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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摔騙個妻 第7頁

作者︰簡薰

可沒想到孩子這次回台灣不但主動找她,還跟她說想「挽回」夏藍,讓她幫忙——醫生講了,的確有人頭部受創過後,有了大幅的改變,不用太奇怪。

她只有一個孩子,說不想抱孫是騙人的,以前兒子不喜歡女人,那沒辦法,可現在兒子不但對異性上心,對象還是她從小看到大的女孩子,她希望兩人能有結果。

問起他怎麼會想「挽回」夏藍,他說,是在德國的時候——一個月里,天天見到她,剛開始時還不覺得怎麼樣,到後來,她晚一點到醫院,他都會坐立難安。

二月底時,她飛回台灣,他就想,等自己身體好一點時,要來找她。

斑江月華听到這些當然很高興,學文的孩子一定很可愛,前提是夏藍要接受他。除了夏藍自己的成長陰影外,她不喜歡他也是問題之一,當然,她不是怪夏藍,學文的生活態度一直很有問題,他不是能讓女生放心的類型。

但學文這生死走一遭,真的改變很多,好像終子懂事,也懂得珍惜,如果這兩個孩子能開花結果就好了。

「我只知道她是單親,沒想到背後的故事這樣復雜,不過听媽這樣說,我倒是覺得好多了。」

斑江月華被勾起了好奇心,「怎麼說?」

「她這麼防衛,是因為怕受傷,而只有心底柔軟的人才會怕受傷,如果她是鐵石心腸,大可游戲人間。」「你這麼說,好像也有點道理……」

「何況,我們都結婚了。」

斑江月華聞言苦笑,「兒子……」學文一直以為自己跟夏藍是戀愛結婚。

斑學文自然知道她在苦笑什麼,因為他自己也很想苦笑——這招真的很爛,但卻是他想來想去,最好的一招了。

其實,他一直很喜歡李夏藍,喜歡她不服輸的眼神,喜歡她挺直的背影,雖然身在貧戶,但她卻閃閃發光,她大概不知道自己那個樣子有多美,多吸引人,小時候還不覺得,可是越大,越被她吸引,但李夏藍不喜歡他。

對終日無所事事的他來說,勇往直前的她是高嶺之花。

母親讓他們結婚時,他很高興,覺得可以因為同在一個屋檐下而拉近距離,可自己始終無法鼓起勇氣,看在別人眼中,他的喜歡成了畏懼,同居半年,他因為太痛苦而選擇逃到德國,覺得眼不見為淨就好。

時間跟距離果然是好物,離開一年多,他每天吃喝玩樂,醉生夢死,她不再天天出現在他面前,痛苦感逐漸降低,他有錢,愛玩,一個電話便有十幾人願意相陪,生活既熱鬧又空虛,他知道不能一直這樣下去,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一邊懷疑自己,一邊一日又一日的玩樂。

那天大概是嗑嗨了,他自己後來也不懂為什麼會那樣做,總之,他在當時從鼓座沖往觀眾席後跳下,摔破了頭,她跟母親在德國住了一個月後回台灣,一年多不見,卻讓她看到自己這狼狽的樣子,他氣自己沒出息,把一肚子窩火全發在她跟母親身上,千方百計趕她們回台灣。

大病一次,依然沒學好,手臂打著石膏就開始喝酒、嗑藥,在豬朋狗友簇擁下回到亂七八糟的世界,揮霍金錢,不愛惜自己,終于有一天,他在跟朋友競速中翻了車,全身多處骨折,女乃女乃當時病重,母親無法出門,來德國接他的,是她。

他情況穩定後,他們搭著醫療專機回到台灣,依然住在白雲山莊,不同的是,多了幾個看護輪流照顧他,他脾氣更壞了,當然,她也不遑多讓,她吩咐看護,他做不來的再幫他就好,他能自己做的事情就讓他自己來,他雖然很氣,但也無可奈何。

奇怪的是,第一次同居始終沒能好好跟她說話的自己,這次居然能夠好好跟她說話了,他甚至有了一種錯覺,這朵高嶺之花,也許沒那樣高不可攀,他們斗斗嘴,然後就會笑出來。

有次夏藍晚上接了電話,立刻出門,回來後馬上閃進自己的房間才又出來,開口問她干麼呢,卻听見她房間傳來汪汪聲。

夏藍抱歉的說,是小荷的狗蘭醬,她出差,把狗托在寵物醫院,可是從視訊上看到一個員工偷打蘭醬,小荷心疼極了,托她把蘭醬先帶出來。

「原本想把蘭醬帶去別家寵物旅館,可是到那邊時人家已經關門休息,我只好先把它帶回來,放心,明天一早就帶它去投宿,我已經在房間門口做了障礙物,它不會跑出來的。」

是,他以前是很怕狗,但其實他現在想起來,經歷了這麼多,狗有什麼好怕?「把它放出來吧。」

「你確定?」

斑學文點點頭,「我確定。」

她進了房間,不是把狗放出來,而是抱在手上,一只小紅貴賓。

夏藍觀察他,發現他真的沒有臉色發青後,這才把蘭醬放在地上,小狽一下撒開腳,在地上跑了起來。

他不但不怕,還覺得挺有趣,夏藍坐在地毯上跟狗玩丟球的樣子,很美好,她很開心,連他拿起手機拍她,她都沒注意到。

沒多久,她便去領養了一只臘腸,說小動物最治療人心,這個家應該多一個小天使。

他注意到,她說的是「家」,而不是「房子」。

第3章(2)

他有一個看護很擅長做面包,在白雲山莊做了一兩次,一方面他看著有趣,一方面也是閑來無事,便跟著動手,要揉餡料進去時,他想起她愛吃葡萄干,于是多放了一些,等她回來,切開小土司,看到大量的葡萄干,瞬間笑了出來,很捧場的吃了一大堆。

他一直到那時候才體悟到一件事情——以前她不喜歡他,這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他什麼也沒為她付出啊,「我很喜歡你,所以你快來喜歡我」,感情哪有這麼簡單,有時候付出都未必能得到回應,何況他什麼也沒做。

近水樓台,他開始會引她說說工作上的事情,跟她聊天,談論工作上的成就,以及偶而的挫折。

知道她希望能出國旅游,便跟她分享自己各種旅游經驗。

看她推薦的書,看她喜歡的電影,圍繞著嗜好,她總是說得眉飛色舞。

她快下班時,他會帶著那只叫作毛毛的臘腸到客廳,他知道她喜歡開門時有人在等她,一起喝點東西,聊聊這一天,他們終于能有說有笑,屋子里的氣氛也總是美好溫馨,可是他的腿卻再也回不來了。

這假婚姻三年約滿時,李夏藍跟他說,其實自己不一定要離婚。

男人看著坐在輪椅上的自己,搖了搖頭,她才二十幾歲,人生還很長。

夏藍回到李家,他也回到高家,放蕩三十年之後,終于開始給父親作幫手,雙腿雖然不方便,但他腦子還是比起幾個弟弟強得多,很快的,他就開始主持大型企畫,一次比一次成功,短短幾年,大家就知道高家有個戰無不勝的精明二代,什麼案子都吃得下,只要他盯上的,別人就別想搶。

超凡的工作能力讓父親把大部分的業務都交給他,母親常常為此心疼,可是他覺得這樣很好,他已經不打算戀愛了,那麼,就讓工作充實一點,那些年他成了真正的空中飛人,常常今天在倫敦,明天就飛到紐約,回到家,才沒兩天,又要出發到下一個城市。

知道她還是在舅舅的補習班上課,他很克制,始終沒去打听,也沒去打擾,總想著,她那樣美好,會有一個好人出現,照顧她,而不是被她照顧。

幾年後,很偶然的情況下,在餐廳遇見舅媽跟表妹,三人一起吃飯,舅媽在席間一直念,說介紹朋友的兒子給表妹認識,好不容易安排好了,表妹居然當場逃跑,氣死她了,三十歲了,還不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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