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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妻過豐年(上) 第4頁

作者︰陳毓華

「這位老人家,在下受小纂父親所托,要把小纂帶回家去,听這孩子說老人家對她許多照顧,這一點點金錢之物,請您收下。」聞巽沒有等孟婆開口,從袖子的暗袋掏出一錠金元寶,遞給了她。

孟婆長眼楮還真的沒見過金元寶長什麼樣子,愣愣地接過手,也不怕對方笑她庸俗,用牙咬了咬,是真金哩,馬上笑開了一臉菊花。

「太多了,這孩子的賣身銀不過五兩。」

聞巽一笑而過,壓了壓纂兒的頭。「向婆婆辭行吧。」

呃,怎麼是這樣?纂兒雖然被聞巽的大手壓著不得不低頭,但是那掌心透出來的溫度並不惹人討厭,她也不笨,比起被賣到人生地不熟的別處,跟著大叔走,未嘗不是一條路。

于是她乖巧的向孟婆道了再見。

「丫頭,這位公子真的是來尋你的?」孟婆還算是有良心,把纂兒拉到一旁問了句。

纂兒瞄了聞巽一眼,用力吸了口氣,點點頭,扯出一抹笑容。

「那就好,有人願意帶走你,總比窩在這村子里好,往後呢,婆婆希望你也別回這兒來了,知道嗎?」要是村人知道霉星走了,應該會放鞭炮吧。

纂兒仍是點頭。如果可以,她的確不想再回到這個對她而言充滿惡意、沒有半點舍不得的村子。

離開了孟家,在岔路上,聞巽停下腳步。「需要回去收拾些東西帶上嗎?如果沒有,我們這就走了。」

「我還有些衣物。」那半兩碎銀子她隨身帶著,但家里還有她擱在桌罩下的菜,如果可以她也想帶上,那好好吃的肉,要是浪費了多可惜。

「那就不要了,路上我們買新的。」她的衣裳又舊又破,雖然洗滌得很是干淨,但是在他看來也就是條抹布,還有,她那頭發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把好好的頭發剪成狗啃的?」

纂兒只在心里掙扎了一下,倒也爽快的放棄了家里剩下的吃食,接著回道︰「頭發太長,纂兒整理不來,怕虱子咬。」

鄉間的路蟲鳴鳥叫,清風拂面,一大一小並沒有多說話,路上的碎石很多,她得避著,不然磕著腳板很痛,再加上她得跟上他的腳步,步子就顯得有些匆忙急促,跟上了,顧不了腳底,顧了腳底,又跟不上他。

聞巽回頭看她一眼,發現她一頭的汗,還差點崴了腳,這才想到小孩子的細腿小腳是遠遠跟不上大人的。

他忽然蹲下,沒留意的纂兒差點鼻子撞上他的背。

「上來。」他道。

她的神情顯得猶豫。

「不然去到城里天可要黑了。」

纂兒這才爬上他的背。

她輕得跟羽毛一樣,這孩子身子未免太單薄了。

「往後別再開口閉口的叫我大叔,我沒那麼老。」一開始,他沒去計較她對他的稱呼,不過被一個丫頭片子大叔、大叔的喊著,總有些不是滋味。

這根本是聞巽心里的嘀咕,男人本也不注重容貌,但畢竟少年心性,對自己被叫老了這件事,心里還是挺在意的。

「那纂兒要叫你什麼?」

「我年紀沒大你多少,喊我義兄吧。」喊爹?什麼跟什麼,大叔?打叉,想來想去只有兄長最是恰當。

纂兒從善如流地喊了聲,「義兄。」

這孩子真是乖巧,聞巽心中忖度。

到縣城的路不算短,不過對聞巽來說卻不算什麼,不到兩個時辰,他們就進了縣城。

一到城門口,纂兒要求著從聞巽的背上下來,她畢竟不是真正的小孩,而且縣城的路看著平坦,她哪里好意思繼續讓人背下去。

聞巽也不勉強,放下她,卻執起她的小手握著。這縣城看起來不大,倒也人來人往,要是把她弄丟了,枉費他這兩年奔波尋找的辛勞。

他一路牽著纂兒的手,從來沒想過一個小女娃兒的手這麼小,他的手掌整個包攏還有余,且她的手沒有同齡小孩的稚女敕肥軟,是帶著繭的,一模都是骨頭,這孩子沒遇見他之前,過的究竟是什麼日子?

這麼一想,他心中的憐惜又多了一層。

聞巽就這樣牽著她去了布莊,正巧外頭陳列著人家訂制、由里到外的衣裳襦裙,他看著樣式不俗,什麼也沒說,掏出一錠金元寶擱在桌上。

掌櫃的聞弦歌知雅意,立刻讓人帶纂兒進里頭試穿,沒多久纂兒便從里到外、從頭到腳,一身簇新的走到聞巽面前。

料子是上等的綺羅素紗,真絲的質地穿在身上,輕飄飄又涼快,舉手投足好像都得小心幾分,淺薔薇色交領小夾衣,合領寬袖上是翩翩起舞的彩蝶,散花水霧草寬口褲上是盛開的素馨,相映成趣,布莊里的娘子又替纂兒編了兩股辮發,系上新的頭繩,露出她飽滿的耳垂,小泵娘天生的清純非常動人。

唯一礙眼的是她蠟黃的臉色和瘦骨嶙峋的身子。

聞巽對女孩子的裝扮實在說沒什麼研究,只覺得這套衣服穿在小妮子身上,比她方才那身破爛衣裳順眼多了。

「就這套。」

「客官,這可不行,這幾套服飾是王員外夫人訂下,準備送給王姑娘生辰禮的,要是客人看中意,可以多趕制一套一模一樣的,只要兩天就能趕出來。」掌櫃趕忙推托,想趁機抬高價錢。

「既然如此,我也不奪人所好,一模一樣的衣服我們不需要,纂兒去把衣服換下來,咱們去別家布號。」掌櫃的欲擒故縱對聞巽來說就是商人的手段,他壓根沒看在眼里,連眼皮子也沒掀一下,再說了,縣城又不是只有這一間布莊。

「不不不,少爺您瞧老夫這嘴笨的,反正王員外家的姑娘生辰還沒到日子,幾套衣服放著也是放著,您瞧,這衣裳穿在小泵娘身上多襯她白女敕的肌膚!」在商言商是生意人的本能。

纂兒差點沒被惡心得吐出來,她拉開袖子看了一下自己又干又癟、根本稱不上白皙的膚色,這掌櫃的真會睜眼說瞎話。

她的小動作看在聞巽眼里,微微一笑。

「另外兩套淺碧和素白妝花緞的衣裳一起包下帶走。」他懶得再和掌櫃多做糾纏,一錠金元寶的零頭用來買三套衣服綽綽有余,剩余的夠掌櫃買一間大屋還有找了。

掌櫃的做慣生意,識人之能還是有的,這少年集一身優勢,充滿謎團,就算身邊沒有成群僕佣簇擁,他那俊美得簡直要逆天的長相,青蟬翼袍子和腰間垂掛的血玉髓鴛鴦佩,他敢說縣城里沒有半個這樣的人物。

他見好就收,不敢再多說一句話,趕緊包了衣服,恭送兩人離開。

對聞巽的敗家行徑,纂兒很不敢苟同。

一錠金元寶起碼有十兩重,換算成白銀,上百兩絕對跑不掉,就算她不是很清楚現在這個叫大晁國的幣值和她所知道的歷代幣值相差多少,但就算每個朝代的幣值都會上下波動變化,所謂萬變不離其宗,用她現在的小腦袋瓜想,用眼楮看那布莊掌櫃發亮的雙眼,和九十度彎腰的諂媚姿態,也知道他給的遠遠超過三套衣服該給的數目。

這才多久,她這位義兄就已經花了兩錠金元寶。

凱子啊,敗家真的不用這樣。

往客棧走的路上,纂兒實在憋不住了,問道︰「你花錢一向都這麼大手大腳的嗎?」這也太不懂持家之道了,不可取。

「會嗎?」他對金錢用度這些瑣碎小事向來是不管的。

「難道沒有人說你太敗家?」

想她以前,一個糙饅頭還舍不得一口氣吃完,得掰成兩頓來吃,看見肉就眼發綠光,這人卻把一錠金元寶當一兩銀子花,富貴貧賤差距這麼大,她一個小女子心里很難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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