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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進行曲 第2頁

作者︰唐琳

「還沒,不過快了,快相親相死了。」驚覺座上尚有他人,唐非拿著手機到隱密的角落去。

「你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隨便挑一個交差吧。」阿正幸災樂禍地意味在手機中明顯可聞。

「喂,婚姻不是兒戲!」唐非的表情嚴肅。

「不然怎麼辦?再不娶個妻子向你母親交代,好讓她停止安排相親,再這麼下去,不但工作進度受影響,連你也會被煩死。」阿正對他的處境再了解不過。

「是啊,如果你明天看見我正常工作,麻煩為我放幾串鞭炮。」唐非調侃自己。

這種情況已經到了他所能忍受的極限,唯今之計,只有讓他母親打消為他相親的念頭,但,只有阿正所說的那條路可走嗎?

「我來弄個假結婚,你覺得如何?」唐非腦中靈光一閃,臉上陽光乍現。

「你去哪里找人?和你相親的那些人肯嗎?」

「你可以應征。」

「應征同志?」

「去你的同志!」以為他是同性戀嗎?阿正只敢在電話中消遣他,如果當面,他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我是說志同道合的同志啦!」

這件事就被這樣決定了。

第一章

征婚啟事

職稱︰妻子一名。

年齡︰二十∼二十五。

條件︰獨立自主、擁有自己的事業、有獨立之經濟能力。

堡作內容︰結婚。其余面洽。

待遇︰免費住處、免費使用家電……

芊芊三天前在電腦告欄上看見這則征婚啟事,飛進腦海的第一個想法就是︰lucky!她今年剛好滿二十五歲,除了可以贏得和妹妹的賭注外,還有免費的房子可以住,遠離那個討人厭的房東;沖著這兩點,她來到這間辦公室。

與其說是辦公室,倒不如說是向某個公司單位洽借的會議室。她抵達這棟大樓時,已經有十名左右的女人在排隊。

芊芊很想問她們,這個自稱為唐非的男人到底有何魅力,何以她們趨之若騖;或者她們和她一樣,與妹妹打了二十五歲就把自己嫁掉的賭?可是她太忙了,她的手機一直響個不停,她的BB機也忙著大吼大叫,讓她沒空去一問究竟。

「好的、好的,我知道,我一定會在期限之內把事情辦好……是、是、是,你不用擔心……」

「OK、OK,我沒忘,這麼重要的事,我怎麼敢忘呢……下午五點嘛,你看,我記得一清二楚……好好好,到時候見。」

「那個設計圖是吧?有問題?不會吧……沒關系,我有空過去看看……你已經傳真到我那里去了?好,謝謝你……」

輪到芊芊時,已經十一點半。

才剛打開那扇門,她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她的手機又響起來。

「房東?你打電話來干麼?我告訴過你,房租我早就準備好了,只是沒空去找你而已,你不會自己來找我嗎?喂,你是什麼意思?找不到人是你技術太差,不是我的錯,誰有那個格林威治時間二十四小時在家里等你啊?別欺人太甚……」

芊芊瞄了眼桌子後那一臉觀測評判的男子,突來一問︰「喂,你說可以免費住屋是真的嗎?」

桌子後的唐非把桌上那張契約書遞給她,一言不發地點點頭,臉上充滿懷疑。

唐非從今天一睜眼就開始看女人,到現在已經看了二十個,先前那些女人全是慕他的名而來,以為真的可以當他這個軟體鬼才的妻子,可坐擁銀山金山,然而當她們看清契約條文後,不是病遁就是試圖說服他,想要他改變初衷。

到現在,唐非已經煩得不想挑了,只要有人跟他志同道合——不想真結婚,只想以假結婚求得解月兌,即使對方是阿貓阿狗都沒關系。

現在這個短發及肩、身穿寶藍色套裝、手拿手機的女人令他眼前一亮!她很符合他所要求——獨立新時代女性的型——很對他的味。

芊芊得到令人興奮的答案,臉上綻開純真笑容,用力朝電話吼。「告訴你,小姐不住了,像你這種嗦、好管閑事、雞婆、斤斤計較、沒度量、死要錢的房東,把房子租給豬吧!」吼完,她把手機切掉。

芊芊早就想這樣吼房東了,只是礙于還要住,不好撕破臉而已。把心中的不平吼出來,頓時覺得天青氣爽。

「是不是我只要在上面簽名,就有免費的房子住?」芊芊很上道的瀏覽一遍契約書,以簽信用卡的速度簽名,只是簽到一半,她的BBC唱起吵死人的歌來。

「喂,你的電話借一下。」她拿起電話就撥。「喂,王嫂嗎?我現在在台北,等一下就過去,會準時,你向小翡說一聲吧。」

那個小翡一定對她很重要吧?唐非看著她突然柔和的表情,有所猜測,但也僅止于猜測而已,他沒空對這些事感興趣。

這時,他的手機響起來。「喂,什麼?太陽神一號的程式有問題?哪里有問題?跑不出結果?你把詳細情形寫下來,傳真到我的工作室……可以、可以,我下午馬上檢查,今天一定修好給你……」他的手機每三分鐘就響一次,比總統大人還要忙。

「喂,我很忙,這件事如果彼此雙方都沒異議,就這樣決定了,我已經在這上面簽名妥當,請把你的地址給我,我明天就搬進去。這是我的名片,有事隨時找我。」芊芊哇啦哇啦地把話說完,丟下名片給他,拿了他抄的地址,飛快趕去赴約。

終于告一段落!唐非大吁一口氣,他找到了「不結婚計劃」的合伙人!

看了看桌上那張契約,他對自己這個點子露出滿意的笑容。

婚姻契約

本人願意遵守以下契約,如有違反合約者,願負所有賠償責任。

1?夫妻雙方不得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夫妻雙方皆不得愛上對方。

3?夫妻雙方應遵守法律規定,同住一屋檐下,不得恣意分居。

4?夫妻雙方不得向對方有任何要求,不管精神上、上或生活上,以確保雙方之個體獨立性。

5?夫妻雙方不得干涉對方之生活、工作、經濟、行動。

6?夫妻雙方不得干涉對方之思想、觀念和習慣,不得過問對方隱私。

7?夫妻雙方為求個體獨立性,允許自行劃分活動範圍。

8?夫妻雙方有義務配合對方為維護夫妻關系所設計之任何行動。

9?匿夫妻雙方經濟、人格完全獨立,不得有依賴行為。

10?夫妻雙方無互相扶持之義務。

11?夫妻雙方毋需關照對方生活,亦毋需經營彼此情感。

立約人︰夫唐非

妻芊芊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日

第二天,芋芊果然很守信地搬進唐非的公寓。

只是她似乎把時間弄錯了,她按電鈴時,唐非定時七點半的鬧鐘還沒響。

「是哪一個嫌呼吸太麻煩的!」唐非今晨三點才上床,一時睜不開惺忪的睡眼,只好困難地模索前進,挨去開門,腦袋處于昏睡狀態。

「喂,你讓小姐等那麼久是什麼意思?小姐電鈴按久了手也會酸,站久了也會累,難不成你是故意的?」芊芊一進門就乘機開嗓,忙不迭地把行李搬進來。「看見我搬這麼重的東西,不會幫忙嗎?」

這人好莫名其妙!怎麼他一打開門,她就拼命把一些內容物不明的箱子往里搬?

「喂,你是誰?誰準你這麼早來我家,又把這些有的沒的搬進我的地方?」唐非一早被吵醒已經很不爽了,又看她這麼自作主張,更是火冒三丈。

「我是誰?麻煩你去看看婚姻契約!」他居然問她「你是誰」!莫非在她退了房間,又把東西全搬來之後,狡猾地想改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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