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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夜未眠 第1頁

作者︰spy

第一章

我可以說是從捷運開始愛上台北的。

每次站在捷運站里,當列車急速停駛而風吹起時,我總有一種是置身于東京地下鐵的錯覺,然後木村拓哉會迎面向我走來,而我會從容不迫的喊住他,並且告訴他我愛他好多年了。

而木村兄會微笑的傾听我細數他的作品,然後用一種很抱歉的表情告訴我,若不是他一時沒長眼娶了那女人,那麼他會認真的考慮我和交往的。

我們會愉快的交談,在東京地鐵里。

當然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因為要真讓我出運堵到木村大帥哥的話,他肯定是沒有開口的機會,不是被我無法自制的口水所淹沒,而是因為我會以發了狠的姿態狂吻他性感的唇。

一直到我斷氣為止,或者被警察拉走為止,或者被他的FANS海扁到我終于松手為止。

想要狂吻木村兄的這個念頭幾乎可以說是我畢生的志願,也可以說我幾乎是以狂吻木村兄作為夢想而堅持生活下去的,就好像有人夢想統治世界、移民火星、鞭尸秦始皇(怪他當年沒把書燒完全)一樣,而我的夢想是--

我要狂吻木村拓哉。

有人會以狂吻偶像作為生存的原動力嗎?答案是有的。

而那個人就是我。

慘!正午十二點!真的完了!

丙真,馬上我就接到了宗學的電話︰

「現在幾點?」

「十……十二點,其實還有兩分鐘啦!」

「你到了嗎?」

「我……正要出門耶!」

「我們約幾點?」

「好像是十二點哦?」

「我們是約十二點見面還是十二點出門?」

「對不起。」

「算了!澳約三點好了。」

「那會不會讓你等太久?」

「還好啦!因為我才剛起床。」

娘的咧!

當然這三個字只是我在心底偷偷問候他母親大人的話,我是不敢真的這麼說出口的,因為這樣會讓宗學以為我是一個非常沒有教養的女生。

*****

宗學是我的男朋友,而今天剛好是我們交往一周年的紀念日,宗學也是令我之所以會因為捷運而愛上台北的楔子。

包明白一點的說法是,我因為宗學所以決定搬來台北住,順便找工作,因為宗學說他畢業後不想在假日還塞車到高雄去看我,所以我就來台北了。

很沒用對不對?有時候我自己也這樣覺得,但是沒辦法,誰教我本來就是這麼一個沒用的女生,我這輩子最難做的事情大概就是發脾氣吧!

宗學和我是大學同學,很難以置信我們是當了三年的同學之後才開始想變成情人的。實際情形是有天宗學突然約了我晚餐,然後他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告訴我說,不如就交往吧!

是告訴而不是詢問哦!

然後我們就交往了!沒想到原來要開始一段感情居然這麼簡單。

雖然宗學自許為台灣的木村拓哉,但身為他女朋友的我還是得坦白說,其實也嘛只有發型在像而已!雖然我跟木村本人不熟,但我想他本人大概都不會像宗學這麼自戀吧?

宗學自戀到不隨身帶面鏡子絕對不出門。

雖然我的宗學是這樣的自戀而且大男人,約會又非常的愛遲到,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非常的愛宗學,否則我干嘛吃飽撐著跑來這種什麼都貴死人的地方生活?

在對著衣櫃思考著宗學會喜歡我穿什麼衣服的同時,我心里突然發神經的回想起和宗學交往的這一年,以及宗學這個人。

然後我發神經的感覺到,我真的是非常愛宗學的一個女生欸!

雖然宗學把時間延後了三個小時,但是我都已經準備好要出門了,我還能怎麼辦?

只好先出去晃晃了。

*****

當我走了十分鐘的路程來到捷運站的時候,才突然發現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的皮包里竟然只剩下一張千元大鈔了!

這對我來說是非常糟糕的狀況,那表示我很可能得開始過著三餐不濟的窮苦生活了!而且不知道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哎!我當學生的時候都沒有這麼窮苦過。

還好我還有宗學,還好在宗學大男人主義的想法里,約會買單本來就是男人天經地義的責任,還好我的宗學是個不折不扣的大男人。

而且是個畢業後馬上找到工作的幸運家伙!不像我,每天只能坐吃山空。

因為想到反正還有宗學是我的靠山,所以我便很爽快的把最後的那張鈔票投進機器里,然後換來二十個重死人的硬幣。

這對我來說又是一種非常糟糕的狀況,因為我天生有種怪毛病,那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老和口袋里的硬幣過不去,我想這應該是和這怪毛病分手的最好時機。

否則我的日子就難過了。

*****

「小姐。」

我轉頭一看,發現是一個長的很高而且感覺十分靦腆的大男生向我搭訕。

「我能不能.....。」

能不能和我做朋友嗎?怎麼辦!雖然他長的十分的帥,但是我畢竟已經有了宗學,所以恐怕只好讓他失望了。

「我能不能向你借四十塊?」

「吭?」

恐怕是我多心了,原來他的目的不是搭訕而是借錢,真是掃興。

「因為.....我只有一千塊找不開,所以.....。」

他以為我身後這台機器是裝飾用的嗎?忘了帶錢還不好意思直說,難怪他要靦腆成這樣。

「好呀!反正我零錢多的是。」

于是我笑著遞給他一枚五十的硬幣,然後他以一副非常感激的表情直向我道謝,並且再三保證一定會還。

「好呀!BYEBYE。」

一般人遇到這種情形的時候,好像都會客氣的說不用了,反正沒多少錢,但是我卻沒有這麼做的原因,不是我真的要他還,而是我另外一個怪毛病,不曉得該怎麼拒絕別人。

尤其對方又是一個帥哥,靦腆又可愛的帥哥。

只是我總覺得那張臉仿佛似曾相識的感覺。

因為我這種沒辦法拒絕別人的怪毛病,以致于我在等宗學的時候,被一個笑容很慈祥的老婆婆要求買口香糖。

「好呀。」

當老婆婆對我笑著說謝謝的時候,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這條口香糖該不會是我明天的午餐吧?真慘!

我左手拿著口香糖,右手放在口袋里悄悄的數著錢--

九百塊!

*****

當宗學終于出現在我的面前時,我僅存的財產只有九百塊,而時間是下午四點。

還不錯,宗學這次只遲到了一個小時。

還不錯,剛好差不多可以吃晚餐。

還不錯,我還有宗學。

還不錯,我的人生到目前為止,都只能勉強算是還不錯的狀態。

只是勉強□!

「我今天好像遇到明星了耶!」

「誰?」

「我也不知道他是誰……好像是一個新人吧!」

「先別說這個了,我有很重要的事想告訴你。」

「好呀。」

「我們就到這里了吧!」

「吭?」

「意思是我們分手吧!」

「這樣。」

「你不同意嗎?還是不想跟我分手?」

「我只是……覺得好像很突然的感覺。」

「怎麼會?」

「就是.....會呀。」

「其實你是想問我為什麼吧?」

「欺!也想知道為什麼。」

「我之前不是跟你提過有一個女上司對我很好嗎?」

「但是……我對你不好嗎?」

「也不是不好,問題出在于我和她發生關系了。」

「所以你想和我分手?」

「是這樣子的沒錯。」

「哦。」

*****

我忘了我是怎麼回到家的,不過我猜大概是宗學開車送我回家的吧!

因為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我發現我人坐在馬桶上,而身上還有九百塊,以及一條價值十五塊的愛心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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