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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左眼愛上你的右眼 第14頁

作者︰深雪

母親、哥哥、父親一涌而至,朦朧間她看到她的男朋友在那次工作會議上對她一見種情的神態。那時候她以為︰感情只要認真過,便一世不會改變……

鄰居听見丸丸的挫折,忿忿不平得要替她報仇似的。他守候在樓宇大堂里,等待丸丸歸家,誠懇地告訴她︰「你要振作。」

她再次瞪大眼楮。她實在討厭每次看見他也要瞪大眼楮。她禮貌地問候他的工作情況,又說了兩句現令教育制度的弊處,然後到達十九樓,回家後立刻把母親大罵一頓。

她討厭母親把她的私事外傳。母親苦著瞼。「男人,還是要找個可靠的。」

丸丸頭痛。她鑽進房內,不肯吃晚飯。

不知鄰居是否得悉丸丸不喜歡看見他,他開始寫信給她。

丸丸收到他的信,起初她不想看。這麼大了,還寫什麼信?但一次她百無聊賴時還是看了。她發覺,他的信是出乎意料地令人感動。

嚴格來說,那不算是一封信,反而像一篇小說︰百多年前,在一個法國的村落,那里流女乃流蜜,人人健康漂亮豐衣足食。在那樣的環境下,一名少女長大了。她金發碧眼,美貌舉世無雙。她與其他村民一樣不用為生活擔憂。只是一天,她突然發覺她原來不知道真正的快樂是什麼。她想了又想,始知原來她欠缺了愛情。盡避全村的人都反對她的決定,她還是離開了村落,尋找傳說中的愛情。

幾經辛苦,攀山涉水,她到達城市里。但城市不像是個有愛情的地方,到處只見噴黑煙的工廠;貧窮而骯髒。少女為了生活,迫于無奈地到工廠工作,而神奇地,愛情就在這樣卑劣的環境下降臨,她愛上了一個年輕工人。

相愛的日子令她心滿意足,原來從前衣食無憂的生活不算是最開心的,有了愛,生命才算完美。可惜好景不常,數年後,愛人病死了,少女帶看碎裂的心,重回昔日的村落。

然而,她發覺,她生活了十多年的村落里居然不再有人認識她。

最後,她在河中的倒影內發現了答案;原來,愛已把她變成了他,河中的反影是已逝去的他。原來,愛使人失去了自己,變成深愛的對方。

信末有一句︰「每一個人都在為愛而受苦,我也一樣。」

丸丸感動得不得了。沒料到自己一直看扁的人,竟然會說出這樣令人感動的說話。她忘記了他外表的拙劣,忘記了他小人物式的態度。丸丸拿起筆和紙,回信給他,向他訴說心事。

于是這一對十九樓和十七樓的鄰居,開始成為筆友。

三封信過後,丸丸下去探望他,听他彈奏了兩首巴哈的樂章,又與他年邁的母親傾談了片刻。

靶覺是出奇的舒服。原來和平民百姓一起,也可以這麼的愜意。

丸丸並沒有愛上她的鄰居,她只是接受了他。她願意與他結伴看電影,與他傾電話,也對他的教學生涯多了幾分尊重。

後來,鄰居的母親突然去世了,丸丸在一個閑若無聊的星期日,走到十七樓探望鄰居。

他清減了,愁意未退,廳中放著亡母的照片。

他端茶給她,她道謝,說︰「老朋友了,不用客氣。」

他听見「老朋友」三個字,不知怎地,看見她的喜悅瞬間消散了一半。

大家坐在沙發上,東一句西一句。

當丸丸說到從報章看到舊男朋友與女明星訂婚的消息,原本微笑著的臉就掛了下來,一邊說一邊抖頭看聲線,最終按捺不住,哭了起來。她自己也愕然,原來創傷還未消滅。都差不多四個月了。

他安慰她,輕撫她的短發,她索性偎到他懷內哭泣。他感受到丸丸軟綿綿的身軀,既害怕又驚慌,只懂好好地抱住她,任由她哭得更狠。

那一刻大概是很心亂的,她抬起頭,把後湊到他的唇上。

當她感覺到她控制了他之後,她開始吻得更急。

只是吻,似乎又顯得不夠,她把他的雙手放到自己的胸脯上,而她的手則放在他的下胯處。

丸丸知道自己要什麼,她要他。而他,身為她的鄰居,一直明顯地愛慕著地,但想不到,居然有這一天,一切來得太快太驚奇。在進人不到三秒後,他早泄。

丸丸退開,望著他溫柔地笑了笑,默不作聲地穿好衣服,返回十九樓。

他可是處男嗎?她沒有問。問來干啥?原本只是下來安慰母親死了的他。這樣的事大概不會再有第二次。

十七樓的鄰居登門造訪,丸丸拜母親不要開門,鄰居寫信給她,她沒有看,一手拋到廢紙箱,不知多準確。

鄰居擋在升降機前,她視而不見,一手推開。

她驚異自己的狠心。說是完全不喜歡他又不盡是,只是她不會願意就此屈服下來,心甘情願地喜歡這個男人。

只是一次罷了,而且他又不是做得好。她對自己說。

一天傍晚回家,丸丸的母親氣急敗壞地擋住她,說︰「丸丸,樓下十七樓那個人被送到醫院去。」

丸丸問︰「什麼事?」

母親回答︰「听說他絕食。」

丸丸趕到醫院,鄰居還在搶救中。他會是因為自己而絕食嗎?或者是因為失去母親?再不是,可會為著失去處男之身?丸丸知道自己可恥,但她真有這種想法。

坐在病房門外的她想道︰好吧!你若是肯為我死,我也不會視若無睹。待你康復後,我會把你的身份由鄰居提升為朋友。至于男朋友,那可要一段長時間和許多的緣分。還有,她一定要教導他,不可以用死來威脅別人……

想著想看,丸丸哭了起來,也不知道是因為害怕抑或感動。一個男人接二連三地做出些故意的事來,也不可能完全沒有效果。

鄰居是姓陳的,好像叫陳家齡。會不會陳嘉伶?

待會他由手術室出來後她一定要問清楚。

第十一章THEANGELFACE

二十歲的時候,我正在本地的大學讀一年級,住宿舍的單人房,梳一個到下巴的直發,修哲學和歷史。

那時候,天空有種很清很爽的氣息,抬頭吸一口,然後呼出來,腦袋與心交換而來的笑容,是分外的真。

我是很平凡的女孩子,對小事很認真,一份功課可以前後改三次,改完又改,A和A對我的分別,是天與地。

對于大事,阿博說,我就是水渠上飄流的枯葉,生死由命。

升哪間大學、讀不讀碩士、他日畢業後做什麼工作,我完全沒有概念。但筆記我會做三次,一次鉛筆版本,一次精細版本,然後一次電腦版本。我不是想考第一,只是,我真的想認真對待我的筆記。

做筆記一定要認真,考試時會否用得上,甚至記不記得有那樣的紀錄,反而不重要。

我有一個哥哥,比我大四年,性格跟我有很大的差距。他和阿傳本來是大學的同學,但哥哥讀了一個學期便退學,說大學教育沒有意義,走到一個攝影師那里學攝影。那個攝影師是法籍的,替很多外國時裝雜志拍照,很有名,是哥哥的偶像。那時候媽媽十分反對他這個決定,而我,不知怎地竟因此更加喜愛哥哥。他做了沒有低頭的事。

我和阿博走在一起已兩年了。他是物理系的研究生。

阿博最愛把腳放在桌面上,雙手枕在腦後想東西。

沉思過後,他會轉動眼珠,搜索我的存在,然後微笑地招我過去。

我像女兒,像貓兒,又像幼稚園生。他寵愛我。

阿博時常在宿舍房間里抱著我,細看我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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