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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第12頁

作者︰亦舒

我認為愛倩止于此,愛情講究的不是熱度,而是耐久。這一點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從一而終,負責任的人。一輩子只念過三間學校──小學一間、中學一間、大學一間。從一而終。

可是那個夏日,我看見了她。

不,不是我看見她的,我都弄胡涂了,是小意先看見她的。小意寄了包里;要去海運大廈逛衣服鋪子。

我記得我想回家睡午覺看武俠小說。

小意還很生氣,她說還沒結婚就一副老頭子樣兒,從來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電影,還專門挑莫名其妙的來看。連逛時裝也不肯。

我沒說出來。其實那種時裝我們又買不起,一件襯衫都好幾百,我家一沒做戲的女兒,二沒有搶銀行的兒子,這種店怎麼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紅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沒法子。

才走出郵政局,迎面來了一個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聲!「老四!」她說︰「真是她,喂!」她叫起來,「老四!老四!不認得我了?你是幾時回來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連忙白小意一眼,她沒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腳,听她要說些什麼。我只好走過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里來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轉背她就逐個批評,我也覺得她沒做人妻子就擺個太太樣子。

一個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兒有這種名字的?這跟長三堂子里的人名倒有點像。

我看過去,當時小意穿看牛仔褲,一件很好的襯衫,袖子卷著,頭發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滿意,這樣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個毛病,喜歡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褲管下,不過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當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瞼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個很高的女孩子,極高的。穿一條薄薄的麻布褲,一件薄薄的麻布寬襯衫,長袖子,襯衫上面繡滿了花,都是淺藍深藍的花。長頭發束在頂上,梳成一條粗辮子,辮子又盤成一個圓髻,上面打橫插著一枝晶瑩的玉簪,雖然不很綠,可是也屬好玉。戴玉鐲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卻少有。這時候天真熱,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貼在身上。身段的縴細、苗條與柔軟是少有的,她的腳上是一雙薄底涼鞋,淺藍色的。我最最喜歡這一種鞋子。我簡直不敢抬頭看她的臉,怕她長得太美了。

我終于看了,她的確是與眾不同的,她沒有那種美艷,只是淺棕色的皮膚,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氣逼人而來,但不知為什麼,她臉上有一種倦態,形容不出的倦態,不是睡眠可以解決的,她眼底下有一層黑圈。她一邊微笑,听看小意嚕嗦,一邊出著汗,用手抹著額角,她身邊地下放看一包包的東西,顯然也是買了東西。

她其力的確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來,小意說的話她一句也沒听進去,可是她很禮貌,太禮貌了。她點看頭,應著,可是沒有參加說話。

忽然之間小意把我拉了出來,「家明,過來,過來見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簡單,人家可沒把她當老友。

我只好前去點點頭。

那女子正面對看我,我看到她臉的正面,她在右頓臉上有一顆痣,眼楮抬起來,雖然沒有太多的神采,但確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來不及的說︰「老四是我的朋友,我們在中學同學過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軟弱的點點頭。

「老四,我們去喝茶,你現在開車沒有?」小意問。

「我現在走路。」她答。

「車子呢?」

「賣了。」

「又買新車?你買什麼?這次買要買馬薩拉蒂了!」小意羨慕的說。

小意就是這一點不好,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老是羨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對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們倆正好是一對。

可是這個女孩子!我沒有見過一個這樣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種出世的味道,彷佛在這世界上,只是暫時停一停,她在別的地方有更好的環境,有更好的事要做。這種感覺是很難形容的,可是我覺察到了。

我看著她與小意說話。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來,她喝檸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麼。

她想了很久,說︰「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隨隨便便的坐下來,汗凝在她額角頭上,飲料來了,她默默地喝著。

小意一直說︰「老四……你看你,穿成這樣子,那衣服薄得我幾乎看到你內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頭發又亂,人還是懶洋洋,算什麼?噯,巴黎怎麼樣?」

老四笑笑,「到處一樣。」

「我與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說。

我從來沒提過我們會去巴黎,不曉得她是怎度想出來的。她問老四︰「巴黎可愛吧?你耽了四年,總有留下來的道理,有沒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著老四的反應。

小意又說︰「你買了什麼東西?」

「五雙皮鞋。」她說︰「我沒有皮鞋了。」」我的天!你還是穿平底鞋。不過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貴。老四,咱們這些老同學中,最能干是你了。「

我微笑,背後小意又不曉得要說這個老四什麼壞話了,也不是壞話,只是她愛說長道短的,不過表面上她這麼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沒有說什麼話。

我也不敢說話,這種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輕易可以得罪的,說錯了話,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販,老四淡然的說聲「謝謝」,便飄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說︰「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點,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之一名,她這樣,才難得呢,哪里有這麼容易的事?不可能個個女孩子都像她,你少開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蠻好的。」小春說︰「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語。

小春說︰「奇哉怪也,每個人都不喜歡老四,說她愛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幫她說了一大堆好話。」

「那些人,沒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興了,她問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沒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們年底,仍然結婚嗎?仍然結婚吧。

我想是的,沒有疑問。

然後我又見到了她。那個老四。

她還是在那個地區買東西,不過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來跟她打招呼,她沒見到我,一頭撞上來,我連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記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連忙自我介紹一番。

她微笑,點頭,「小意好吧?」

「不錯。」我也微笑。「你天天出來買東西?」

「我要回台北,帶點東西。我有個壞習慣,穿什麼用什麼,慣了之後,改不過來,所以那里買不到的東西,在這里都要買,有時候去英國,帶美國肥皂,怕買下到。到香港,又把台灣牛肉干帶回來,整日無事忙,可笑死了。」她邊說邊笑。

把我當作老朋友一樣,由此可知她對每個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氣。

這是好習慣吧。今天她換了一件貝殼紅的T恤,非常的明媚,與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對比,長發依舊,鞋子是小小的縛帶鞋,無瑕可擊的打扮,這才是最最新的裝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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