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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的極道生活 第30頁

作者︰米樂

「所以,你因為你媽媽這些年過得很辛苦,你就打算犧牲自己一輩子的幸福?這就是你孝順媽媽的方式?」孫元浩話說得很直接,甚至帶點怒氣。

齊正薇可以感受到他的怒氣,這好像是他們認識以來,他第一次用這麼凶的口氣跟她說話,但她能夠理解,是她對不起他。

「元浩,我除了要跟你說對不起,還有,也謝謝你為我做的事。」老實說,和他在一起的這一個多月來,她過得很快樂。

「為你做的事,是我心甘情願要做的,你不用跟我道謝。」孫元浩沒好氣的說道,「我以為今天是來見準岳母的,卻沒想到原來是鴻門宴。」

听到他說岳母,齊正薇的心輕顫了下。「元浩,對于我們之間的關系,我之前說過……」

「之前你的意思是,我們只上床,沒有其它關系,但那是你的想法,不過我願意尊重你的想法,因此決定先當伴,之後是女朋友,然後是老婆。」孫元浩這是第一次對她表白心意。

原來他真的有這樣的想法,她以為他剛剛只是隨口說說而已。

「元浩,我們不過才認識一個多月,你真的想跟我結婚嗎?」齊正薇以前身邊連個男朋友也沒有,從來沒想過結婚這件事,就算後來跟他有了特別的關系,她也沒有想過要和他結婚。

「薇薇,你很聰明,應該知道我不會浪費時間去做和自己無關緊要的事。」他做事一向都有規劃和目的。

「我以為你答應了,而且這一個多月以來,我們幾乎見面就……」幾乎一見面就上床,她才會以為他也認同她的提議。

「我們一見面就上床,和當不當伴沒有關系,而是因為我很喜歡你,我上次不是跟你說過了,我一見到你就會發情,我不是開玩笑的。」

每次見到她,他的心情很愉快,好幾次看著她的臉,心髒都跳得很快,然後就很想對她模模抱抱還有親親,他形容這種反應是發情。

面對孫元浩的深情告白,齊正薇更難過了,心情也更加沉重。

「我剛剛跟伯母說第一次見到你就想把你娶回家當老婆,那不是開玩笑的,因此在醫院見到你本人後,我才會帶你回龍幫總部,因為我想讓你了解龍幫,也希望你不要害怕我。」

孫元浩想起帶小白兔一起回總部,他的心情很愉快。

她到現在才知道那時候他帶她回龍幫總部的真正原因。

「後來听你說起關于你父親的事,雖然你那時拒絕做我的女人,但我還是決定幫你,你想要光明正大的將害死你父親的真凶繩之以法,那我就幫你找證據,這無關你是不是我的女人,而是我想你感到開心。」

齊正薇真的很難過,淚水在眼眶中打轉,但她好像沒有資格掉淚,因為他是這麼真心真意的對她,她卻自私自利的再次拒絕他。

「傻瓜,你哭什麼,該哭的人是我,因為我被你給甩了,不是嗎?」孫元浩嘆了口氣,動作溫柔的替她擦去淚水。「我剛剛以為你好歹會幫我說幾句話,好歹會為了我們稍微抗爭一下,畢竟經過這一個多月的相處,我知道你對我也是有感覺的,但我沒想到你馬上就舍棄我了,對你來說,我只是個伴而已,是我自己自作多情了。」

「元浩,對不起。」她除了說對不起,不知道還能跟他說什麼,總不能說她的心也很痛,很難過吧,但是是她自己答應媽媽的。

孫元浩將她緊緊抱進懷里。「別哭了,我不喜歡看見你哭。他終究還是把她給弄哭了。

他該拿她怎麼辦?

孫元浩再次粞她擦去臉頰上的淚水,在她的額頭親了下,聲音有些低啞的說道︰「齊正薇,再見了。」

說完,他轉身大步離去。

第7章(2)

齊正薇和孫元浩分開後,她大哭了一場,不過日子還是得過,因此她跟平常一樣上下班,也去平常會去的店里吃飯,假日有空就會回家陪陪媽媽和妹妹,她們彼此都很有默契,不再提起孫元浩。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

好友靜亞有好消息傳來,她決定跟相親先生交往,同時考慮搬回新竹老家,台北的競爭力太強了,她都接不到什麼大案子,生活壓力好大,相親先生說的對,或許換個城市,她會有不錯的表現。

沒想到靜亞這麼听相親先生的話,看來他們相處得不錯,雖然舍不得跟好友分開,但相親先生的提議對靜亞是好的,再說了,不離開台北,她怕靜亞還會有所掛念,離開也好,好好和相親先生談場戀愛,或許她有機會喝到他們的喜酒。

這時的齊正薇沒有想到,一年後,她真的去新竹喝他們的喜酒了。

這天上午,齊正薇的辦公室里來了一個意外訪客,是卓尚毅,他是來送喜帖和喜餅的,因為他要結婚了。

不過喜餅不都是女方那邊送嗎?原來,卓尚毅的準老婆也來了,齊正薇沒想到新娘是自己認識的人。

「齊律師,好久不見。」葉安琪跟在卓尚毅身後進入辦公室。

「你是葉安琪小姐?」齊正薇也認出對方了。

葉安琪燦笑道︰「沒想到齊律師還記得我。」

「當然記得,原來你就是尚毅口中很喜歡的那個安琪。」葉安琪除了發色外,外表改變不大,她以前有染發,現在則是自然的黑發。

「尚毅說未來大嫂是個律師,而且長得很漂亮,我還在想,會不會就是我認識的齊律師,沒想到真的就是你。」葉安琪笑道。

三年前,她父親過世後,她決定到酒店上班,她當時有個很相愛的男友,不過男友無法接受她要去酒店上班,兩人只好分手,可是從那之後,她有時會在住家附近遇見前男友,他總是生氣的罵她「去酒店上班,你不會覺得丟臉嗎?」

「陪那麼多男人喝酒,他們給了你多少小費?是不是都塞進賞給你,真是不要臉!」等等的話,她盡避很難過,但因為她自覺對不起他,所以總是默默承受。

一年前有一天她去超市,前男友也去了,他在店內當著許多客人的面又開始罵她,齊律師剛好也在超市買東西,她拿手機錄像,前男友發現後,很生氣罵她拍什麼拍,不要再拍了。

「我拍下當證據,你剛剛已經涉及『妨害名譽罪』章中,刑法第三0九條公然侮辱罪和刑法第三一0條誹謗罪,我是個律師,如果這位小姐點頭,我將替她提出告訴。」

「你要告我?她真的在酒店上班,她是個不要臉的女人!」

「她在酒店上班,那也是份工作,你沒有資格侮辱人,倒是你,你又在哪里上班?職業是什麼?」

「我爸是議員。」

「我沒問你爸,我問的是你,難道你沒有在工作?所以,你不只是個靠爸族,還是個啃老族,這樣的你,有什麼資格辱罵認真工作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個被寵環的大屁孩。

「我是她的前男友,我當然有資格罵她。」

「很好,你等著收法院傳票,這樣你就知道你有沒有資格罵她。」

「葉安琪,如果你敢告我,我不會饒過你!」大屁孩生氣的離開。

之後齊正薇和葉安琪離開超市,找地方坐下說話,齊正薇才知道大屁孩辱罵葉安琪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兩年了,葉安琪居然可以忍受這麼久?

「他是我的前男友,無法忍受我去酒店上班我們才分手的,不過我們家欠債,兩個弟弟還在讀書,我不得不去酒店上班,他也是因為太愛我了,才會生氣的罵我,一切都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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