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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好想嫁(下) 第26頁

作者︰子紋

「騙子。」她整個人欺上前,一臉的凶狠。

「前幾日突然記起,也不知如何跟你開口,所以才先不提,並非存心。」

他說得真誠,但她卻是一臉的懷疑,「真的前幾日才記起?」

「當然。」他抱住了她,小心的讓她坐到一旁。

「你真是從很久以前就喜歡我?」

彼晨希堅定的點頭。

她一頭窩進了他的懷里,「算你有眼光。」

在一旁的薛日泓翻著白眼,還以為可以看到大肚婆舞刀弄槍跟顧晨希打起來,沒料到沒兩句話就被擺平,果然還是一孕傻三年,這麼簡單就被安撫了。

彼晨希注意到他不以為然的神情,暗暗的踢了他一腳。

薛日泓的嘴一撇,識相的走開。

遠遠的看到他家太極,他立刻巴巴的跑了上去,成親前是太極追著他跑,如今則是他黏著她走,算來算去,緣分一事,說不清也道不明,只是終歸屬于自己的分分合合、吵吵鬧鬧仍會走在一起,半點不由人。

全書完

後記

要的只是簡單子紋

這本故事緣起于我看到一篇介紹一代好萊塢艷星的報導,看她由始至終熱愛生命,勇于追愛——腦子就突然生出了這個念頭,打算寫個勇于追愛的女主角,就算看起來有點傻,有點天真,有點無厘頭,但愛就是愛了,無須隱藏。

一開始時,她要的只是一個擁抱,眷戀一份溫暖,但漸漸希望被珍惜,希望有回報,失落時,才記起她一開始要的其實只是一份擁抱傳達的溫暖。

她的愛正如同我們看待的愛情,一開始要的也簡單,或許一個笑容,一個眼神,一個擁抱,簡單的沒有過多的甜言蜜語包裝,就足以令我們心跳加速,喜悅許久。只是隨著年歲增長,環境變化,漸漸的想要的越來越多,快樂也越來越難,忘了初衷,忘了自己一開始要的只是一份「簡單」。

這個世上,許多事沒有絕對的答案,人生也沒有一個標準的藍圖,只能說人會變,情感也會,所以不論要的是簡單或復雜,都是自己心中所念。只是難免有時會想,或許神經大條一點,心再寬一點,更能退後一步看清自己,千萬別隨著光陰流逝,發現失去的不是青春,而是自我就好。

新的一年,代表著年度盛事到來——每到台北國際書展,半年前出版社就開始嚴陣以待,不過此次我還是照著往例拖稿了,因為我記錯了交稿日期,不得不承認,年紀真是騙不了人,應該吃點銀杏來補補腦才行了。

在寫這篇序的時候,我的Line響個不停,因為有幾個國中同學神通廣大的幾乎將我們國中三年的同學給找齊,大家興致一來,你一言我一句,熱鬧非凡。

有人的孩子已經大到可以結婚生子,有人的孩子才剛滿月,回想當年的天真年少,對比如今一人一口媽媽經,各有各的精采,興奮之余卻也不得不有志一同的感嘆韶光似箭,歲月如流。

緣分真是件挺奇妙的東西,若說在十三歲踏入校園時,是與她們的緣起,十五歲離開校園,各奔前程時是緣滅,如今多年後重逢,絕對是值得令人欣喜的緣分再起——看著每個人都經歷了歲月,各有各的故事,完整各自的人生,心中百感交集。

期盼下次能有緣相見,談談彼此這些年的喜怒哀樂,風花雪月,從此緣起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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