知道,但……

“回去你就知道了。”

卡布斯也买了两匹马,又挑了不少很有品味的珠宝首饰、高雅轻薄的淡彩束腰棉长衫和一件缀有流苏的黑袍、黑头纱送给她。

阿拉伯女人虽然出门时都是从头黑到脚,但在家里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不管是色彩多么鲜艳亮丽的服饰,或者是光芒多么璀璨华贵的首饰,尽避往身上戴吧!反正也没有别的机会炫耀了。

“老天,真的很热耶!”躲在轿子里让人抬着走虽然很轻松,但密不透风的也特别闷热,所以说,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

“那我们回去吧!”

于是他们掉头往回走。

途中,欧阳萱莎一时好奇的问他,“你为什么要买首饰和衣服给我?”

“送礼物给妻子是丈夫的责任,而且……”卡布斯顿了顿。“一旦押送苏尔坦到穆桑达姆的队伍出发之后,父亲还要召见妳,好把妳介绍给其它王室成员认识,届时我不希望妳因为太寒酸而感到羞愧。”

“那种事我才不在意呢!”欧阳萱莎嗤之以鼻地道。

“大部分女人都会在意。”

“那真是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可是一点都不在意,事实上,我最讨厌浪费时间在打扮上。”

难得的,卡布斯微微勾起唇角,笑了。“所以我说妳是最适合我的女人。”

棒着黑纱幔,欧阳萱莎惊艳地望定他的笑容,虽然只是一抹浅浅的笑,却魅力十足,使人心头怦然乱响,差点忘了该怎么呼吸。

好半晌后,她突然月兑口说出一句连她自己也很莫名其妙的话。

“丈夫大人,你的戒指绝不能拿下来,否则别怪我走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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