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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窺 第7頁

作者︰亦舒

「找不到?」

「開頭有很多,太多了,很是討厭,于是決定一個也不要。現在我已經過了‘客串女朋友’的年齡,要找一個真正耐久的,不那麼簡單,所以先擱一會兒。」

「我也是客串的。」我說。

「不不,你是游客。」他說。

我笑,雨還是沒有停,有點象春雨似的,細如油。

我問︰「你的法文好不好?」

「不好就要死了,我都住了三年了。」他說。

「我不會法文,」我說︰「說來听听,一向認為除了國語,法文是最好听的,你到底是兩樣都說得好。說來听听。」

他用法文問︰「你要我說什麼?」

「隨便什麼。」我說。

他說了一大堆,聲音很低,我听不出來,可是我一邊微笑,一邊听著。

「說了什麼?」

他用英文翻譯︰「在這種天氣里,在一個這樣被公認美麗的城市,遇見一個可愛的同鄉女子,很容易愛上她,然而換一種天氣,換一個地方,又怎麼樣呢,人是很奇怪的一種動物。」

我微笑。

雨停了,我們慢慢走回去。

出來的時候沒有鎖門,我發覺我的襯衫與褲子都放在他的床上,樓上的小姐真是一位可愛的小姐。

但是我身上的袍子又髒了。

他說︰「沒關系,這次我幫你洗好了送上去。」

我模模褲袋,那一百法郎還在。

「你今天快樂嗎?」他問。

我努力的點點頭。

我抬頭看我的紅汽球,氫氣漏了一點,它下降了一點。快樂要適可而止,不要象這汽球,等它的氣全漏光了,才放手,就沒有意思了。

他是一個漂亮的人,但是換一個地方,又怎麼樣呢?大概是不行的,很少有國際性的人,通常一個人,離開了他的地盤,就變得失措無常了。

我借他的洗手間換了衣服,拿起他給我畫的速寫。

我道別。

「夜未深,」他說︰「你知道,巴黎人痛恨睡覺。」

「該走了,」我說︰「我沒有資格做巴黎人。」

「我送你回去。」他說。

「不用,我會叫計程車。」我說︰「而且雨已經停了,明天我要出去買一把傘。」

「我替你叫車子。」他說。

他陪我下樓,叫了計程車。我站在車門口,看了他很久,他的長褲的褲管已經濕了,憑他的習慣,這條褲子又該換了,一個很修邊幅的藝術家。

「謝謝一切。」我說。

「不用客氣。」

「特別是這張畫。」我說。

他微笑。

我上了車,走了。

回到酒店,把那張速寫藏在箱子底下,非常寶貝的樣子,他真的畫並不是這樣的,這不過是為游客而作,六十法郎一張的貨。

我又微笑了。

第二天又是個下雨天,可是我沒有去買傘,我沒有上蒙馬特,我叫了車子到奧利機場,我飛回倫敦了。

我把汽球漏在他家里,但是汽球的生命很短,不打緊,對他來說,不算是一種負累。

我覺得這麼多次數來巴黎,沒有比這一次更開心的了。

說不定有一天我會在香港踫見他,他穿得西裝筆挺,在中環,自他父親的廣告公司出來,我會向他擠擠眼,說︰「喂……」假如我們還記得對方的話。

回到了家,經過暑假,什麼也沒有發生。

我把那張速寫瓖了框子,掛在床頭。

同學們見了,總是很了解的樣子,「噢,蒙馬特的貨色。」

我微笑。

又過了幾個月,由校方轉來了一個極大的包裹,一看就知道是一幅畫,上面貼滿巴黎的郵票。校方責備我說︰「這包裹真是煩死人,又沒有姓名,又不能退回,只是說︰‘中國小姐,法科,倫敦大學,’法科有十多位中國小姐,都說不是她們的,這是不是你的?你可以拆開來看看。」

我知道是我的,臉上泛起一個微笑。

校方說︰「以後叫你朋友寄東西,寫得清楚一點。」

是一幅真的畫。

那是我,一件長袍,站在樹下,頭頂一道虹,背後一個灰色的佔姆士甸,他手中拿著正義女神的天稱,我的左手拿著一只藍汽球,右手做一個OK的姿態,是一幅極好的半超現實畫,寫盡了我的矛盾。

我把那麼大的一張油畫按在胸前,熱淚滾滾的流下來,這真是一個知己。

看看郵戳的日子,這張畫是航空來的,可是因為輾轉的關系,經過兩個月才到我手里。由此可知他是在我走了以後,馬上動手畫的。

畫上沒有簽名。

我馬上把畫掛在那張速寫旁邊。然後寫了一封很長很長的信到蘇邦大學去。我沒有他的姓名,可是我附著我自己的姓名地址。我到底是念法律的,我不是一個藝術家。我沖出去把那封信寄了。

那幅畫得到了同學們的激賞。甚至有美術系的人跑來看。

我的臉被畫得很美。

他們都說︰「這可不是她?一天到晚嚷法律悶,可是年年考了第一,升了級,年年說念不下去了,眼看就會畢業,整天與教授吵架,可是功課準時交,到了圖書館,專門看畫冊,好象很反叛的樣子,其實最妥協,幻想力又特豐富,情緒不穩定,說老實話,這個人是再了解你沒有了,不然怎麼在一幅畫里全表達了出來?」

我不響。

我在等那封信的回音。

可是一直沒有等到,也沒有退回,我在信封上注明了姓名地址,但是一直沒有被退回,他到底有沒有收到信呢?我不知道。

我等了很久,等到我畢業,還是沒有收到他的信,我放棄,對于一個藝術家,要求不能太高。我抱著那張畫回家,掛在房間里。

有朋友來看見,都說好,他們說︰「怎麼沒有署名?」

有一天,他成了名,我會知道他是誰吧?

有一天,我成了名,他也會知道我是誰吧?

以後我畢業竟沒有再去巴黎。巴黎要年紀輕去才好,年紀大了,眼光就不一樣了,沒意思。象那一年,我才廿一歲,法科三年級學生,穿破褲、破衣服、破鞋,一身臭汗,踫見那樣一個人,才有意思。

我也不是國際性的啊,到巴黎,穿破衣服,到香港,穿巴黎時裝,誰知道呢?

後來的朋友只是說是一張漂亮的畫,可是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因為我變了。我想我是變了。

但是我記得巴黎,巴黎對我來說是再熟沒有的一個地方,從蒙馬特走到聖米雪兒,可以走上三個小時,或是四個小時,走累了,可以隨時坐在地下休息。

老實說,換了是今天,我就不玩那種瀟灑了,我就會回去找他,真正跟他做一個朋友。可是如果我那麼做,就不會有張畫了吧?

每每想起這件事,我就微笑。

除了微笑,還能做些什麼事?

我沒有成名,也沒有成為一個大律師,我結婚了。

那張畫始終掛在娘家原來的臥房中。

我的一生很平凡,沒有波浪的,沒有值得回憶的事。只除了這一件。與丈夫去旅行,總是避開了巴黎,反正他也去過,我不想有比較。

我們去瑞士、奧國、美國、巴哈馬,很多地方,但沒有巴黎。

丈夫跟別人說︰「她不喜歡巴黎,我也不喜歡,太繁華了,有種不堪的味道,況且也被去濫了,況且那是個藝術家去的地方,不是嗎?我是醫生,她是律師,我們不去那地方。」他理由充分。

我不響,有很多事他是不知道的。丈夫的事,妻子知道得越少越好,妻子的事,丈夫也知道得越少越好,千萬不要互相了解,了解才糟糕呢。

所以我總是微笑。

沉湎

伍期安這樣對心理醫生說︰「她沉緬寫作,一直同我說,只有在創作過程中,她才得到至大滿足,還有,世事無常殘缺,可是在她的故事里,她永遠得心應手,漸漸,她愛上了她一手創造的世界,根本不願自書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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