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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啟事 第18頁

作者︰丸萱

從小學回到家需要通過一條小路,附近只有幾戶人家,獨居為多,小朋友經過都會快步走過,不然也會結伴同行,這是大人的囑咐。

星期三中午,爸爸應該會來接她,但是她左等右等,等不到爸爸,連校長、老師都覺得奇怪;下午兩點了,爸爸還沒來,老師原本要打電話,但她說不用,反正過了小路就能到家,她自己過去就好。

走在小路上,她走得急,一個閃神跌倒在地,被人從後面扶起。

她原以為是什麼好心人,結果她連人家的模樣都沒看清楚就被拖進一間屋子里強暴了!

當林爸爸想起前女兒還在學校,趕去時,老師說林舞陽走小路回去了,大家也都以為她已回到家;直到傍晚,她才在小路的樹叢里被發現,她全身衣服沒有完整的,身上留有男性的,她就像個破女圭女圭般的被丟棄!

林家是大家族,沒人想鬧事,林舞陽清醒後,誰也不提這件事;林媽媽自責沒顧好女兒,林爸爸覺得對不起她,因為忘記去接她,于是他們開始注意到女兒的存在,他們說以後會好好保護她,不再讓她受到這樣的傷害。

她笑了,直說沒關系,她沒哭,她很勇敢,她說被狗咬應該也就是這麼痛吧?

她叫爸爸、媽媽不要難過,她擺擺手,綻開笑靨,直到大家都以為她真的沒事為止。

她是真的沒事,她消化這種事很快,父母的突然關懷反而讓她感到不自在——

她已過慣了自由自在,但偶爾享受一下這種感覺也不賴,父母說會保護她,說不會讓她受傷,她相信他們。

柄一,她的生命里有了第二道傷痕——她被隔壁的表叔強暴了!她的母親目睹她被強暴的那一幕,當她痛苦的掙扎時,她的母親轉頭就跑;直到凌辱結束,她母親才帶著林爸爸和林女乃女乃出現。

「反正她早就不干淨了,不差這一次。」她的表叔是這麼說的。

「家丑不可外揚,送她去外地的學校念書好了。」這是林女乃女乃做出的決定。

她還是笑著接受了事實——因為她是女孩子,不好的是她,不是表叔、不是女乃女乃、不是爸媽;她笑著收拾行李,笑著搭車去外地念書。

「等你放假回來,我們一起到阿里山去看日出,媽媽去過,我們到時候去度假,輕松一下,第一次去阿里山,我們一家人一定要一起去。」

她相信了母親的話,她乖乖的在學校念書。

學校管得嚴,周末還得上升學輔導,直到寒假,她帶著漂亮的成績單回家,林女乃女乃卻說她的爸媽帶著弟弟于一星期前就去了阿里山,這個時間應該是在台中拜訪親戚。

寒假過完,她再回學校,林媽媽拍著她的肩說︰「下學期要是能拿前三名,我讓爸爸帶我們全家到台北去見見世面,媽沒去過,我們一起去。」

「我不想去台北,我想去澎湖,我想看海。」

「好,就去澎湖,就去看海。」

當她再次帶著漂亮的成績單回來——她拿下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績回到家,家里沒有爸爸、沒有媽媽、沒有小弟、沒有女乃女乃;林二伯說,他們三天前出發到台北,這會兒應該要前往澎湖去玩了。

同樣的承諾、同樣的失望一再發生,她仍笑著說,是她自己太慢回來,不怪誰,要怪就怪自己;等她上了高中,情況依然沒變。

終于她在十七歲生日的隔天,鼓起勇氣詢問母親,為什麼每次告訴她要帶她出門玩,卻一次也沒實現?

「剛好踫到你都不在家,我也沒辦法。」林媽媽說。

「可以等我放假的時候去啊!」

「沒必要,我們想去就去,房間很難訂,錢是我在出的,又不是你。」林爸爸說。

「為什麼?是你們答應我的,不是嗎?」

「那是敷衍你的!就是因為你太吵了,所以我們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太吵?她從沒吵過他們——這一生中,她從沒要求過什麼,就連所謂的父愛、母愛她都沒強求過,可他們竟嫌她吵?

「你不知道你每次回來,附近的鄰居都會講很多閑言閑語?他們說得有多難听,說你年紀小小就被男人玩過;我們是大家族,這樣傳來傳去都覺得丟臉死了!」林女乃女乃說。

被男人玩?她是被強迫的!他們難道不知道?不!他們知道,但是他們重視面子,只因為他們是大家庭。

她該怪誰?怪鄰居多話,還是怪女乃女乃要面子,而不是要孫女?她該怪表叔壓著她強暴她,還是怪爸媽只會說,不會做?

她該怪誰?她又能怪誰?不!她誰也怪不了。「對不起。」于是她只能這麼說。

她就只能怪她自己!

考完聯考,還沒放榜,學校老師和校長都很看好她,只因她的成績一直都是校內第一名;她住校,不回家,只想找件事專心,那就是念書,十七歲後,除了寒、暑假剛開始,她會回家住蚌三、五天,之後她會借口要上輔導課,所以得回到學校。

考完試回家的那一天,她習慣的穿過林女乃女乃的房間,踏上樓梯往二樓走去,卻不小心听到——

「念什麼大學?念那麼多也沒路用,又不是男孩子;隔壁的季村長不介意她被男人玩過,就讓她嫁過去吧!聘金人家肯給六十萬,算是不錯了。」林女乃女乃在房里說道。

踏上樓梯的腳就懸在半空中,她轉身推開女乃女乃的房門,顧不得什麼大戶人家女孩子的形象,對著房里的人大吼道︰「我要念大學!我不要嫁人!」

「女孩子本來就是要嫁人的,念那麼多書做什麼?我跟季村長簽了字,白紙黑字,不能反悔!人家挑好日子你就嫁,季村長有什麼不好?雖然是續弦,但是人家不嫌棄你就好,你有什麼資格反對?」

當天晚上,她逃家了!

十八歲時,她終于認清了一件事——她不能相信任何人,嘴巴說的都不是真的;而白紙黑字是她女乃女乃說的,白紙黑字就不能反悔,所以她能信的就只有白紙黑字。

她沒地方能去,便選擇了一個住在新竹的親戚,跟林家有層關系——過世的爺爺有個弟弟,入贅到別人家,爺爺雖過世但林叔公仍然健在。

叔公沒有林家那種重男親女的觀念,他比林家任何人都疼林舞陽,也因為他膝下無女,連個孫女兒都沒有,叔公疼她像是自己的孫女兒一樣,大學學費也是叔公出的。

叔公沒有通知林家的人說林舞陽在他這里,他要林舞陽好好完成學業;能念書就能出頭,管他是男、是女,這是叔公告訴她的真理。

到了二十歲,她偷偷回到林家,拿了女乃女乃的身份證件到戶籍事務所辦分戶,將她自己的戶籍獨立出來;再回到新竹辦理入戶入籍叔公家,成為真正的房客。

林舞陽大學畢業時,叔公過世了,林家人在前來祭悼時發現了她,硬是逼她回家結婚,于是她又逃了!

她往每個地方逃,逃得林家找不到她——

女乃女乃過世,她沒回家;林爸爸過世,她也沒回家;媽媽過世,她更不會回家!

大家找她找得急——季村長沒娶到她,惱怒的把帳全算到林家頭上;季村長的妹夫是有頭有臉的公司老板,設了一個局讓爸爸賠掉了林家祖產,讓林家在一夕之間全都沒了!

而她是知道的——林家的一舉一動她都知道。

她沒有管,叔公在世時就不讓她管;叔公曾說,她已離開林家的戶籍,就不需要再去管林家的事,她是叔公的孫女,不是林家的孫女。

她不會回去,因為那些人已經跟她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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