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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惹不起 第31頁

作者︰夏灩

因為靠著它,保護自己最重要的人。

霍于飛撇了撇嘴。「沒了也好,反正有我,你就用不著它了。」

最好咧!她忍俊不禁,他連這種醋也要吃啊?可他說的沒錯,即便充滿危險,今後的人生,她相信這個男人都會伴在自己身邊,一同對迎接……

她再不必一人,孤單前進。

神啊,謝謝你。

尾聲

一年後邁阿密

台灣的棠人百貨已上軌道,這段期間,唐湘茉身為顧問,台灣美國兩地跑,如今終于得了閑,給自己放了整整一個月的假,和霍于飛兩人耳鬢廝磨,哪兒都沒去。

不過就算想出去,她也沒那個力氣了。霍于飛不愧是特勤出身,體力好得教人生氣,她「鍛煉」了足足一年還是跟不上,至于他的過敏癥狀倒是好了許多,沒再因為簡單接觸或親吻就發病,真是可喜可賀。

這天,唐湘茉悠然醒來,迷迷糊糊間感覺有人下了床,走去浴室沖洗。大概是軍隊出身,霍于飛盡避隨興妄為,生活習慣卻很規律,不管前一天鬧得多晚,隔日都不會賴床。

久而久之,她也跟著早睡早起,只是今天實在太累了,她醒了醒,听著浴室里傳來的水聲,沒一會兒又睡了過去。

不知道過了多久,她頸上傳來一陣麻癢,好似被人啃咬著。

那人從她稚女敕的頸間一路親吻至被單底下的肌膚,唐湘茉被擾醒,勾唇一笑。這男人自從病情好轉以後就變得很愛踫她,當然太過分的還是不行——除非做好發疹的準備。

她很享受,索性裝睡一陣,卻見他沒停止的跡象,不禁無奈,「你是吸血鬼嗎?在找哪里比較好下口?」

「我想看你被我親幾下才會放棄。」霍于飛早就曉得她裝睡,呼吸明顯就是醒著的。「答案是一百零五下。」

「正好。你繼續睡,剛剛葛羅打來,說她孩子病了,今天恐怕沒辦法去店里。」

她抬眼。「所以你今天要上班?」

「是啊,算你走運,我可不想幫你入殮。」

是誰害的啊?!唐湘茉沒好氣地瞪他一眼,可惜水潤發紅的眼大大失了殺傷力,霍于飛低低一笑,在她嘴上啃咬一陣。「等我回來。」

「嗯。」

這一年,確定她安全無恙,霍于飛便與「擎天」解約。一開始,他放了自己一陣子的假,四處閑晃,唐湘茉隨他去,畢竟就算一百個吃白食的霍于飛她也養得起,但在半年前,他興沖沖地跟她說︰「我看中一間店面,賣槍的,老板是個老太太,她想退休了,我勸她她好久,才願意把店面盤給我……」

可憐的老太太……

唐湘茉默哀,可以想見他「勸」的方式肯定不太入流,也是因此,她才知他盤算了很久,籌備相關事項,先前怕他不是自己真正感興趣的做不久或者痛苦,才沒提起,如今塵埃落定,他神態興奮,眉眼放光,燦然得令她移不開眼,隨後他便把店鋪做了些簡單的改變,申請執照,重新開幕。

他干性十足,她也沒多事幫忙,她相信這男人自己搞得定。剛接手不完一個禮拜,那些看他是東方人以為好欺負的幫派份子,全在他「教育」之下洗心革面,現在踫到他都恭敬喊聲「飛哥」,或者是干脆繞行,省得麻煩。

只是因此,兩人相處時間大大減少,霍于飛上個月請了一個未婚媽媽與他輪流照看店面,對方似乎也有特殊背景,懂得舞刀弄槍,不是簡單角色,唐湘茉挺喜歡她,還有她那個粉雕玉琢的女兒。

「我等會兒打電話問問她有沒有什麼需要,派人給她送去。」

「……等一下,你就頂著這發型出門?」

「怎麼?」

他抬眉,今天他綁了兩根沖天炮,造型實在很驚悚,偏偏當事人沒自覺。從她說叫他愛怎麼弄開始,他更是無休止的沒跟她客氣,三不五時就弄了顆怪頭,再這樣下去,她真怕滿心之戀都會被他弄得不剩……

唐湘茉一陣無力,倒回床上,「沒事……路上小心。」

她後悔了!真的後悔……但,也只能如此,他愛綁就綁,她沒阻止,畢竟,她只需要負責一件事就好。

就是——解開它。

全書完

穿梭陰陽吧夏灩

這一本真是我人生最大危機(和女主角一樣危險),現在居然出版了,有種自己當初被鬼上身的茫然,是說都快寫不完了還爆字,真是絕望,所以這篇後記會充斥各種不知所措,其實我根本就很不知所措……

一如上本《小姐不好當》所提,這系列的創作源頭是我看了一套漫畫,雖然有混字數的嫌疑但讓我重新介紹一次,那是「一群男人身懷絕技,大搞奸情,狂放閃光的故事(對,是BL)」,于是就決定讓男主角們當保鏢。但開稿前的妄想是容易的,開稿後的實行是崎嶇的。《小姐不好當》初稿寫于兩年前,當時都寫到第九章了,最後卻決定擱置。回頭是岸這句話到底是誰說的?我居然沒奉為圭臬,還傻傻動心決定補完,下場就是要死要活……

但書寫過程中也補完了許多(奇妙的)知識,女王的故事也由此成形,乍看之下很亂來,其實是我人生第一本按部就班、全按大綱在走的作品。神奇吧,我自己也這麼覺得……

然後男主角的春麗頭不受好評!(傷心)本來想改成馬尾便沒作空了,所以……就這樣吧,作者最大,誰與爭鋒!

這本的劇情真的是我首度嘗試,我寫得很開心,所以在死線奔馳的感覺也沒那麼痛苦(友︰「你確定這還是死線嗎?我覺得你都快要跨越陰陽界了……」)。(笑)若可以我很想寫續集,當然這得看你們捧不捧場婁!不要作者自己在那里很嗨,讀者心想「啥小?!」,那就不好了……

類似的故事我很想再寫(槍林彈雨異能人士萬歲!),我現在終于知道好萊塢那幫人干麼很愛動不動就耍刀弄槍炸盡世界各國,因為真的很爽啊!中南美洲超威猛的,毒梟的配備實在教人嘆為觀止(查數據的過程中數度傻眼),至于那位「冰毒之王」是真人真事(發生在二0一0年七月),但他有沒有發明新型冰毒我就不知道了(對,那我掰的,應該沒人懷疑吧。)

這一系列一如既往充滿作者摯愛的腐味(听起來好惡。)我沒打算掩飾,兄弟好萌!友人問︰「這路易斯是不是攻君啊?」我︰「您真內行!」開玩笑,我是年下攻的踏實擁擠者耶!想起前陣子和朋友們聊到「偏見」。白袍+眼鏡=鬼畜,學生會室是BL聚集地,老師好推倒,哥哥都是受!(哥哥膽寒……)

友︰「弟弟這樣也算得到了他想要的了……」我︰「對啊,所以大家都很幸福,贊贊贊!」(最好是。)

在(到底為什麼要做的)設定里,路易斯的情況是短暫的,之後會慢慢好起來,但他故意裝沒好,一是覺得哥哥比較喜歡他那樣子,二是看著哥哥為他賣命借此博取微小的幸福……唉呀,想著想著好萌哦,但是我絕對不會寫的,喔耶!

注︰這一本的書名事實上是「女王惹不起‘瘋子’」,一個是男主角,一個是男配角。女主你看人的眼光怎就這樣呢……

女主角用的那把槍是里羽獠的配槍(好古老),基本上是一般人除非有阿獠那樣的臂力,不然單手擊發是不可能的(兩個主角有練過,謝謝。)在我的設定里女主角力氣頗大,這是天生的,所以才能在訓練後以單手持槍射擊,好孩子不要學,這本完全漠視台灣的槍炮管制條例,反正有錢人有錢人的管道,從哪兒來的就不必太追究,有錢人不會告訴我們的(什麼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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