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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魂之吻 第2页

作者:舒小灿

“那黑兰花也不可能被外人带走嘛。”

“嗯,诗苹,你很聪明。农卡族人之所以有此规定,最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催魂之吻’!”

诗苹紧接着又问:“若真是如此,现在要当探险队向导的塔奇,他不就严重犯规了吗?”

君豪点点头,“不过塔奇之所以同意担任向导有个很特殊的原因。”

“什么原因?”

“因为他爱上了农卡族酋长的女儿,决定为爱永留农卡族。”

诗苹听了很是感动,她崇拜地说:“喔,真是太伟大了,为爱放弃一切。嗯,这个塔奇真不错,值得托付终生!”

“我会放心大胆地组探险队前往,最主要也是因为有塔奇带路。至于第三个原因……”

“还有第三?”

“当然嘛,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嘛,我的第三点就是探险队随行所带的,都是最尖端科技的设备,像是卫星传讯呼叫器、追踪仪、侦测器、微电脑高度和温度探测器等等。我另外还租用了两架飞机和十辆性能最好的吉普车!”

听了君豪这番话,诗苹果然放心不少。“嗯,听起来倒是比较像去远足郊游或是参加救国团的夏令营!”

君豪闷笑了几声,提醒她,“也没有像你所说的这般轻松简单啦!既然是探险,那表示还是有着一定程度的危险存在,我只是利用周全的准备把危险降到最低程度而已。但人算不如天算,我们无法预知会发生什么事。”

倒也不是在反对君豪的想法和作法,诗苹只是出自好奇心问道:“君豪,既然具有危险性,行程上又有着无法事先预料的意外,那你为什么放着舒服的日子不过,反而一意前往呢?”

君豪微徽牵动唇角一笑,平心诤气地回答:“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你冒着一切可能的危险,就只为了得到那一朵‘催魂之吻’?”

君豪急急地摆手,连声说:“不不不!我刚才说过了,我并不想把‘催魂之吻’列为我的稀奇古怪收藏品之一,我只是想看它一眼!”

这会儿诗苹更加迷惑了,她蹙起秀眉,百思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如果像你以前去探险,然后收集世界各地一些奇珍异品回来,这一点我还可以理解;但这一次冒着更大的危险去亚马逊丛林,只是为了看那朵传说中的黑兰花,这一切值得吗?”

君豪在未回答之前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诗苹的问题非常好,她是想要了解他探险的真正动机,而这也是他急于想让她多了解他内心的一种方式。

“认定一件事情或一样东西值不值得,得看这个人用什么样的角度和态度来看待。让我举一个例子来说吧!有个人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小乞儿,他便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然后步行回去;也许有人觉得他很傻,但他却觉得很快乐。所以究竟值不值得,是因人而异的!”

诗苹微笑地点点头,“照这样听来,我相信你会是那个步行回家也很快乐的人!”

君豪笑笑地说:“到现在你才发现我的优点啊!”

她好气又好笑地白了他一眼,娇声呻道:“喂!别才褒奖你一句,你就乐得飞上天了好不好?”

“没有啦,我只是小小地白我陶醉一下!OK,言归正传,传说中有着白骷髅头图案的黑兰花,现在有很多人对它都是誓在必得,包括植物学家、人类学家、医学专家、私人收藏家、甚至野心家……”

“有这么多‘家’,那不是成了大家了吗?”

“对,没错!几乎是只要有点办法的人,或是怀着某种特殊目的的学者专家,都想得到这一朵‘催魂之吻’!”

诗苹想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地说:“我知道了!植物学家如果找到这一朵黑兰花,可以用自己的名字来替前花命名因而名垂青史;人类学家若是找到传说中的农卡族人,那将会是本世纪的一大发现;医学专家可能在黑兰花上找到治疗绝症的奇效药方;私人收藏家则可以拥有一朵独一无二的收藏品;至于野心家则可以把黑前花拿来卖一大笔财富!”

君豪朝诗苹竖起大拇指,笑道:“你的头脑真是顶瓜瓜,不过你少说了一点,这所有目的不同的人找到‘催魂之吻’后,都可以赚一大笔财富!”那将会是本世纪的一大发现;医学专家可能在黑南花上找到治疗绝症的奇效药方;私人收藏家则可以拥有一朵独一无二的收藏品;至于野心家则可以把黑前花拿来卖一大笔财富!”

君豪朝诗苹竖起大拇指,笑道:“你的头脑真是顶呱呱,不过你少说了一点,这所有不同目的的人找到‘催魂之吻’后,都可以赚一大笔财富!”

“除了你。”诗苹补充了一句。

君豪装模作样地叹口气,一副很无奈的表情说:“唉!没办法!谁教我人品高尚、不贪财爱钱嘛!”

诗苹用手捂住嘴巴,做了个想吐的表情,没好气地说:“你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时候,难道都不会鸡皮疙瘩起满身、掉满地吗?”

君豪朝她扮个鬼脸,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说说笑,逗你开心嘛!其实,探险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在最后你可以发现什么宝藏,而是在寻找的过程!”

不料诗苹忽然说:“天哪!那边得了!只重过程而不在乎结果,那天底下有多少清纯无辜的少女会变成为未婚妈妈?”

“啊?!你讲到哪里去了?”

诗苹一阵脸红,很不好意思地低头笑道:“没有啦,我只是想像力太丰富了嘛!”

说到想像力,君豪觉得整个晚上老是在谈自己的探险计划,于是他决定改变话题。

“诗苹,别谈‘催魂之吻’了。告诉我一些有关你的事。”

“我?!我有什么事好谈?”

“喔,那可多着呢!譬如说,你从台北到雪梨来念大学,毕业之后,你有什么计划呢?”

诗苹很自然地说出一大串雄心壮志。“我的计划可多了。你也知道,我念的是音乐系,主修横笛,幸好澳洲这边的学制狠开放,大学一般只有三年的课程。毕业后,我打算先在雪梨参加几个有国际证书的资格鉴定考试,然后回台湾,朝演奏家的方向发展,同时我还可以收学生赚点生活费,不必老是靠爸妈,等我哪一天扬名国际,再出个几十张音乐CD……”

诗苹说得口沫横飞,君豪也听得津津有味,他称赞道:“嗯,志气不小嘛!我相信有一天到处都可以看见有你的照片的CD。长发飘逸,灵气逼人地手持横笛,就像一位从天界下凡人间的美丽仙子。”

君豪边说边露出一副痴迷陶醉的爱恋表情,不料诗苹摇了摇他的手臂,泼他一盆冷水。“喂!炳罗!有人在家吗?你的梦作完了没有?口水都滴到桌子上了!谁说学音乐的女孩就一定要是那副‘公式’模样?我还打算将来专门穿牛仔裤拍宣传照哩!”

君豪如梦初醒地眨眨眼,有些诧异地说:“牛仔裤?!呃,那也不错呀!人美穿什么都美,更何况真正的美是美在内在,而不是外在,当然嘛,你是里外兼备,穿起牛仔裤又更添一份个性美!”

诗苹被褒得很不好意思,她拿起餐巾按在唇角,狠淑女地细声笑说:“哼!讨厌,就会甜言蜜语!不过,你说的都是事实啦!嘻……”

诗苹仍在嘻嘻笑的时候,君豪倒是想到一个实际的问题,他半是试探地问道:“话说回来,你舅舅和舅妈就只有柏恩这么一个儿子,而你舅妈又很疼你,到时候她会舍得放你回台湾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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