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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樹上的女人 第8頁

作者︰張小嫻

我漸漸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樣一個人,他長久以來戴著帽子,沒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沒有原因。他愛上一個人,說不出原因。不愛一個人,也不會說原因。他原來是一個不值得依賴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說。

他回頭,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戀情,對方是唱片公司錄音室的技師,迪之把他們兩人用保麗萊拍下的照片給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選擇,不夠英俊。」我說。

「我現在是返璞歸真。」她認真地說,「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學攀山。」

「攀山很危險。」我說。

「你說攀山危險,還是戀愛危險?」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戀情,他是牙醫,替一位私人執業的牙醫工作。

「你們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沒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審問我和光蕙。

「你老是關心這個問題。」我罵迪之。

「就是嘛!你不臉紅的嗎?」光蕙也罵她。

「你們不要這麼純情好不好?早晚你們會跟一個男人干這種事。」迪之懶洋洋地說,「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來!我為你們兩位處女干杯!」迪之舉杯。

她對性的渴望和開放,也許是與生俱來的。

「你有興趣做兼職嗎?」迪之問我。

「是什麼兼職?」

「在一間雜志社做校對,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討厭補習。」

那家雜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對只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楮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麼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只吃一個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麼昂貴的禮物給別人。我在琴行里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紙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里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面。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沖沖問我。

「什麼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

「我的樂風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開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淚都涌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麼秘密比愛情重要?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象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

我在家里呆了兩天,什麼都提不起勁。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麼?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盡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在電影或小說里看到這種場面,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麼?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回,象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曲終,我再听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蹤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面。

「你為什麼不走?」我冷著臉說。

「你的台燈還沒有關掉。」他說。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

我努力地點頭。

「真有這麼惱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象個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沉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警察在船艙里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他們把口琴送回來。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沉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

「你媽媽呢?」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

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還惱我嗎?」他問我。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踫到他,他牽著月復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

「那個錄音室技師?」

「男人都是這樣,象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煙,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

「什麼時候學會抽煙的?」我問她。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煙,時間會過得快一點。」

「不要抽煙。」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

「沒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系。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個煙圈。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

「程韻,可以請我喝酒嗎?」迪之問我。

「當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騙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說。

「我你你們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錢!」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為什麼陪迪之喝酒?

「我們去南丫島!」迪之說。

「現在去南丫島?去那兒干什麼?」我說。

「去找鄧初發!」她看看腕表,「現在還有船。」

我們坐最後一班船往南丫島,來到鄧初發的石屋前面拍門。鄧初發看見我們三個,很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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