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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明與玫瑰 第12頁

作者︰亦舒

你或許會改變主意。」

倫敦是寂寞的。

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時間過得快啊,四小時一下子就完了,我們到了倫敦。

我在勃朗寧街停下來。

太陽出來了,太陽升得早,倫敦是一個別致的城市。

她把頭轉過來,她問我︰「如果我約你出來,你會答應嗎?」

我毫不猶疑地點頭。

她笑了,一個很得意很喜悅的笑。「幾時?」她問。

我說︰「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兩夜的時間,你說幾時呢?」

她呆住了。她沒有想到我會走。而事實上我連箱子都鎖好了。我上曼徹斯特,不過是說聲再見,回來把車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還要留在英國,她另有一套計劃。我們的緣分止于此,止于短短的談話,止于兩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著車門,不知道說什麼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終于她問︰「後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國。」

「那麼你一定很忙,大概沒有空赴我的約。」她說,「謝謝你送我到這里。」

「如果我把地址給你,你會寫信給我嗎?」我問。

她搖頭。

「我今夜可能見你?明天?」

她動了動嘴角,那顆痣在雪白的臉上太明顯了,好像隨時會掉下來似的,是一顆眼淚。她眼楮里的郁結與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圍巾解下來,還給我。

清晨的風拂著她的長發,她縴瘦、怯弱,我看著她,一直看牢她。

然後她說︰「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見了。大家都很忙。謝謝你。祝你……順風。」

我怔怔的看著她,她走了,帶著她的行李袋,她沒有回頭。

餅了兩天我照原定計劃上了飛機,平安的到達家里。我以後再也沒有見這個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現在住什麼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們只相處了四小時,在一部汽車里,從曼徹斯特到倫敦,四小時旅程。因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順風車。她是一個臉上有淚痣的女孩子,憂傷而美麗。我不會忘記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認出來,只是我再也沒有見到她。

再也

沒有

見到她。

家明與玫瑰

黎氏夫婦介紹我搬到那層空房子去。

他們說︰"遠是遠一點,不過你有車子,不要緊."

老實說我想賣了車子,汽油漲到這種地步,一加侖幾乎要一鎊,實在吃不消,然而沒有車子等于沒有兩腿,阿拉伯人之可惡,也就在這里。除了實用,還有虛榮,如果沒有一部車子,叫女朋友們擠巴士?我周末還用出去?

至于房子,也是難找,好的不是沒有,實在貴,一個人住那麼貴的房子,犯不著。于是我到處找既平又靚的房子。宿舍舒是舒服,無奈像坐牢,這個不準那個又不準,晚上沖杯咖啡都得受嚕嗦。

黎太太笑︰"家明準是想勾搭鬼妹,所以不耐煩住宿舍。"

才怪,鬼妹是臭的。我如果那麼愛聞騷味,買塊羊肉對著聞去,何必勞民傷財,結交鬼妹。

現在他們讓我住到那層空房子去,算為我做一件善事。屋子是人家買的,幾個孩子都去度假了,回來也不高興住在一起互相監視,我去住,一半是替他們看屋子,他們也樂得有個人照顧一下,英國的毛賊之多,並不下于香港,丟空著屋子,不到一個月,家私都搬空了。

我只要付電費煤氣費。

這是典型的英國新式房子,上面三個小房間,下面是廚房客廳飯廳,前後都是花園。

我也要溫習,只是搬進新地方,不得不收拾一下。

只知道屋主是黎家的遠房親戚,幾個堂兄妹,都二十歲以下,把這層屋子住得飛砂走石,好好的地毯弄得又髒又膩,木家具上燙著一個個香煙痕,窗門一輩子沒擦過,不用說了。

我叫了清潔公司的人來收拾,雖花了一點錢,但是成績斐然,屋子煥然一新。

樓上因為還放著私人東西,由我親自打理。

我睡在一間向公園的房間里,以前住的大概是女孩子,倒也干淨。

住了幾天,我打電話去問黎太太,她也不清楚。

她說︰"你收拾好了,他們剩下來的東西都不要了,早吩咐我去整理的,只是我也沒空,這次難為了你,你只管扔好了。"

"得令。"

"如果他們不回來住,你肯不肯交差餉?"

"肯,當然肯。"我說。

"好,屋子是你的了。"黎太太掛斷了電話。

有這麼便宜的事,這班孩子花老子的錢,不曉得世界艱難,倒叫我撿了好處。

黎太太下令說收拾,我不妨開始做,我先把其他兩間房間打掃了,扔掉幾打舊網球,足球襪、筆記、垃圾、內衣,什麼都有。

整整花了我一天。

把窗門打開,空氣流通之後,房間似模似樣,到底是新屋子,容易收拾。

然後就論到我這一間了。

牆上是黑色和銀色的牆紙,一看就知道是倫敦的比巴的貨色,大概比粘英鎊還貴,地毯灰色,床白色,幾盞銀色的小燈,一面鏡子上有銀色的花,照不清楚人,但卻是好裝飾。最花妙的是一張茶幾,茶幾面是一小塊一小塊碎玻璃與碎玻璃拼的,我踫也不敢踫,怕割手,又怕耀眼。窗簾是深灰的,下擺也有銀花。這麼樣的一間房間。睡在里面好象睡裝修店,不太舒服。

誰的主意?

而且他也舍得,花了這麼多的心思,就仍下不顧走了。

我把窗簾拉開,開始收拾。

地毯很干淨,吸一吸塵就可以了。

床下有一雙皮鞋,我猜得不錯,住這里原是一個女孩子,皮鞋是比埃卡丹的晚裝鞋,黑色緞子,綴著水鑽,五號半B,穿的有點舊,故此就很浪漫。緞子上沾著灰塵,必然因為踢在床底,所以他臨走失時沒發覺。我把鞋子放在一角。

拉開抽屜,有一只打火機的空盒子,打火機上面寫︰卡蒂埃。這女孩子什麼都用最好的,名牌主義者。一本汽車雜志,一雙手套,跑車手套。一張紙,紙上寫者︰"我永遠不會再會來了。"

永遠不會再會來了?

為什麼?女孩子的筆跡,字很大很圓,寫的很有決心的樣子。永遠不再回來。

我都整了出來,放進一只大紙袋里。

我把自己的東西放進抽屜里。

壁櫥里也有很多東西,意想不到的東西。

一大疊黃色的《花花女郎》雜志,這本書十分低級,只有無知少女才有興趣看男人,似乎她不應該看。

但是也有好幾本狄倫湯默斯,威廉沙洛揚,甚至是《紅樓夢》。書重,一向是難帶的東西,她漏了下來,我不怪她。我將雜志都扔掉,書撿出來,卻看到了兩本論文。

論文?一本是倫敦大學皇家書院物理科的碩士論文,扉頁上寫著︰給玫瑰。作者是一個姓張的學生,中國人。

我驚訝,再打開第二本。

這一本是英國文學組,牛津大學的,還是博士論文,題目︰"詞人魯柏勃樂真對十九世紀英國人的影響。"作者是英國人,一開頭也寫著︰給玫瑰。

我想這叫玫瑰的女孩子也就很狠了,竟如此浪漫。

如果這兩個大學生知道她並不稀罕論文,也許就氣得吐血了,她並沒有把這兩本東西帶走。

我猶疑了,終于把它們收了起來。

我躺在床上抽煙。

玫瑰,她長得如何?

我應該努力的翻壁櫥,也許可以找到她的照片。

我跳起來,繼續翻出了一大堆錄音帶,不過是世面上的流行歌曲,有空時我也可以听听。

我撥了電話給黎。我問︰"你知道一個叫玫瑰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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