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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無悔 第1頁

作者︰莫霖

我又給自己找麻煩了……莫霖

這標題說得真貼切,寫這個故事,不只是給自己找麻煩,大概也給出版社找麻煩了。

我知道,這個故事觸踫了滿禁忌的題材,各位讀者往後翻就知道了。

為了寫這個故事,為了在男、女主角的情感故事里,將「那麼僵硬的題材」寫進來,著實吃了不少苦頭,因為多寫一絲感情的故事,便覺得在描寫此一特殊背景上不太夠味;但多描寫此一背景,主角間感情的描述卻又不足,實在為難。

所以可以說,寫這本小說真的是在給自己找麻煩。

這樣的故事是莫霖的嘗試,能不能獲得讀者接受、喜愛,芙霖也沒有把握,所以莫霖必須承,這個故事確實也給出版社找了許多麻煩,所以,編輯,真是抱歉啊!

有關于這個故事,有好幾個部分莫霖必須先說明,算是為這個作品作最後的交代──

首先,這個故事里觸及許多嚴肅的「背景」,但莫霖要提醒大家,這些「背景資訊」有些並非實情,純粹是為了劇情做出的戲劇性安排,這些部分讀者千萬別信以為真,更請大家多包容莫霖一絲,這些非實情的部分莫霖都知情,這些都是出于故意的安排。

第二,本書因為涉及此一背景,所以在啟事的編排上確實無法擺月兌某些讓人感覺起來不舒服的情節,所以,此書最後會列為限制級!

因此,如果你或你翻開此書,看到此序文,還是再確定一下自己已經成年,再繼續往下看;如果你或你還未成年,就請此書闔上吧!這本書真的不適合你或你喔……這是出自莫霖的良心建議。

最後,莫霖知道這個故事確實讓出版社有點為難,因為讀者很有可能不會接受這樣的故事,莫霖完稿後其實也深自苦惱,但莫霖還是鼓起勇氣交稿,將著作送到讀者面前,接受各位讀者的檢驗。

所以,還是那一句老話,有任何的批評、指教,都記得給莫霖訊息,莫霖都會很高興的接受。

講到這里,大家應該很好奇吧!這個故事到底是在說什麼呢?

就讓莫霖保留一下吧!

又是一本書了!

寫第一本的時候,還想著自己好厲害,可以湊出十萬字,寫完一本書;轉眼間,竟習實了一本接一本,每兩個月一本的作頻率。

當然創作是孤單的,就算完稿後有編輯的指教,但要寫完一個故事最要克服的敵人就是自己,與自己作戰,進攻自己的大腦,攻佔那創意的山頭,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是一場激烈的戰役。

創作沒有戰友,只能自己來;每一個字句、每一幕場景、每一段轉折、每一場沖擊,都要自己來。

如果最後能攻佔創作的山頭,那也是因為莫霖心里抱持著一個想法︰我想要將最好的作品呈獻在讀者面前。

每個讀者都是莫霖的目標,莫霖的每個故事都是為你們而寫的。

雖然很多時候,莫霖還挺任性的,想寫自己喜愛的故事,但還是努力的想爭取讀者的喜愛,在自己的風格與讀者的喜愛之間尋求平衡。

所以,讀者是重要的。

每個讀者的回應,都是讓莫霖長的動力。

最後,莫霖還是一句老話,有任何建議,都可以上到出版社網站留言,莫霖一定會去看的。

好啦!往後翻,開始看小說了。

楔子

午後沉悶的氣氛籠罩住這偌大的空間──普通人可不常來這里,或者該說,普通人還是少來這里吧!會來這里的人,不論是自己願意來,還是被逼著來,都等于是把自己的命運,交給那個高高坐在前方的人。

那是個剛滿三十歲的年輕女子,但清秀的容貌顯得很年輕,不過她將頭發綁了起來,在頭上綁成一個發髻,露出潔白的頸項,兩頰垂落著發絲,再加上一副金框眼鏡,讓她整體外型顯得成熟穩重。

她翻閱著桌上的卷宗,一只手拿著筆不停抄寫著,時而跳到一旁翻閱那本厚重的法典,同時分心听著台下的人說的話。

這是法庭,是決定有罪與否的法庭,更是決定生死的法庭;而她負責的,就是決定下面那個人有罪與否,決定要他生,還是要他死!

很多人說,她真是好運,工作穩定、薪水高,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若非鐵石心腸的人,一定無法穩穩坐著這法官的位置。不然,被告隨便幾句言語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哪還能公正的審判?

「……庭上,我們針對警詢與檢察官訊問的自白證詞提出質疑,被告是在警方與檢方強暴、脅迫之下,才會做出認罪的自白,這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我方要求排除證據……」

旁听席里議論紛紛,她終于抬起眼楮,眼神有點慵懶,不過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可是專注得很。「檢方?」

一名身著黑領、黑袖,紫色對襟瓖邊的檢察官服制的男子站了起來,他的年紀與坐在庭上的女法官相近,都剛滿三十歲,是本案的公訴檢察官。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被告之自白出于強暴、脅迫者,不得做為證據,檢方絕對沒有以強暴、脅迫之方式取得自白,不然,檢方聲請庭上準許當庭勘驗偵訊錄音。」

她看向被告一方,被告的律師點頭,她只能無奈同意,「好吧!我們來勘驗錄音!」

她很清楚,這只是被告的訴訟手段──這個被告是個慣竊,幾次偷竊被抓,都因為不是什麼大罪,判刑沒多久就放出來;但這一次,看來檢方是不打算輕易放過此人。

況且,這個男人現在在地檢署是出了名的大刀檢察官──嚴士揚檢察官,有誰不知,那個罪犯落到他的手中,只能用一個慘字來形容。

她──沈佩璇──跟他可是大學同年級、同班同學。

她已完成候補與試署階段,成為正式的實任法官,是地方法院出了名的年輕「美女法官」……這可不是她在自夸,至少在昨天開庭時,有個老律師還這樣喊她,害她差點連法官的威嚴都無法維持。

而他,因為兵役的關系,晚了她一年才通過考試,目前還是個試署檢察官,但依照他這幾年來的表現,破了幾個重要的大案子,轉成實任絕對不是問題。至少現在要出庭時,地檢署還派他擔任公訴檢察官,顯見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樂見他有這樣的表現啦!但有時還是替他的沖動與火爆個性一把冷汗……她太認識他了,她知道他絕對沒有惡意。

書記官將錄音帶準備好,透過播音系統,將被告在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時的錄音播放出來──

「監視錄影器都拍到你出現在那里了,你還說你是恰好經過,你真神啊!你一經過,那里就發生竊案?」語帶奚落。

「我……我哪里知道……」

「你不知道?」男人傳出吼聲。

現場所有人都是一驚,只有嚴士揚及沈佩璇老神在在的坐著,兩個人像是早就習慣一樣。

「……」像是嚇呆一樣。

「我再問你最後一次,看清楚了……這張單子上列的十七件竊案是不是你干的?」

「……」

「你還不肯說是不是?那好,我沒那麼多美國時間繼續跟你耗,我先向法官申請將你聲押,把你關起來,你到牢里好好想清楚,三天後我再來問你,看你說不說!」

「不要啦!檢察官大人,我說啦……我說啦……」

不勘驗錄音帶,光看筆錄還真不知道偵訊現場這麼「精采」──筆錄雖然一字不差,但語氣「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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