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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兒眼 第17頁

作者︰亦舒

丈夫笑。

是的,我們來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傾訴,求她解決,卻從不問及他的需要。外國人嘛,同我們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這個綽號不是白白得來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讓她享受。

我遺在編織件兔毛毛衣,準備在稍後送給她。

我還能做什麼呢?我是個沒有身分的女人,一個平凡的小家庭主婦。

我是中國人。

她是外國人。

分別就在這兒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國人與我,是永遠的好朋友。

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寫作的時候,用一個很漂亮的筆名,大成不過是他在家喚的小名。

我自小認識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寫作人所用的藝名。

大成有一年沒有新作面世了,說來話長,都是因為被書評家害慘了的緣故。

他們稱贊地,捧他,但往往在評論後加一句︰「峻峰原來可以成為嚴肅作家……他可以變得更好,他應該選擇比較嚴肅的題材。」

峻峰說,作者都希望變得更好,所以當他賺了一點錢,為求進步,便把工作停下來,思考嚴肅的題材,冥想,旅行,以求進步。

評論家把他的行蹤報導出來,猛贊他清高飄逸,是文壇將來未可限量的棟梁。

真坑了他。

大成是個天真熱誠的人,人家批評他,他全相信,人家稱贊他,他也全接受,情緒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個頑強的人,人家說什麼,我就算在乎也斷然不會給人知道我在乎,何況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與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電腦,他干藝術,但我們是好朋友。我們的感情,好比兄妹。

這一年來,他不住的流浪,找尋獨步單方,參加很多活動,但是沒有寫作。

他也與我談過很多次,有關他寫作的前途。

我覺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實在是值得驕傲的事,他應當寫下去。

寫作人最要緊的事,便是坐下來寫。

他會說這是外行人所說的話。

我與他爭論過多次,但我無法說服他。

我說︰「你有你的讀者,我見你在路上都有讀者抓住你要你簽名。他們喜歡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變方針?」

他說︰「求進步。」

「寫窮人的生活便是進步?真荒謬。社會一般人都安居樂業,為什麼不能寫小資產階級?」

「我沒有說要寫窮人,何況貧苦的階層也有資格入小說。」

「然,很多社會小說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歡你的作品,反正愛窮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愛繁華的人可以照舊。但,請記住,這不過是生活方式,窮與氣節高尚並無直接關系,手邊有節儲也與虛榮無關。」

「對于科學家來說,當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學作風不是這樣的。」

「一定要窮是不是?住到山邊墾荒去才有誠意。」我笑。

大成一輩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這個兒子,念中學時就愛寫作投稿,進大學已經出書成名,他始終有種不滿足,十甘心做一個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無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這類作家在寫作時並沒有抱住要揚名後世的意念,相信楊振寧在做研究時也沒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卻是無意中得來,似大成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會成功。

這些論點我也同他說過了。這也許是我們兩個人討論過的唯一嚴肅的題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討厭嚴肅,不是說平日做事吊兒郎當,但下了班誰不要輕松一下,還牽涉到社會大問題干什麼,沒的頭痛。

好幾次都是我自己舉起雙手投降,「不說了不說了。」

但是他不肯再與我出去吃飯跳舞,他努力鑽研學問,買了一大堆硬皮英文書來細讀。

我又弄不明白了,讀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對他的事業有什麼幫助?我們住在亞洲,黃皮膚黑眼楮,天南地北,去讀那種枯燥的作品干什麼?

「你懂什麼?」他擺擺手生氣「對你來說,閱讀不過是消閑。」

「嘿!」我冷笑,「閱讀還能幫我什麼?你能從詩集里找到什麼?不過有些人搓麻將,有些人閱讀而己,對社會有什麼貢獻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學家,科學家奠定社會文明,藝術家才得有機會做些錦上添花的瑣事。」

「你與你電腦去跳樓吧。」

「沒有電腦,你在銀行排隊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歡你了。」

我與他作一個鬼臉。

後來他出發去旅行,選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見,「巴黎是文明社會,有自來水供應,不夠嚴肅,不作數,人家照樣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個流行小說作家,你得選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連廁所都沒有的地方最妥當。」

大成追著我來打。

其實我說的都是實話,誰讓他要走一條嚴肅的路呢?干革命的人哪有資格享福。

大成在巴黎住了兩個月,遠遠近近地方都去遍了,很寂寞,亦找不到什麼新的題材,與我通了許多長信,也說過上萬元的長途電話,最後覺得悶,決定回來。

我去機場接他。

他瘦了很多,清秀的面孔有一層風霜。看得出心理負擔很大。

你看你看,藝術家也不好做。

他皺起眉頭,「真傖俗,開口都是錢。」

我一點都不生氣,滑稽的朝他杯杯眼。

「我想寫一個移民的故事。」

「何勞你寫!!!本市每個家庭都有親友在做移民或想做移民,多悶。」

「我寫的是一百年前的故事。」

「當然是含辛茹苦了,苦苦苦,苦過黃連。」我揮舞雙手。

「你再這樣咱們就不用說下去。」

這種題材也不新鮮︰辮子、小腳,鋪鐵路,開洗衣店,受歧視,遭侮辱……

他雙手捧住頭丫,「那寫什麼呢?」

「回家再說吧。」

在車上我要求他寫一個女強人甘心跟一個小男人作妾的故事︰她幫他賺錢,他卻把錢取回去喂原配與孩子,充滿矛盾沖突……

「天方夜譚。」大成說。

「哎唷,可是能夠滿足一些男人呀,令他們覺得紅顏知己仍然存在,尚未滅絕,多好。」

「沒有人會看這種令人生氣的小說。」

「不一定,我個人最恨「掀開社會陰暗面」的小說,越黑越有深度,父親嗜賭,母親生肺病,兒子帶毒,女兒是妓女.,在一個雷雨之夜,齊齊服毒自殺──是誰的錯?社會的錯!金錢是萬惡的.溫情是永恆的。」

「你沒有同情心。」

「你會寫得很好!大成,以你的筆法,你會做得成功。」我說︰「還有,對了,美姿畫報找你寫小說。」

「你怎麼知道?」他有點興奮。

「我听的電話,每千字四位數字,請你立刻同他們聯絡。」

他很高興,「美姿的要求一向嚴格。」

我看他一眼,「不過假使我是你,我就不寫美姿。」

「為什麼?」他愕然。

「人家每個月出兩期,期期銷十多廿萬冊,太流行了,這麼流行,怎麼可以?人人都看的刊物,怎麼嚴肅得起來?」我強忍著笑。

他怔住,認真的思索起來。

他這個人最近有點走火入魔。

評論家把所有的文章分為明類︰流行作品絕非文藝,凡是文藝必須曲高和寡,然後又慨嘆文藝刊物都關門,沒有讀者,一有人看,又立刻把該等作品打入流行類,這不是開玩笑是什麼。

我說下去,你要寫文藝作品,就必須放棄廣大的群眾作讀者,只被少數的評論家品賞,評論家本身有沒有作品不打緊,他不會寫,他會批評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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