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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相親 第24頁

作者︰泠光

「樂安很浪漫。」

「不幸的是真相一點也不浪漫。」陳樂安大大嘆了一口氣,「長大以後才知道,那些燈光都是工業區的照明,也是污染源所在,從此粉碎了我對燈火輝煌的幻想。」

「還好有星星。」

陳樂安點頭。「對。雖然對天文學沒什麼研究,星星還是挺能安慰人的。」

「要開舞會嗎?」康偉業笑問,對她伸出手。

「不要。」陳樂安心一跳,連忙搖頭,「現在是甜點時間。」

康偉業沒勉強她,只是溫柔地笑著,目光一瞬不瞬地鎖著她。她被他看得有點不自在,故意拿起餐盤送到他面前,技巧地遮住自己的臉。「你不吃嗎?」

康偉業沒有接過,只是繼續笑著。「晚一點吧。」

他的笑,簡直就像黑夜中的閃電,電得她心律不整。陳樂安放下餐盤,拿起咖啡猛灌了兩口,卻覺得心律更不整了。

糟糕!她竟然忘了咖啡因有刺激作用,一顆心跳得荒腔走板……

「你的鼻子,」康偉業忽然道,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沾到糖粉了。」

她連忙伸手把鼻尖的糖粉抹掉,有點尷尬。

「你的嘴角,」康偉業又指了指自己的右邊嘴角,「沾到女乃油了。」

她又連忙往自己的左邊嘴角抹去,腦海中驀地閃過似曾相識的畫面,如果這是偶像劇,他下一刻就會代勞……

「不是,是這邊。」果然,才剛想到,他已經伸出左手,輕抹她的右嘴角。

她像被石化一樣動彈不得,任由他的手指撫過她的臉,又輕又柔,一遍又一遍……

「女乃油有這麼多嗎?」他到底是在擦女乃油還是在幫她去角質呢?

「好多。」他面不改色,眼中卻泄露了一絲笑意。

原來,這就是他所說的「精挑細選」……陳樂安恍然大悟,用力把他一推——

「壞蛋!」

然後很快地往旁邊退了幾步,伸手進口袋,重新拿出口罩戴上。

第8章(1)

康偉業站在原地,一臉好笑地看著陳樂安。

「嗨,生氣啦?」

她才不要理他,繼續待在露台另一邊,自顧自地欣賞夜景。

「我真的只是因為泡芙好吃,才選了泡芙當餐後甜點。」

她還是不理他。這種話,去騙三歲小孩吧!

「為了今晚這一餐,我準備了大半天呢。」康偉業又道。

她的火氣消了些。她知道他一向很忙,百忙中還為她準備這些,即使是有所圖,這份心意仍然可嘉。只听他又道︰「我回國後就再也沒進過廚房。一整個下午,我都在廚房練刀、煮湯、煮面,煮面、煮湯、練刀,練刀、煮湯、煮面,煮面……」

听他沒完沒了地循環,她噗哧一聲笑出來,睨他一眼,「真的?」

「真的。」他馬上伸出雙手給她看,裝可憐。「手都變粗了呢!」

「指頭都還在嘛!」她故意說風涼話,心里卻感動極了。

世上有幾個女人能抗拒為她洗手做羹湯的男人?特別是這男人還不諳廚藝。

「下次我會故意切到手。」他笑道。

「你可以更幼稚一點。」說完,忍不住笑了。

他也笑了,走到她旁邊。「今晚這餐,還及格嗎?」

「算不算泡芙?」

「分數差很多嗎?」

「天差地遠。」她道︰「沒有泡芙,是九十九分;多了泡芙,是零分。」

「啊?泡芙有這麼糟糕?」

「對,它不但沒有分數,還倒扣。」

「可是我覺得泡芙很好吃啊。」他走過去把餐盒拿過來,拿起叉子叉起一個泡芙咬了一口,「外酥內軟,還會爆漿。這是一家名店的招牌,我小時候很愛吃的。」

「最好是。」她不知道泡芙在台灣流行了幾年,但印象中小時候只有「O美小泡芙」。

「是真的。」他認真道︰「我已經好多年沒吃了,今天為了樂安,才又特別去這家店買的。」

「您還真是處心積慮啊。」

「『處心積慮』這四個字用得不好,應該說是『用心良苦』。」他笑著更正她,隨即斂了笑意,一臉溫柔,「我希望樂安以後想起我的時候,感覺都能像吃到這個泡芙一樣,又甜蜜,又柔軟。」

柔軟?這是什麼形容詞?是嫌她不夠溫柔嗎?只听他又道︰「其實你今天想說的,我都明白。」

她一怔。他明白什麼?「你明白?」

他點點頭。「從上車開始,你就不停地明示暗示,你想跟我解約。」

哇!她表現得這麼明顯嗎?「呃……沒有……」

她就是這個打算,但想起老板的興奮、部長的小看、娟姐的期待,還有全公司的福利,她知道她沒有撒手不干的空間。就算要把他轉手出去,也得先弄個清楚明白。

「你是不是,」康偉業朝她走近一步,試探地道︰「害怕喜歡上我?」

毫無預警下听到這句話,讓陳樂安心髒差點跳出喉嚨,直想把他推下樓。「你有病啊!」

康偉業舒了一口氣,看不出是慶幸還是失望。「我只是要告訴你,如果是這個原因,你真的不用擔心,我不是斤斤計較的人,付不付一千萬,對我來說沒有差別。」

「謝啦!」她不甘示弱,反唇相譏︰「不過拿不拿得到一千萬,對我來說差別很大,你最好管好你自己。」

「我會。」他很認真地點頭。「所以,我們可以繼續合約了嗎?」

圖窮匕見了是吧!她早就知道,這就是他今天一定要見她的原因,他要鞏固合約。

說實話,以他今天的表現來看,如果是為了追她,那表現也稱得上是可圈可點;但糟就糟在他並不打算追她,卻讓她有戀愛的錯覺……

「你覺得這是長久之計嗎?」她堅定意志,不被他動搖。

「只是權宜之計。」

原來他也清楚。「那你要『權宜』到何時?」

康偉業收起玩笑表情,認真思索了好一會兒。「我不知道。我還沒做好心理準備。」

「還有什麼要準備的?」她先是一愣,繼而一喜,萬萬想不到他會願意跟她談這個,馬上緊抓住話題︰「你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各方面條件都備,婚姻對你來說是水到渠成的事。」

康偉業不語,陷入沉思,一會兒後說道︰「小時候,你有沒有想過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陳樂安一愣,不知道他為什麼會問出這個問題,不過還是認真回答︰「小時候我想過要當警察、老師、法官,或是神力女超人,這樣就可以拯救世界,打擊犯罪,主持正義,遺憾的是現在一個也沒實現。」

康偉業笑了。「樂安果然充滿正義感,不過我說的不是這個。」

「那是?」

「成為某一種人,是你所向往或佩服的人。」

「嗯?變成別人嗎?」陳樂安想了想,「像是某個明星或是名人?不會,我只想做我自己。你有嗎?」

「嗯。」康偉業點了點頭。

陳樂安驚訝。「你已經這麼優秀了,還會向往誰?」

「听樂安這麼說我真開心,不過在我所認識的人中,有人比我優秀千百倍。」

「誰啊?那個人是不是已經拿了諾貝爾獎?」

康偉業又笑了。「是我堂哥。他長得帥,頭腦好,運動也好,十項全能了。」

原來他說的是這個。「這種想法我也有過啊!很多人應該都有過吧。」

「真的?」

「嗯。」陳樂安點點頭,笑道︰「高中時讀女校,我還崇拜過學姐呢!那時候還以為自己是同性戀。」

「會煩惱嗎?」

「不會,反而覺得開心,因為有偶像是件很棒的事。」陳樂安開導他︰「長大以後就明白,那種崇拜其實是一種投射,因為她們做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也可能是一種自我期許,希望未來的自己能像她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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