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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顏散流年(上) 第2頁

作者︰淇奧

他很高,大概超過一百八十厘米,因為業務一直很忙,所以他消瘦了不少,但是整個人依然玉樹臨風,最近他常在各處票點來回跑,所以他並不像其他人那樣穿著工整的套裝,而是襯衫配牛仔,卻依舊風流倜儻,可見本錢很好。

但是她卻還是喜歡他穿套裝的樣子,白色襯衫黑色西裝,領子外翻出來,有時候隨著他的動作袖子也會露出來白白的一截,越發襯得他的腕骨縴細分明,手指修長,有種縴縴少年的感覺。

他的頭發極軟極垂,感覺就像是《灌籃高手》里的流川楓那樣,陽光下看過去仿佛微微泛藍,就像現在。

此刻他看著她,臉上微微帶笑,深邃狹長的丹鳳眼里也帶上了半分笑意,「早,今天忙不忙?」

「還好。」阮秋笛看著竭力裝出沒事人一樣的同事,含笑開口做代表回答。

「那就好。」齊東陽點了點頭就要往自己的位子走,走了兩步卻又停了下來,準確無誤地點名,「寧榕,昨天的賬對好了嗎?」

「好了。」在他面前,寧榕一如從前,不敢多說半句話。

他又點了下頭,抬腳朝經理室走去,全然沒留意身後的眾人長長吁出了一口氣。

「真是的,他干嗎一大早就跑過來嚇人嘛。」齊東陽的身影剛沒入經理室,外面的丫頭們又瘋了起來。

「知道什麼叫威嚴了吧,小丫頭們,」阮秋笛又好笑又好氣,「平常在我跟前就嘻嘻哈哈,看到他就怕成這個樣子,一個一個跟悶嘴葫蘆似的。」

「難得阮姐你不怕他,你以為誰都和你一樣嗎?」說話的女孩子吐了下舌頭做了個鬼臉。

「誰說我不怕他?」阮秋笛三分是真三分是假地笑著開口,「難道你們不知道嗎?他是我曾經的初戀情人,但是我們受到雙方家庭的阻力沒辦法在一起,後來我因為意外被毀容了,然後整容成現在的樣子,所以你們別看我不怕他,其實我心里怕得要死呢,生怕他認出我來,又怕他認不出我來。」

她說完就笑吟吟地看著眾人等候反應,結果眾人沉寂了半秒後爆發出異口同聲的唾棄之音︰「切!阮姐,我們早就不看言情小說好多年了。」

「你編的故事太老套了。」有人打擊她。

阮秋笛故意做出難過的樣子,「真的有那麼老套嗎?」

「是啊。」眾人一起點頭,隨即爆發出一陣笑聲,清脆若銅鈴敲擊。

阮秋笛也跟著她們微笑,目光輕掠過經理室的方向。

半是黯然,半是神傷。

誰說她不怕他來著,記得一開始在公司見到他的時候,她亦是怕得要死,恨不能躲得遠遠的避開他。

她還記得那天下著雨,兩年前的二月天氣,天氣猶涼。

因為頭天跟要去面試的公司已經約好,所以她起了個大早,看一眼外面天氣,依舊下著雨,看樣子是一夜都沒停,天色昏黃,不似早晨倒像下午。

再看一眼自己,因為失眠的原因面色不太好,所以她干脆找了身顏色鮮亮的衣服來穿,再看一眼鏡子,發現精神果然看起來好很多,這才滿意地出了門。

只是沒想到到地方了卻出了意外。

她素來沒有方向感,到了地方只覺得車來車往的讓人發慌,在站台前左右顧盼了半晌,按照自己選定的方向走過去,結果找了半天卻根本沒發現約她來面試的那家公司的蹤影,當時看著時間慢慢流逝,她急到不行,只好打電話求助,最後甚至攔了輛出租車把她直接帶到公司,繞了一圈之後才發現,她離那家公司也不過兩百米的距離,真真無愧她「路痴」的稱號。

下了車就看到接待她的人站在一棵光有枝沒有葉的玉蘭樹下等她,她看著那人尷尬地笑,那人也跟著笑,「沒關系的,我們公司的確很難找,好多人都會跑錯地方,因為這個站有兩個站台。」

原來如此,她恍然大悟,怪不得開始這人堅持要她坐什麼什麼車過來,結果她因為趕不上車便換了另一輛,這才造成這次的烏龍事件。

「快點進去吧,我們經理也在,」那人回頭囑咐她跟上來,「簡歷多帶了一份沒有?」

她點了點頭,跟那人一起上了三樓。

現在她還記得那個時候公司開初是和電信合作的,所以里面很是安靜,她小心翼翼地跟著那人朝會議室走,只覺得耳中不停地有什麼東西在轟鳴,直到那人伸手推開了會議室的門,回過頭來喊她︰「進來吧。」

她的心突然一下子跳得無比猛烈,仿佛即將面對的是不可推測的未來,微微定了定神,她才慢慢走了進去。

會議室安靜了半秒,當然不是因為她驚艷全場,只是因為有個冷冷淡淡的聲音開口道︰「怎麼這麼晚?」

她臉上猛地一熱,隨即微微抬眸看過去,神色像極倉皇的小獸,一有風吹草動,寧願自傷也要逃開的樣子。

那時候說話的便是齊東陽了。

眉目俊美,面色嚴整,帶著三分咄咄的氣勢,讓人不由自主地仰視。

她猝不及防,張口結舌地看著那坐在一堆人里依然出彩的男子,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話。

他微皺著眉,只略略掃了她一眼,目光就移了開去。

後來據他說,他那時皺眉倒不是因為她遲到,而是因為她那身衣服顏色太過刺眼。

但是她卻不知道為何對他便起了一份畏懼的心思,好在後來混得熟了,才慢慢改了過來。

所以說起來,她那時候,亦是怕他的。

只是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她開始慢慢和他熟悉起來的呢?

齊東陽的朋友很多,三教九流什麼都有,有很多時候見了面才知道,朋友的朋友亦是自己在另一個場所交到的朋友。

城市就那麼大一點,人際關系兜來轉去,總有產生交集的時候。

堡作總是很忙,總部催得又緊,白天見不到他人,到晚上下了班,朋友圈子里的人想起他來便喊一聲,他有時間就會過去,沒時間就算了,結果久了倒是給他慣出了下班之後泡吧的習慣,這習慣說好不好,說壞也不壞,好在他也只是隨便喝兩杯,到時間了就回家走人。

夜生活,他並不是特別喜歡。

泡吧,也只是排遣寂寞和壓力的一種方式而已,不然常常失眠的他只好睜大眼楮在黑暗中折騰良久直到很晚才能入睡。

「白天總是訓練,好累卻沒辦法休息,不小心走神了就會摔跤,到了夜里,常常疼得睡不著覺。」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女孩跟他這樣說。

那個時候他有多大,十五歲還是十六歲?

她更小,比他小了一歲多。

蒼白的膚色,如畫的眉眼,身材單薄瘦削,除了這些,他的記憶中她還有一雙很美的手。

她那個時候練習花樣滑冰。

雙人滑。

所以那個時候他蠻羨慕她的「拉手」,也因此他總是在見她的時候拉著她的手,仿佛這樣就可以彌補她的手需要給別人拉的遺憾。

她的手很干燥,微涼,握起來很舒服。

他那個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會那麼開心,看著她的時候,總是在笑。

第一次拉住她的手,她面色緋紅,扭捏尷尬了半天,手在他的手中顫了好半天,他卻佯做不知,和她沒話找話說東拉西扯,直到她反握住他的手。

她的私人時間總是很少,所以那個時候他們都很珍惜那一段她從訓練場回家的時光。

慢慢地走,盡可能地拖時間,盡可能地放慢腳程。

現在想起來,那種感覺依然會幸福地沖擊著他的四肢,讓他沉淪,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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