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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兒寫照 第1頁

作者︰亦舒

從此以後

世界上原有許多可怕的事﹐像疾病。戰爭。饑荒﹐但對我這個小女人來說﹐最殘酷的事﹐莫如恐懼志強有一日會離開我。

我是個感情非常沖動的人。愛說話﹐愛笑﹐愛哭﹐自知這些都足缺點﹐已經盡量控制﹐但是性格使然﹐很難做得冰涼瀟灑。

有一些女朋友﹐無論處理什麼﹐都有型有格。

海湄是個例子﹐什麼都難不倒她。

換男友換得無聲無嗅無色﹐從沒見過她激動﹐訴苦﹐流淚。唯一看得出的是﹐她身邊換了人。

應付事業﹐也同一個模式﹐工作忙﹐在寫字樓留到七八點﹐頻頻吸煙及喝可樂(這是她的提神秘方)﹐一點緊張的神色也沒有﹐閑閑的﹐略為憔悴地﹐辦妥一切﹐從不夸耀。

悶了﹐提箱去旅行﹐散完心﹐靜悄悄回來。

她不愛說話﹐大學時與她同宿舍﹐有她這個人﹐同沒她這個人都差不多﹐她是最靜的。

半夜看她獨自燃起一支煙﹐一粒暗紅的火星在黑暗中特別觸目﹐便知道她心中有事。

她永不傾訴。

我們說過﹐海湄是那種會的自己接生的女子。

她不予置評。嫌我們幼稚。

比起她﹐我好比一株藤﹐軟綿綿﹐靠志強身上。

無論做什麼﹐都先一疊聲的"志強志強志強"。

看哪一部電影﹐要找志強。

穿哪一件衣服﹐要問志強。

旅行﹐志強陪﹐上街﹐志強送﹐看醫生﹐志強負全責。下雨﹐志強打傘。親友生日﹐志強安排節目。在家坐﹐志強說笑話﹐什麼都是志強。大一點的計劃﹐像投資﹐就更少不了志強。

我一直認為志強樂意做我的明燈﹐直至有一日﹐母親說﹕"你也不小了﹐也該用用腦子別事事叫志強。"

到這個時候。我才留起神來。

我或許沖動﹐但並不笨。

丙然﹐我發覺志強臉上已有不耐煩的神色。

那一天見姐姐生日﹐在家請吃便飯﹐志強開車與我去。

姐姐住得遠﹐離市區要開三十分鐘車子﹐到了那里﹐才發覺忘了買冰淇淋﹐而孩子們都等著要吃冰淇淋。我想都沒想﹐"志強﹐志強﹐你去買兩公升冰淇淋上來。"

姐姐連忙說﹕"不用不用﹐有蛋糕也一樣。"

我一疊聲﹐"志強﹐听見沒有﹖……"

一抬起頭﹐看到志強面孔上有種神色﹐是我從來沒見過的﹐像是疲倦﹐又像是怨懟。

姐姐同我說﹕"他剛到﹐你也讓他休息一下﹐何苦逼他。"

我強笑﹐"他不是去了嗎。"

"你也太愛差遣他了。"

女人都希望有個听話的男友。

一小時後他才回來﹐很沉默。

我沒跟他說話。

一點點小事﹐就拿面色出來﹐叫我家人看在眼內﹐仿佛我怎麼虐待他似的。沒結婚就這樣子﹐婚後更加不得了。

回家途中﹐我忍不住同他開仗﹐"是不是不高興﹖有什麼話說出來﹐不必悶在心中。"

他仍不出聲。

"不喜歡照顧人﹖要人來照顧你﹖那我就不是你的理想對象了。"

他還是不出聲。我盡量忍耐﹐不想把事情攪大﹐車一到家﹐就跳下來﹐也不說再見﹐就上樓。

以往他稍後便會打電話上來﹐問一聲"還生氣嗎"﹐就言歸于好﹐但是這次他沒有。

三天沒有消息﹐我起了疑心。

出去打听一下﹐才知道他已在約會另一位小姐。

晴天霹靂﹐震驚得說不出話來﹐幾天內瘦了一個圈﹐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嚇得連眼淚都不會流﹐怔怔地﹐手足冰涼。

心中只有一個問題﹕如果志強離開我﹐我怎麼辦。不敢想下去。

這個時候﹐才發覺白己有多麼愚昧。驕縱。任性及過度自信。什麼事都會發生﹐他有選擇的自由﹐假如他認為別的女孩比我可愛﹐他有權掉頭而去。

我忽然被震醒。

與他走了五年﹐那時小﹐指使他﹐發脾氣﹐鬧別扭﹐都還有一股嬌憨﹐五年過去﹐再使同樣招數﹐大概是過時了──是為了這個﹐他約會別人﹖

慘事真正發生﹐反而不再訴苦﹐我連夜檢討自己。

亡羊補牢﹐不知晚還是不晚。又不能找人商量﹐苦得雙眼布滿紅筋。

第五天﹐志強終于來了電話﹐我听到他的聲音﹐鼻子一酸﹐淚水淌下。

他始終不是薄清寡義的人﹐他還記得我與他相處過五年﹐而五年不是一段短日子。

他叫我出去吃飯。

在過去五年中﹐我們從未曾試過一連五天不通消息﹐他應猜到﹐我在這一頭並不胡涂﹐多多少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他不是約我出來同我攤牌吧。

我像是面對死亡般害怕﹐硬著頭皮﹐出去見他。

他神色如常﹐本來不愛說話﹐也不見得比往日沉默。

在高興的時候﹐他愛扯扯我頭發﹐當我是小孩子﹐也沒忘了做。

他解釋﹐"這幾天比較忙﹐抽不出空﹐做得頭昏﹐上司仍呼呼喝喝﹐使人氣餒。"

我忽然說了非常成熟的話﹕"你又不是為他做﹐我們不過是忠于自己﹐管他臉色是黑是白﹐那是他沒涵養風度。"

他一怔﹐有點感動﹐看著我。

我自己也嚇一跳﹐怎麼壓力一來﹐就忽然成長呢﹐唉﹐可憐我要失去志強了。

"這幾天你做什麼﹖"他問。

我據實答﹕"我以為你還在為冰淇淋生氣﹐所以自己找娛樂。"輕輕帶過﹐假裝啥子也不曉得。

他放下心。

鑒貌辨色﹐我知道他仍在甲女與乙女之間矛盾傍徨﹐尚未作出抉擇。

我還來得及﹐還有機會﹐只要處理得好﹐或許還有可能渡過這個難關。

這不是爭意氣的時候﹐我在桌子下握緊拳頭﹐用力過度﹐手指關節都發白。

他沒有攤牌。發表宣言﹐只靜靜送我回家。

在門口﹐他又拉拉我的頭發。

我微笑﹐眼淚全往肚子流。

是夜我學著好友海湄的樣子﹐點起一枝香煙﹐邊吸邊思考。

如果他決定走﹐我也不能撕破臉大哭大叫。當然更不能抱住他大腿求他不要走﹐更不必應允他我會改過自新。因為這一切都不能挽回什麼。

我唯一一可做的﹐是面對現實.天呀﹐我失敗的想﹐志強競在約會別的女子﹐他發覺我的不足﹐要離我而去了。

我又失眠﹐他並沒有發覺我瘦了﹐抑或在極端矛盾的情緒下﹐他已無暇注意這些細節。

吸了一整包香煙﹐第二天早上﹐用李斯德林嗽口。也不覺得疲倦﹐僵尸般上班去﹐

也不再等志強開車來接﹐前後判若兩人﹐一切壞習慣忽然都成功地戒掉。

志強打電話來﹐問要不要接下班﹐我實在不想對著他強顏歡笑﹐推說要加班﹐其實約海湄去喝酒。

往日見海湄﹐芝麻綠豆都抱怨一番﹐夸張得要命﹐今日一杯杯威士忌灌﹐一個字也不說……

海湄這人﹐泰山崩于前而不動于色﹐當然不來追究我的異相……

兩個妙齡女子﹐就這樣喝了一個晚上。

酒入愁腸愁更愁。

真是悲哀﹐擺在那里任人挑。

買主青眼落在找身上﹐便忙不迭的迎上去﹐樂開了花.志強縱有千百個優點﹐我即使再有悔意﹐這整件事也太窩囊。

我實在很愛他﹐不然也不會倚賴他﹐可是你看今天。也許不該怪罪自己﹐他厭了就是厭了﹐即使我似海湄這樣現代﹐他也會制定另一套標準來審判我。

捧著酒杯﹐我微笑起來。

誰知道﹐也許海湄也吃過苦﹐也許她在傷透心之前﹐也是頭嘰嘰喳喳的小鳥。

到家﹐我咚一聲倒床上﹐不省人事。

第二天清早﹐被門鈴叫醒﹐頭痛得會跳動﹐腦子似裂額欲出﹐我只得伸出一雙手按住﹐趕去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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