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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 第3頁

作者︰亦舒

其實當時許多親友都一樣不看好他倆,可是那不同,王思琴很樂意原諒他們,現在照樣與他們有說有笑,但不是母親。

她永遠不會原諒母親。

照片

林友嘉不置信地問︰「他說她可以什麼?」

同事許能斌答︰」他是一個攝影師,能夠循顧客要求,把他們親友亡魂拍入照片之內,與事主合照。」

「我不相信!」

「是呀!」許能斌說︰「看似全無可能。」

「我想深入調查,這一定是個騙局,利用迷信,並且人在至親友好辭世之際最為軟弱旁徨淒涼,故此意志力也最低,容易墜入谷中。」

「這名攝影師叫張綺文,這是她的地址電話。」

林友嘉又一次訝異,「是位女性?」

許能斌笑笑︰「江湖郎中,不少都是美貌女子,叫人防不勝防嘛。」

林與許都是一間著名雜志社的記者,年輕、聰明、工作能力高超,並且,天生有新聞觸覺與好奇心。

征得上司同意,兩人開始調查此事。

雜志與報章新聞有不同之處,報紙多數反映新聞︰有什麼大事發生了,記者忠實流利地加以報導,責任已畢。

但雜志多數發掘新聞,而世上一切新聞,其實都是社會現象,用特寫形式娓娓道出,非常受讀者歡迎。

餅一日,許能斌興奮地對林友嘉說︰「請來看,這便是鬼魂照片。」

林友嘉連忙趨近,小許鄭重地自一只信封中取出一張小小寶麗萊照片。

「慢著!」明知照片是假,也不急著看,林友嘉質問︰「照片從何而來?」

「當然是付出代價換回來。」

林友嘉扮一個鬼臉,「不是說不準花錢買新聞嗎?」

許能斌答︰「這還不是新聞,這是證據。」

只見照片內里的人是一對中年夫婦,他們身後,站著一個穿白袍的少女,焦點較為模糊,可是仍然看得出相貌清秀。

小林笑︰「亡魂好像都愛穿白袍子。」

小許說︰「照片是在黑房里做的手腳,技巧不過不失。」

「依你猜測,怎麼樣進行騙局?」

「先問事主要親人生前的照片,然後復制一張疊印,敝雜志社亦可做到,如有特技電腦,更加便利,用電筆描兩描即可瞞天過海,毫無破綻。」

小林不語。

其實並不是壞事,像照片里的中年夫婦,形容憔悴傷感,分明思念女兒過度,能夠給他們一點安慰,簡直堪稱一宗善事。

「收費多少?」

小許拍一下桌子,「奇就是奇在這里,這張綺文並不斂財,收費與一般攝影師無異。」

呵,這又不同,金錢萬惡,倘收費廉宜,整件事便不算騙局,整件事不過是游戲。

「我們還在等什麼?還不快趕去現場,莫叫他人搶去頭條。」

小許躊躇,「喂,你可是完全不信這鬼神之說?」

「我只是不信該姓張名綺文的攝影師會有這項特異功能。」

「你可听說過林肯總統在被刺身亡後他的寡婦也曾去求某異能攝影師與亡魂一起拍照?」

「效果一定很差,林肯從來不是一個英俊的人。」

那間小小照相館叫海角,在鬧市一幢商業樓宇的十三樓。

生意不算好,但是地方整潔,接待員是一直發秀麗穿白襯衫藍布褲的年輕女子。

當二人說要找張綺文的時候,接待員說︰「我便是張綺文。」

林友嘉與許能斌交渙一個眼色。

這女子一點也不像騙徒呀,不過,越不像,越是厲害,那是一定的。

許能斌搶著說︰「我們想拍一輯結婚照片。」

攝影師露出訝異的樣子來。

林友嘉沒好氣︰「不不不,不是我同他,是他同未婚妻。」

那張綺文微微笑,「請過來看價目表。」

兩人翻閱價目,又看過樣板,覺得一切十分平常,並無異樣。

照片比別人拍得好,花過、心思,光與影都十分考究,許、林是行家,自然分辨得出。

林友嘉咳嗽一聲,如有特別要求,現在是提出來的時候了。

許能斌于是說︰「我有個特別要求。」

張綺文說︰「請講。」

「家母生前一直盼望我成家.」

罷在此際,有一位中年男子推門進來。

張綺文一見,馬上站起來,一邊對小林及小許致歉︰「對不起,我有客人,兩位請隨便參觀,我助手稍後即返,你有什麼要求可與她說清楚。」

小許連忙問︰「我們可以參觀拍攝過程嗎?」

「此刻只要不騷擾我人客情緒便可,正式拍攝時自然要請你們暫時回避。」

小林連忙問那中年男子︰「請問你是獨照還是合照?」

中年男子回答︰「我與我妻合照。」

林友嘉渾身寒毛一豎,聚精會神,金楮火眼那樣看著張綺文準備燈光布景。

她請中年男子坐在椅子上,驗過光圈,加層紗,忽然揚聲道︰「彭太太,你妥當沒有?可以出來了。」

小林與小許瞪大雙眼,就在此際,攝影室一邊更衣室門打開,一個穿白袍的太太施施然走出來。

平時能文能武的許能斌及機靈聰明的林友嘉突然覺得血不上頭,雙眼反白,一前一後咚咚兩聲,暈倒在地。

那彭太太猶自問︰「這是怎麼一回事,這兩人是誰?見我像見了鬼似。」

張綺文卻說︰「如果想見鬼,該到十六樓,那里有個攝影師叫章藝門,花十萬元,據說可以叫鬼合照。」

良知

李世超被逮捕時一言不發,在警局的口供否認謀殺男子陳志學,他說案發時他獨自在龍城戲院看九點半那場電影,但無人證。

可是在命案前一天,有人目睹李世超找到陳志學的辦公室去找他談判,隨後咬牙切齒地出言恫嚇︰「你若不即時離開丘秀峰,我會砍殺你!」

殺人凶器的確是一把利斧,售貨員記得,由李世超當日下午購得。

雖無現場目擊證人,檢察官仍然決定起訴李世超謀殺罪名。

這不過是大都會中芸芸罪案之一,毫無出奇之處。

李世超本人異常鎮定,或者說神態麻木。

他父母已不到在,唯一的親人是姊姊李世芬。

世芬握著弟弟的手。「你放心,我會救你出去。」

世超本無言,聞言牽動嘴角。「不用了,姊,失去秀峰,我覺得生活已無意義。」

世超喃喃自語︰「我一生是失敗者,一事無成,功課平平,工作上毫無進展,可是認識秀峰之後,枯燥的生活大大改變,可惜好景不常,陳志學竟奪去了她!」

世芬說︰「你知道你留不住秀峰這樣的人,她遲早會離你而去。」

「陳志學是罪魁禍首!」

李世超額上青筋綻現,握緊拳頭。

他姊姊站起來。「事不宜遲,我立刻去找謝駿驊大律師。」

李世芬坐在律師樓的會客室靜靜等候。

有兩個中年男子走出來,低聲交談。

世芬耳尖,听到他倆對話。

「費用如何?」

「八十萬一堂,約打四堂官司可結束案件。」

「有無把握?」

「必勝。」

兩人隨即匆匆離去。

秘書趨近。「李小姐,請跟我來。」

律師樓空氣調節稍帶寒意,秘書發覺這位衣著樸素的年輕女子有點瑟縮,奇怪,她是什麼人?通常找謝律師的人都不是這個模式。

可是謝律師本人一早已經打開私人辦公室門親自恭候。

「李小姐,請進來。」

他輕輕關上門。

「妳終于來了。」

李世芬勇敢地抬起頭。「是,你會遵守承諾嗎?」

謝駿驊神情慎重。「妳想我為李世超辯護?」

李世芬清晰地回答︰「正是。」

「我答允妳。」

世芬松一口氣。

謝律師忽然問︰「據妳所知,他是否殺人凶手?」

世芬一听,十分無禮地嗤一聲笑出來,隨即回答︰「不,他甚至沒有膽量拍殺一只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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