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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卿 第1页

作者:素问

楔子

晚霞休,月如钩,青山翠坡歌舞酬,无处不风流。

微风缱绻,惬意地吹拂着辽阔的一川沃野。苍穹如盖,星子明灭,茫茫草原笼罩在静谧的夜幕下,仿佛一只栖息盘卧的苍鹰,酣眠沉睡。

一簇簇篝火,腾起袅袅炊烟。

突厥人欣喜若狂地载歌载舞,为迎接他们继北周的大义公主后,又一位来自中土的圣朝公主而响起胡笳,嘹亮高亢的唱腔悠扬地回荡在雄浑浩渺的大青山周围。

一切都沉浸在欢愉之中——

只除了她,这个被当今圣上御封为“兰陵公主”,千里迢迢从大兴前来和亲的丞相千金。

她悄悄躲开那些纵情豪饮的人群,独自来到幽静的湖畔,纤沙细石的河底冒出汩汩清泉,细碎璀璨的水珠浅漾波澜,万般风情尽显其姝。凝视着明澈若镜的曲水,她撩起雪白如絮的裙摆跳下勒勒车,轻偏螓首,靠在一棵歪松下,慧黠的杏眸情不自禁地遥望远方——

她的所思所念——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士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幽幽的叹息自唇瓣低泻而出。

不知不觉,脑海中又浮现出临别时他炙烈而决绝的受伤眼神——

千丝万缕的思绪在不断纠结,令她为之窒息沉沦,难以自持!

仰望天际,夜空中几颗微弱的星光闪耀着孤独的光芒,与草原上的篝火相映,显得落寞疏离。

亘古不变的天罡北斗,惟有它依旧如昔,恰是当年他与她并肩而坐,在亭中酌饮时的情景。

只是,星月犹在,人何处?

她再也回不去那心心念念的大兴城,再也见不到那朝朝暮暮怀思的远人——

从今以后就像参商二星,永无瓜葛。

思远人。

星月啊!请带着我的思念和祝福送别渐渐远去的人马,为他们照亮回乡的路——

第一章一枝独秀

大业十二年。

夏日,绿柳飞扬。

午后的阳光向来慵懒,令人困顿,难免徒生乏意。大街小巷的店铺门可罗雀,不少当家主事的索性半掩门户,窝在冰凉的竹椅上偷懒,梦会周公。

偶尔,墙头窜过几只野猫,无精打采地“瞄呜”两声,也耷拉下毛茸茸的脑袋,郁闷无力地四肢摊在瓦上打盹。

这个时候,一匹紫骝快马疾驰而来,卷起漫天烟尘。”

马鞍上端坐着一位手持皮鞭的俊俏少年,浓眉大眼,劲装华贵。他的玉带不饰流苏,反而缀系铃铛,两靴侧插的白羽随风而舞,英气逼人。

四下张望一番,他微微皱眉,喃喃自言:“怎么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吱嘎——

一只傲然的黑鹰展翅翱翔,如雷霆电舞般矫健,腾起风霜肃杀的气息,在湛蓝的天际盘旋。

马匹上的少年见状,双额露出一抹飞扬的笑意。漂亮修长的中指一弯曲,凑在唇边轻吹——飞鹰收到主人的指令,乖乖地收敛起嚣张的霸气,俯身下冲,准确无误地栖落于他的肩头。

“布日固德,你说大隋的人是不是都喜欢晚上溜达?”他侧过脸,询问那只“老友”。黑鹰的小圆眼滴溜溜直转,扑腾两下翅膀,显然不解其意。

“算了,笨鹰。”他无奈地拍拍它的脑袋,“你跟我一样,没去过外面,又哪里知道这里的习俗?不过,阿娘形容的大兴很热闹的!大概咱们没到西闹市,再往里走走看吧,说不定会碰到蓝眼睛的波斯人呢。”

雄鹰在侧,少年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缓行。

两旁鲜少有几个路过的百姓,当他们看到少年怪异的打扮和肩头凶猛的黑鹰时,纷纷躲开。

突厥!他是个突厥人!

那个剽悍的种族,不知杀死多少汉人!他竟然这样肆无忌惮地走在大隋的天子脚下,张狂至此,百姓怒不敢言。

少年不是没有注意到那些愤慨的眼神,但他并不在乎,恍若未见般地自顾开心,一脸好奇地瞧着一家家店铺门口的招牌。其中大部分的宇他认得,但繁琐些的难免吃力。

在百无聊赖来的节骨眼儿上,左侧一家气派的酒楼喧哗起来,原本宁静的街道像炸开锅一样沸腾。

乒乒乓乓,咚咚锵锵,嘀哩咣啷——

似乎是碗碟摔碎的声音,冷冽刺耳。尽避已到夏季,让人听后也是毛骨悚然,鸡皮疙瘩满地。

一个披头散发的小道士被四个孔武有力的大汉推出,踉踉跄跄几步,跌倒在地,弄得狼狈不堪。随后跟出来的大汉们不依不饶,抢拳抬脚,又打又踹,狠辣之极。

小道士抱着头,身子蜷缩成团,被踢得鼻青脸肿。

骑马的少年远远地望着眼前的一幕,不禁英眉高挑,俊眸瞪圆。堂堂大隋帝国,竟然还有这种欺压弱者的事情发生?他们这般打下去,就不怕溅血当场,闹出人命?

“布日固德,去!”少年的肩头稍稍耸动。

老鹰临危授命,两只锋利无比的爪子扑向凶恶的大汉。不等他们反应,利爪便划破几人的皮肉,细长的钩嘴迫不及待地去啄食美味丰盛的大餐!

大汉们惨叫不迭,捂着汩汩冒血的伤口,四散奔逃。

有人躲过一劫,发现那只中土罕见的雄鹰,惊得三魂丢了七魄,连滚带爬往回跑,大声嚷道:“少爷!少爷!出大事了!突厥人混到京里了!”

对那些人的怪叫,少年回以哈哈大笑。他一拍马,来到趁机翻身爬起的小道士旁边,低头问道:“你没事儿吧?”

“无量天尊。”小道士即使状况凄惨,仍固执不忘问讯。他戒备地上下打量少年,看他眉目分明,不像心怀恶意,这才深深吐口气,还礼道:“多谢施主搭救,贫道谢过了。”

少年摊摊手,“你不用谢我,反正是无聊得紧。其实,你不如去向我的老伙计致敬,不是它,你还真惨哩。”

小道士自然清楚此等雄鹰决非中土所有,加之少年古怪的打扮,他心头已有几分了然。虽然,小道士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很难觑出情绪波动,但从其呼吸吐纳来观瞧,他并不惶恐,或许应该说,从头到尾他都十分镇定,纵是刚才挨打,亦不露仓皇。

少年托着光滑的下巴,淡淡地说:“没有事儿的话就走,待会儿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呢。”

“不!”小道士坚定地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不?为什么?”少年一眯眼眸。

“人正不怕影子歪,贫道没有赖账的意图,若一走了之,恐怕浑身是嘴也难辨其白。”小道士正经八百地双掌合十,“施主日后不要轻易出手,万一贫道是坏人,你岂非助纣为虐,错伤了一大帮好人?说到底是贫道的错,真不该粗心大意。哎!他们打几下出气不为过啊。”如今,事情复杂得多。

“呃——”少年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弯儿,讷讷道:“你不怕被他们打死?对!对了!我应该先问,他们为什么打你?”被打的人都觉得是理所当然,他又何必多管闲事?这个,就是中土人说的“里外不是人”吧?

小道士刚要开口,酒楼内的几个大汉簇拥着一位嘴歪眼斜的年轻公子哥儿出来了。

“宇文少爷,是这小子的鹰啄伤了咱们!”

“宇文少爷,为咱们报仇啊!”

“宇文少爷快看!他是突厥人!”

宇文札叉腰瞅瞅少年,哼笑,“所谓庞然大物,原来是个女乃女圭女圭啊!”脸色陡然一沉,骂道:“混账东西!平日吹牛,你们的舌头比谁都灵巧儿,真格地打起来都是一群软柿子!怎么,你们要本少爷亲自上阵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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