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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鳥記 第12頁

作者︰亦舒

她付了那筆小小的賬,她站起來走了,我送她到門口,「水晶。」

她轉過頭來笑一笑,仿佛還是從前那個絕不低頭的模樣,她還安慰我呢,她說︰「人總有得意與不得意的時候,你偏偏要在我最霉的時候踫見我,我又有什麼辦法呢?下次就不一樣了。」

她一個人走了,走路的時候微微的挺挺腰,我看她有這個孕也差不多四、五個月了。

那日回家,我十分的傷心難遇,看著電視,直淌了一夜的眼淚,自古紅顏多薄命,但那是三十年前的故事,現在的美女難道也得不到好下場嗎?那我就不明白了,我不為我自己難過,我從來沒有漂亮過,再遲暮我也不會惋惜自己。但是我所記得的水晶,水晶不是這樣的,水晶是水晶,光芒四射,無論出現在什麼地方,她總是水晶,舞會里、網球場里、舞台上、試場里、男人群中、女人群中,她幾時需要過買菜,即使到五十歲,她也不應該買菜煮飯,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女人應該在廚房里過一輩子,算是她們的豐功偉績,但不是水晶。水晶不該做這些事。

一個那樣的男人。他懂得什麼?他看懂了水晶的幾面?他知道梵高的畫嗎?他知道基里曼渣路山上的獅子嗎?他知道鴛鴦腿玉環步是武松的畢生絕學嗎?他知道什麼?他膽敢叫水晶煮飯?他有膽子對水晶那麼樣說話?我真服了他,我真服了他。

我難過了很久很久,過了十天,我忍不住,依著住址去找水晶,按鈴,沒人開門,我以為出去了,想留一張字條,卻看見好幾個油漆工人拿著裝修工具進門來了。

「搬了?」我驚惶的問。

他們無知的搖搖頭。

我頭昏腦脹的奔到樓下,向管理處的一位小姐問︰「小姐,十一樓搬了?」

「搬了,昨天搬的。」

「這麼快?」

那位小姐答得很妙,「這里的房租那麼貴,地方格局又像酒店一樣,男男女女,合則來,不合則去,普通得很,我們看都看慣了,小姐,沒有什麼稀奇的。」

我站在那里,一聲不響的站了很久,憑吊似的,便走了,就這樣搬走了,他知道嗎?他知道水晶會背得整本唐詩嗎?連水晶的姓名都沒搞清楚,就認識了,就撇下了,就把她當作任何一個女人一樣,任何一個女人。而水晶也就這樣走了,跟著他,還是沒有跟著他?她又失蹤了?我又要到幾時才能看得見她?當我倆頭發白了的時候,也許?在街上?

回到了家,我不住的做著夢,夢見水晶在買紅汽球,一下子又夢見水晶在街上為了一角兩角而討價還價,我驚醒,流了一身汗,這當中十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當中發生了什麼?使水晶變得這麼潦倒?她可以站起來,她太有條件站起來了,她為什麼不站起來?是什麼使她如此郁郁不得志?是什麼使一個三十歲的少婦心如蒿灰?

我弄不明白,我只記得她說過的一句話︰「老大,生命並不如開頭所想的那樣,完全不是。」

但是她與別人不同,她還是可以從頭開始的,她的前途大把,只要她振作一點,過了十年,她還有十年,現在不是別人在折磨她,而是她自己在折辱自己,為了什麼原因,我並不知道。我為她哀傷著。

餅了兩個月,我忽然接了一個電話。

「喂,老大。」那邊神采飛揚的叫我。

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耳朵,「水晶?是你﹖你在哪里?」

「出來喝咖啡,到希爾頓來,明天我就去香港了。」

「我馬上來,你這人,真是叫我擔心了多久!」

跋到希爾頓,四周一看,水晶並沒有到,我在想,恐怕她的情形有好轉了吧?不然不會這麼精神百倍的,懷里的孩子多大了,那個男的是不是對她好一點了呢?

正在這麼想著,水晶進來了,差不多一半在座的男人都向她看過去,我都呆了。她穿一條打補釘的牛仔褲,一件薄薄芝士布的襯衫,沒有,頭發比以前長了,飄飄然,就走到我的桌子前,把椅子一拉,叫聲「老大,你好!」然後就點一個愛爾蘭咖啡。

我驚問︰「孩子呢?水晶?」

她微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那個男生呢?」

她繼續微笑,「自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

「水晶。」我握著她的手。

「咱們每閉門吐血一次,就算是煉丹,我就快煉成千年老狐狸了。」她笑。

她精神真是好,而且相貌上有點改變,「你——」

「改改運氣,我九月份去英國正式結婚,老大,以後又見不到了。」她也握著我的手。

「水晶,你還是水晶。」

她笑笑,「可是我不愛這個人,正是合了一句話︰「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老大,從此別過,互相珍重。」

「我懂得。」我說︰「水晶,你長這麼大了,你還是天真的,以後人家跟你說的話,你可要想一想,才相信呀。」我惋惜的說。

水晶笑著,她始終是我見過最美的美人,她側側頭,「是嗎﹖還有人願意騙我嗎?我都感激他,一個女人要是等到沒人騙的那一天,那才慘呢。」她擠擠眼。

這是水晶,沒有人知道她的真實故事,因為她從來不說,因為她聰明,她知道這世界上的人忙,沒有空來同情他人。

是的在劍橋

我認識他,在劍橋。

是的,就是那個劍橋,劍橋大學,英國的劍橋,徐志摩的劍橋。

事實上他是英國人,在倫敦出世的。

在英國不與英國人說話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過我很少與英國男孩子來往。我不大喜歡外國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說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這樣的,請听︰

劍橋大學很大,分開好幾個學院,當時我從丘吉爾學院走到達爾文學院去,手上捧著一大堆書。我為什麼會在劍橋呢?因為我在劍橋渡假,我同學哥哥是丘吉爾學院的學生,所以我捧著他的書,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邊走著,走著。

因為這條河太出名了,而我是鄉下佬進城,第一次看見這條所謂「康河」,少不免多瞧幾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這個時候,我听見有一個人大叫,「讓開!讓開!」同時是一陣鈴聲,「血淋淋的地獄!讓開!」

但是我回頭,已經太遲了。

一輛腳踏車撞了上來,騎車的人手中也捧著書,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一只手抓著了柳樹枝,整個草地都是書,這個人滾在玫瑰叢里,腳踏車兩輪朝天,還在轉動著。

我把自己的腿從河里撈出來,牛仔褲全髒了濕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葷八素,身上無處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穩,第二件事是撐著腰,第三件事是大聲尖叫︰「你他XX的有種就站出來!沒有死就爬起來!讓我看清楚你那鬼樣蠢相!你會騎腳踏車不會?你這笨佬!」

他爬了出來。

我看到他那樣子,氣就消了一半。

可憐哪。

玫瑰叢。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鉤得都是血,當然不會死人,但是襯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來,坐在草地上,然後問︰「我的眼鏡呢?」

我在書堆里找,眼鏡、眼鏡。找到了,一副金絲邊的眼鏡!玻璃居然還健全完整,我遞給他。

他戴上了,抬起頭來,看著我。不,瞪著我。

我也瞪回他。

中國人在外國要爭氣,不能吃虧。我干嗎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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